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有什么?你只是才看到,所以担心,我已经习惯了。”林拾西躺在沙发里,小腿悠闲地一晃一晃的。
“习惯,要多长时间才能习惯呢?”沈淮序问。
“记不清了,”林拾西想了想,“已经两三年了吧,从我十七还是十八岁的时候开始的。”
沈淮序低头继续翻资料,过了很久,犹豫地叫了声他的名字,问:“我能不能,取你的一点样本带回实验室看一下?我实在太想弄清楚你是怎么回事。”
怕他不明白,沈淮序特意解释什么叫样本,取哪些做样本,林拾西听得头都大了。
“停停停,跟天书一样,一个字也听不懂。”林拾西只关心一个问题:“取样品疼吗?”
“是组织样本,”沈淮序笑道,“不疼,但我想看你的全基因组序列,最好还是用抽两管全血样本。”
“那没问题,来吧。”林拾西撸起袖管,很大方地把胳膊递过去。
沈淮序眼底一片柔软,帮他把袖子放下,“等我拿专业工具过来再说。”
抽血确实不疼,沈淮序将样本拿回实验室后,再没提过这事,林拾西也没问过他研究的怎么样,有没有成果。
只是沈淮序泡在实验室里的时间越来越长,精神状态也肉眼可见地变差,林拾西觉得沈淮序钻牛角尖里出不来了。
“世界上怪病那么多,谁能哪种病都弄得清楚?再说我又死不了,除了发几天烧,我感觉我和正常人没区别,你就别研究了行吗?”
林拾西开玩笑地说:“别哪一天我还活蹦乱跳的,结果你却先死了。”
沈淮序笑着叹口气:“不许胡说。”
玩笑话才过不久,林拾西的又一轮发热期来临,这次来势汹汹,高烧连续几天反反复复,再加上时值盛夏,酷暑难消,林拾西竟高热惊厥,进了急诊。
人当时已经有脱水症状,再晚会儿送医就可能休克致死。
那几天林拾西烧得浑浑噩噩,全身燥热似有蚂蚁在血管里乱蹿,他意识不太清醒,只记得等好转时,他已躺在自己卧室的床上。
他隐约听见门外有人在低声交谈,林拾西哑着嗓子喊了声“序哥”,沈淮序立刻推门走了进来。
陆承安紧随其后。
“小西,你感觉怎么样?”
两人脸色都不太好,尤其是沈淮序,清俊的双眼皮愣是熬成了三层,下巴冒着胡茬,忧心忡忡。
“序哥,你不会又熬夜了吧。”林拾西虚弱地笑了一下,想坐起来,结果被按了回去。
“你现在要好好休息,”沈淮序摸了下他的额头,还拿小手电照了照他的眼睛,“有没有觉得哪里不舒服?”
林拾西摇头说:“没有,就是饿了。”
“身上不疼也不痒吗?有一点不舒服就和我说。”沈淮序眉头拧得很紧,林拾西以为自己这次晕倒应该是吓到他了。
认识这么久,他还是第一次见沈淮序如此紧张。
林拾西拍胸脯保证:“真没事,我现在下楼跑两圈都行,不过你得先让我吃饱。”
陆承安轻拍沈淮序的后背,笑道:“你别担心了,我看小西现在精神挺好的。”
林拾西连连点头。
陆承安又问他:“你的脖子有什么和平时不一样的感觉吗?比如发麻发酸这些?”
林拾西扭动两下脖子:“没有啊,挺好的。”
他看着站在床前的两个人,哭笑不得:“我不会得什么绝症了吧?你们别吓我。”
陆承安莞尔:“还不是要怪你?发烧也不说,你知道你序哥接到丁姐电话说你晕倒了,差点把显微镜给砸了吗?”
沈淮序抿唇不语,眉宇间不见丝毫轻松之意。
林拾西勾住他的指尖,对上视线的一瞬,他讨好似的把眼睛弯成了月牙,叫了声“序哥”。
沈淮序终于表情松动,微微叹口气,笑了下。
“我去做饭,想吃什么?”
林拾西点菜,陆承安打下手,不一会儿,菜香味就飘了出来。
林拾西下床吃饭,瞥见客厅茶几上放着的迷你医药箱,他好奇地看了一眼,随口问:“这是什么药?”
沈淮序从厨房疾步走过来,将注射笔放回低温区,扣紧锁扣,说:“退烧药。”
后来林拾西又陆续打过几次那支退烧针。
药效很明显,轻易就能压下体内的不适,因此他从未怀疑过针剂有问题,更坚信沈淮序的人品,不会害他。
可今天席凛却将科研院和当年的江原救助院放在一起说给他听,这是什么意思?
沈淮序的死,和科研院有关吗?
席凛究竟知道什么?
席凛为什么会知道?
林拾西抬起手臂,盯着重叠的新旧咬痕,想到席凛低头咬下来的画面,有一瞬恍惚。
当年那个咬了他一口的男孩子……会是席凛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前世软萌又卑微的小民工意外惨死,重回到了遍地黄金的八十年代。别人穿越带着随身老爷爷,他把总裁小攻的魂魄揣兜里带回来了。买股票,倒国债!斗恶人,发大财!顺便再和小时候的总裁谈个恋爱?!发财金手指(粗大)3P(伪)成年攻少年攻VS受狗血(酸爽)...
小说简介小说名希腊神话带着洪荒系统闯希腊作者麻薯芋泥啵啵奶茶内容简介希腊神话单女主无CP搞笑女美食日常无阴谋轻松休闲番排雷非爽文非打怪升级无脑小白文笔有魔改到处都是雷你杠就是你对,惹到我你算是踢到棉花啦!意外死亡,在好命管理局的帮助下有了一次重生的机会夕颜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洪荒世界,绑定了名为...
...
因为一场意外的车祸,原间绪子失忆了。再次醒来时,听身边人讲,她知道自己是个普通的高中生歌手,没有什么名气,本以为就算失忆也会普普通通的过着平凡的生活,出院后事情却愈加变得让她无法理解。夜晚,关上灯时,自称男朋友的入侵者吻上她的肌肤,留下亲热的痕迹,说着陌生的回忆与亲密的话语,让她惊慌错乱。白天,大阪的侦探同学,本以为的朋友关系,会在发现某种痕迹后,跨越朋友的距离,说着不是朋友可以说出的话。待她回到东京,片段记忆让她以为男朋友是青梅竹马的日本救世主,却总是很少见到踪影,反倒是寄住在毛利侦探事务所的小朋友贴心无比,会时常传达他的心意。就当她终于以为生活归于平静时,某一天,她突然发现,真正的男朋友并不是青梅竹马的名侦探,而是时常出现在夜晚的月下怪盗。意识到男友是罪犯的她立马提出分手,同时无法面对青梅竹马的她在医生的建议下打算出国,去往伦敦后,遇到了一直喜欢她歌曲的粉丝先生,不知不觉的将心事说给他听,他也会根据她的想法提出建议,是无比温柔的绅士。可就是这位绅士的粉丝先生,会在怪盗与两位侦探即将要找到她时,要她兑现曾经的诺言。他们每个人都要她想起,想起过去,想起那似乎与每个人都无比亲密的过去。...
重活一世。站在前人肩膀上,搏浪世纪之交。去想去的地方,做想做的自己,实现曾经的梦想。这是一个风和日丽,青春灿烂的日常故事。...
许清歌爱了傅南瑾整整五年,她付出所有,活得像个保姆一般,本以为孩子的到来可以挽回两人的婚姻,最终却换来了一份离婚协议书。産妇里的她被害命悬一线,许清歌从深渊之中醒悟。五年之後的她华丽回归,衆人恭恭敬敬的叫她许总。曾经欺负她的人也被各种打脸,过往的真相渐渐浮出水面面对前夫的追求,许清歌直接转身离开。傅南瑾表示老婆,孩子需要妈咪,复个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