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7章主奴之契
“塞琉古斯!”梅杜沙轻喝一声,掷出手里的铃铛,被蒙住眼的塞琉古斯从水里一跃而起,在五米多高的半空叼住了目标,转眼游回了他的跟前。
“很好。”梅杜沙揉了揉他的头,摘下他的眼罩,接过铃铛,扔到不远处的一颗树上,背对着监控,手比在咽喉,轻轻一划。塞琉古斯眼神一凛,尾鳍瞬间掀起一道燃着火焰的浪,整颗树顿时被卷入一片火海,烧得漆黑,而他扑上去卷住了树干,蹼爪一抓,整个树几乎被拦腰掰断,焦黑的树干倒入水中。
这样致命的攻击,不论是人,还是其他东西,只要塞琉古斯臣服在他身侧,没有人能动他一根毫毛。
梅杜沙弯起嘴角,朝塞琉古斯勾勾手指,便见他立即收势,听话地跃入水中,再次游到了他的面前。
塞琉古斯呼吸急促,身上还残留着发动攻击後留下的灼热之意,像携着太阳的光华笼罩过来,他一下子游到了他面前,在笑,似乎在企盼他的赞赏,绿瞳湿润而明亮,满是期待,就差摇尾巴了。
梅杜沙怔了一下,一瞬有些不自在,本能地往後避了一避。这个神态,这副模样的塞琉古斯,看上去忠诚,单纯,热烈,能和一切与光明有关的美好词语联系在一块,照得他这副阴暗不堪的骨骸一时如坐针毡,有种被烫到的不适。
他只是把这条人鱼当成军犬般的奴仆,他不该那样对他笑......就好像把他当成了无比信赖的亲人。
“别那麽看我。”梅杜沙下令道,从桶里拿起一块生肉奖励他。
塞琉古斯眨了眨眼,似乎搞不明白他为什麽变脸,有些无措地敛了笑意,低下头,一口叼住肉块,就如这数天来一般,埋头在他手心狼吞虎咽起来。
梅杜沙眯眼看着他进食,成就感溢满胸腔。
这段时间,他对塞琉古斯的各种驯化已经卓有成效,他不仅能全然理解他灌输的知识,更能精准完成他的指令,就连训练有素的军犬也无法达到这种水平。
目光挪到塞琉古斯美丽的金色鳍翼上,另一个想法愈发强烈。在这段期间,无人可以妨碍他随心所欲的驯化塞琉古斯——毕竟,氯川让他保证塞琉古斯的健康达到最高水平,体力训练无疑是最好的方式。
他试探性地攥住了他的鳍翼,塞琉古斯微微一僵,但并没有抗拒。
梅杜沙伏下身去,趴在了他的背脊上。
少年人鱼的肌肉紧韧精壮,犹如一匹上好雄马。
梅杜沙擡手拨过眼前清晰分明的脊骨,看见他的脊线一刹绷紧得好似蓄势待发的弓弦,他凑到他耳翼边上,低声下令:“带我上这颗树,塞琉古斯。”
手下的金色鳍翼瞬间张开,水雾四溅间,梅杜沙只觉身躯一轻,扎眼间已腾空而起,随塞琉古斯飞到了头顶人造树的一截粗树杈上。
“到那儿去。”梅杜沙克制心底泛起的激动,指向观测台的二层,话音未落,呼啦一声,塞琉古斯便已带他闪电而至。
这感觉好到了极点,梅杜沙抚过他纤长结实的翼骨,难以言喻的成就感溢满胸腔——塞琉古斯的确如他所想,比一只军犬有用太多了,家仆丶护卫丶杀手丶坐骑.......而显然不止于此,他还有更多用处待他发掘。
“梅....杜....沙......”塞琉古斯抖了抖双翼,发出一声喑哑的低吟。梅杜沙被他骤然升高的体温烫了手,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他带着一跃而下扎入了水里。猝不及防地呛了口水,他攀住塞琉古斯的脊背浮出水面,下一刻腰身就被一双蹼爪托起来,抱到了一块礁石上。
他抹了一把脸上的水,一脚蹬在塞琉古斯的胸膛上,冷了脸色:“我之前教过你不少人类单词了,你是不是又忘记了,该叫我什麽?”
塞琉古斯往水下沉了沉,水温明显升高了,雾气蒸腾。绿瞳在这雾气间自下而上地盯上来,朦胧而灼热:“…主人。”
style="display:block;text-aliger;"
data-ad-layout="in-article"
data-ad-format="fluid"
data-ad-t="ca-pub-7967022626559531"
data-ad-slot="8824223251">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沈江霖一朝穿越,成了荣安侯府的小小庶子。纵然只是庶子,但是生在豪门仕宦之家,家中嫡母父亲只偏爱嫡子兄长,对他这个庶子向来没有什么太大期待,沈江霖本就是有些懒散的性子,偏安一隅倒也乐得轻松。庶子么,只要不争,只要无为,不与嫡兄作对,就能过好日子。本就爱养花侍草观鸟下棋的沈江霖觉得他寻找到人生的真谛了。只是当沈江霖得知自己的嫡长兄沈江云定亲的那位未来嫂嫂,名字叫赵安宁时,沈江霖风中凌乱了这不就是自己被小表妹推送的那本,重生之我的夫君是状元郎书里的人物吗?可惜自家大哥不是男主,而是炮灰男配,上辈子娶了女主又待女主不好,女主重生回来嫁状元郎,成诰命夫人,斗倒原夫家,人生得意快哉。他们沈家,就是女主的原夫家还记得原书描写,沈家门庭一夜败落,全家流放三千里,沈江云在流徙途中染上风寒,不治身亡!而自己,这个炮灰中的路人甲,连被提起的资格都没有,反正就混在沈家的流放队伍里,是死是活都不知道。靠已经十五了还只是童生的沈江云和同样十五岁就成了一地解元的男主斗?沈江霖的头突然有些痛了。躺平是躺不平了,要不自己还是捡起书本,继续考吧!科举之路漫漫,为了防止女主成事自己命丧黄泉,首先这状元郎可不能再让男主当了。只单若如此,待到功成名就之后,自己又如何全身而退,继续闲散人生呢?沈江霖将目光亲切地放到了周围人身上嗯,一事无成的爹,外强中干的娘,花天酒地的哥,还有乌合之众一般的沈家宗族子弟,有一个算一个,都给他支棱起来!沈家众人我说我是被迫走上人生巅峰的,你们敢信?①不黑原文男女主②男主一拖N,带着一个大家族向上狂奔(是家族,非个人)③女主古代土著,与男主从小定亲,先婚后爱,1V1④古代豪门日常流,微群像⑤架空朝代,仿明制,考据勿究另外请大家理性看文,不喜点叉,可以讨论情节,但是不要上升人身攻击,不要都没看文就帮作者臆想文中人物结局,谢谢。...
换攻,同性结婚合法前夫攻□□挖墙脚攻霍云筝受姜季成姜季成与□□恋爱10年,结婚5年,第6年,口口声声说永远的□□出轨了。两人婚姻摇摇欲坠之际,霍云筝牵着5岁的儿子,对姜季成说你老公配不上你。内容标签甜文爽文...
第四届咪咕杯铜奖作品!「什麽?一觉醒来,竟然跑到北宋种地来了!」陈初六气得拿脑袋顶墙,又赶紧收住了,家里仅剩下的这四面土墙,要是撞坏就真完了。面对家徒四壁的窘况丶族长摊派苦役的刁难丶县里公子哥的狗眼看人低,陈初六凭藉聪明的现代头脑,翻身把歌唱,脱贫致富,最终走上仕途,为百姓谋福,为大宋谋强,穷小子也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哎呀?陛下言重了,臣真的不是什麽都会!」...
温如初刚接手家族的典当行,就发生了意外!典当途中有人入室抢劫,价值连城的青海瓷瓶落地,碎得四分五裂。她还没来得及心疼,就眼前一黑,穿越了。一睁眼,竟然到了八零年代,被帅气的警察捡了回来。警察同志长相俊美,姿态懒散,像是对什麽都不上心,用温如初的话来说就是,实在不像个警察。巧合的是,这位警察还是她警草父亲年轻时的同事!只可惜父亲早逝,她从未见过父亲在排尽万难,见到父亲後,她决心要规避父亲的死亡。于是,她和裴瑾一同办案,势必要追回被盗文物。可她才刚触碰到文物,就又一次穿回了现代!原来她穿梭现代和八零的原因,在于那些被盗的文物!她凭借这些文物,来回穿梭。当最後一件文物被找到以後,裴瑾一反常态,用尽力气抱住她,将头埋在她肩膀,声音沉闷能不能不走?可换来的只有温如初温柔浅笑的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