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二狗子回到蛇口山的时候,天色已经不早,又到了吃晚饭的时间。
自己可能就没有吃肉的命,今天好不容易舍财买一块猪肉,又送给李半仙了。
好在今天终于买到铁锅,可以不用吃炒稻谷了。
从葫芦里倒出一些稻谷,放到石板上轻轻敲打了一阵,把谷壳敲开,然后随便把谷糠吹一吹就倒进锅里加水煮饭。
这些稻谷已经在葫芦里存了三天多,不知道会不会像水一样发生些神奇变化。
当米饭煮熟后,二狗子才想起,今天应该买几只碗筷的。
不过他也不是什么矫情的人,用两根树枝,一块破瓦片就搞定了。
只要有口饭吃,其他的细节不重要。
往嘴里扒了一大口米饭,虽然还带着一些糠,但比炒谷子好吃多了,很香,软软的,很有弹性。
掏出珍藏的那块苦盐,吃三大口米饭,就在盐块上轻轻舔一下,味道贼好。
这一晚,他煮了一升稻谷,全都被他吃完了,把肚子撑得圆溜溜。
吃饱之后躺在稻草堆里休息,他感觉肚子里一直暖洋洋的。
渐渐地,这种暖洋洋的感觉蔓延到全身,就像在泡热水澡,很舒服。
他就一直保持这种状态在草堆里睡了一晚,第二天早上一起来,感觉龙精虎猛,全身都有使不尽的力气。
这么大的力气,不挖土开荒都可惜了,当即提起锄头和柴刀就走向荒地。
这座石窝之中,大约有三亩地,但并不平整,还有很多大大小小的石头,石头之间则生长了一些荆棘与杂树。
开荒首先要把杂树和荆棘砍掉,他前几天有空已经砍掉了一部分。
最难的是平整土地,荒地上全是石头,大的有丈许大的,几百斤的,小的拳头大,鸡蛋大。
必须将这些石头全都清走,在以后几年的耕作中,还要不停地把小石子捡出来。
不过,二狗子用葫芦水浇灌,适应能力比较强,没那么多讲究,只需要把大石头搬走就行了。
此时,他推动一块三百多斤的大石头,将其滚到一边。
以前老犟驴也清理出很多石头,已经积攒了一大堆。
二狗子打算把开荒清理出来的大石头,留着给自己盖一座石头房子。
也许是用葫芦存过的稻谷真有奇效,他搬了一早上的石头,也没觉得太累。
接下来的几天,印证了他的猜测,吃了葫芦里的稻谷,真的不容易累,能涨力气。
每天都感觉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开荒的速度大增。
只要搬开大石头,挖掉杂树,种上稻谷,然后浇水,第二天就能生长出禾苗。
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稻田面积越来越宽,终于在六七个月后,这三亩地几乎都种上了禾苗。
这大半年时间里,除了开荒,他还用大石头修了一间石头房子。
房子长两丈,宽一丈,高一丈,上面盖了稻草的屋顶。
石块之间的缝隙,以及稻草之间的夹层,都糊了一层泥,能防雨防寒。
房子里面,他用石块垒了一张石床,不平整的地方用土填平,再压紧。
床上再铺厚厚一层稻草,躺在上面特别舒服。
在床前靠墙的地方,则码放着十几只装满稻谷的麻袋。
其实除了这些,他葫芦里存了更多稻谷,两边加起来起码有80石之多。
这些都是他大半年的收获。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坐怀不乱冷情攻X假戏真做狐媚子受三十六计,李群霄对美人计最为不屑,但要诱敌深入必先以身试险,李群霄顺势将投怀送抱的裴蕴初捧成花魁,捧到最高处,又掐着他的脖子,让他跌落进泥里。裴蕴初生涩却实在动人,口中真情实意不过是保命符,李群霄好奇了,他到底能装到几时?百般讨好是毒药,蜜语甜言最磨人心,李群霄步步沦陷,不求解脱,谁知裴蕴初突然变脸跑路,再见面时故态复萌,挣扎得厉害还当我是青楼里的楚云?放开!情痴便生执念,李群霄穷追不舍,裴蕴初先露底牌,当初认错人,千方百计想骗的人,不是他。爱而不得便生恨,李群霄追逐他,撂狠话想脱身,等我玩腻了再说!李群霄攻心,裴蕴初还是要走。只是没想到,再一次见到的裴蕴初,浑身是伤,气息奄奄,看来的目光带着不安和陌生,小心翼翼地问你是谁?李群霄有千万种方法放过彼此,可他却说我是你夫君。—裴蕴初OS我装作被他迷得神魂颠倒只是我计划中的一部分别说了,我有自己的节奏。李群霄OS想骗我没那麽容易不确定,再看看。—李是攻,视角主受狗血失忆丶虐恋丶纯爱...
男人仰卧在沙上,看着窗外寂寥的夜空,开始回想过去的点点滴滴。 这个男人叫杨立,身高177cm,身材偏瘦,得益于曾经的锻炼,人到3o,依旧保养得很好,从警察学校毕业后,没有像大多数他的同学一样,进入警察部门或者到政府机关单位工作,反而选择了极具挑战性的私家侦探作爲选职业。由刚开始从业的菜鸟,成长到后来知名的私家侦探,光景好的时候,也曾经月入数万,当然高收入伴随而来的也是需要承担各种case的高风险。 也正是因爲杨立神秘而充满激情的职业,让当时还是就读于工商学院的学生思琪对其迷恋得无法自拔,最终两人坠入爱河。妻子思琪比丈夫杨立小3岁,在学校时,虽然算不上校花级别,但是在学院里也是数一数二的美女人物。...
大道的后儿子时辰,在一片混沌中醒来。无意中窥探的未来,不仅让祂得以化形,更是与自己未来的恋人结缘。在大哥大盘古感天动地身化洪荒后,悄咪咪的交出部分时间本源作为移民费,正式成为移民洪荒的一员,也开始自己在洪荒养花种草修身养性(×)招猫逗狗愉快恋爱(√)的日常。在三清告别后,御时躺在冰玉床上闭目养神。送走大兄与三弟后,元始转身走到御时身旁俯身握住祂的双手,有些心疼的看着祂。不知是不是强行抽取灵力的后遗症,御时神色看起来有些疲惫。御时忽然睁开眼睛与元始四目相对,调笑着说玉清尊者在看什么元始的耳根一点点染上深红,在玉色的面庞下映衬的更为耀眼。注意1本文是封神榜等神魔小说的衍生,是洪荒流小说2私设较多,不考据3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作为旁观者,陆千菱见证了宋莫离从爆红到陨落。穿书后,陆千菱成了宋莫离的豪门千金姐姐。原书里,姐姐坐拥千亿家产,却偏偏容不下流落在外的亲弟弟,对他百般刁难。后来宋莫离猝死,陆家也因此迅速衰败。陆千菱刁难弟弟?忙着享受豪门生活呢,没空。全网热播的姐弟综艺,顶流宋莫离第一期就语出惊人,直言和姐姐不熟。观众都以为陆千菱蹭热度翻车,等着看她笑话。然而,送礼物环节,陆千菱随便挑的礼物是全球限量款名表。选穿搭环节,陆千菱不知道宋莫离喜好,于是直接把整家奢侈品店的男装全买了。观众姐,还缺不熟的弟弟or妹妹吗?后来,陆千菱鞋子磨脚,宋莫离背着她走了一公里。冷雨中,宋莫离把厚外套给陆千菱,自己穿着湿毛衣发抖。观众说好的不熟呢?小丑竟是我自己。陆千菱只想享受钱堆里打滚的生活。没想到不仅迅速爆红,还同时被好几个男人疯狂追求。...
不知道是从地狱,还是从天外冒出来的百万妖魔。一夜之间摧毁了人类文明。人类从食物链顶端,坠入谷底,沦为由妖魔圈养的家畜。无数次反抗,换来的却是一次次绝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