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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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第1页)

王忆之穿着夜行衣藏匿於房顶之上,与萧小河安插在蔚县的眼线们一齐盯着燕军的行动,一旦有调军之召,立刻向萧小河回禀。

如今是他们驻扎在岐周的第三日。

捂得透不出半点气的夜行衣是黑云的帮凶,王忆之觉得心中的无名火上下跳动,浮躁异常,在这样的一个半黄不黑的天色下,任谁的心情也称不上绝佳。

王忆之上一秒刚擦完额前的汗,下一秒湿润的水汽再起席卷,不一会儿他的帕子就湿得能浸出水来,王忆之暗骂了一声,恨恨地将帕子送回了怀中。

王忆之低头向下望去,这两日他已经打探清楚,燕军每两个时辰会上街巡视一次,这一点久居蔚县的人们比他更早发现,每次燕军巡街时,街上半个人影也没有,燕子在空中一圈一圈的打转,蚂蚁在地上没有目的的前行,然後死於脚步规整的燕人脚下。

阿伊虽未下令处置原住在蔚县的楚人,但那些流窜在街上,无家可归的平民依旧会在燕军粗暴的动作带走,随後再也瞧不见他们的踪迹。所以没到巡街之时,那些目睹先人惨案的短褐们就会藏匿於城中,菜铺子的青菜叶子下丶米缸中与鼠虫共同秉着呼吸丶或是在出恭的桶中……无论是哪,总归不被发现就是值得庆幸的。

但燕兵一走,那些人就会如雨後春笋般冒出来,在街上寻觅着残羹,或是敲门行乞,乞求门後之人看在自己同是楚人的份上救济。

王忆之自然满心不忍,战争带来的惨痛不光是战场上数不胜数的尸体,而是一个小小的决策与变化,就足以让无数百姓无家可归,以乞为生。

有时他会趁人不备丢几个碎银子上街,丢着丢着,他自己的口袋变得比脸还乾净,於是只好心怀不忍地看着脚下那些小若蝼蚁的人们,盼望着他们可以多活一日,哪怕一日。

如今正好燕军刚走,王忆之出於习惯向下望去,那些穿着破旧短布,瘦的骨头清晰可见的人们又冒了出来,他注意到了一个生疏的面孔,似乎之前从未见过。

这人身材高大,身上的衣服虽然肮脏,但比起周围之人已体面至极,他的眼中冒着精光,一种带有饥饿又精明的光芒落在了他身旁捡到半个脏馒头的少男身上。

「给我——」那人对着少男直直伸出了手,目光凶狠地足能将人吞下。

少男护着自己的半个馒头,躲到了一老者身後:「阿爷,他,他要抢我馒头。」

那老人正撅着屁股翻着垃圾,头也不回道:「与他好好讲,俺们都是一样的苦命人,各人都能理解!」

「我与阿爷已经一日未吃东西,这馒头是我们好不容易找到的,您再去旁出看看罢。」少男十分听爷爷的话,乖巧地与男人道。

男人却不管三七二十一,见少男不知好歹,直接一脚踢上老人的屁股,老人的头扎在了垃圾堆里,被一快碎鸡蛋划出了口子,混杂着臭味的鲜血向出流淌。

少男哪里顾得了馒头,当下就向老人跑去,男人顺势将他也一脚踹翻,高兴地将馒头从少男手中夺走。

「呸!」男人冲着倒在垃圾中的少男与老人叫道,「谁与你们是一路人!」

「蠢货!」

男人将馒头用衣服下摆擦了擦,将被旁人视若珍宝,小心咀嚼的馒头一口吞到嗓子中。

王忆之看着大摇大摆离去的男人皱了眉,他知道如今情形做出什麽举动都是自保之举,不能责怪他们,可是这种恃强凌弱之人到底令人不爽。

他怕男人一会儿又闹什麽乱子,心里还没想清楚,腿已经先行一步迈了出去,藏匿於昏黄的天色之下,在枯乾中穿行。

男人晃晃悠悠地来至了街的另一头,此处坐落的都是些权贵之家,阿伊一声厚待降俘令下,蔚县的衙门大人摇身一变又是另一番神气模样,先前阿翠他们被安排落脚的万俟宅也正好位於此处。

想到阿翠,王忆之神色一动,也不知她身子怎样,何时到生产之日,接生婆可有安排妥当,一连串的问题从脑中飘过,对王忆之来说尽是令人抓心挠肝的未知数。

他犹豫着将目光挪向那金碧辉煌的大宅,迟疑了一会儿还是没有变幻脚步,继续盯着下方男人。

男人从老人和少男那得了好处开始不知天高地厚,一连数日的风餐露宿与同行之人的背信弃义令他心头戾气直生,一双鼠目四下环顾,眼睛无从所获,他的鼻子却动了动,一股饭菜的飘向传到了他的鼻中。

那阵香味来自於不远处的三人之中,三人与刚才的老少不同,虽个个瘦的青筋暴起,却正值壮年,那股鸡肉的味道随着男人前行越来越近,男人绝对的方才吃的馒头简直是蚂蚁肉,而如今才是自己的正餐。

「万俟家真是好人,每次都把剩下的饭菜放在门後留给咱,别看人家是燕人,比咱们蔚县的狗官不知道好了多少!」一人狼吞虎咽地抱着饭啃道,多亏了只有他们几人发现了这事儿,不然定是一口也抢不到了。

「谁说不是!」另一人吃着饭,丝毫不耽误嘴里讲话,「不过我记得这宅子之前没人,怎麽突然有人住了进来,还那麽好心地给咱们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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