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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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56式半自动步枪(第1页)

之前说打猎有打猎的规矩。

其中有一条就是山财不可独享。

哪怕是打到猎物拖着往家走的时候,路上和人走了个对头碰,不管对面这位你认识不认识,只要对方开了尊口,你就得割一块肉下来,递给人家。

如果是在山里下的套子,套着了狍子,你打旁边经过,把那狍子给杀了,拿走他一条狍子腿或是两条狍子腿,都没有关系。

可要是野猪套子,因为野猪难杀,如果路过的人把野猪给杀了,就可以带走一半野猪。

要是这人不讲究,砍下两只野猪腿给下套子挂在旁边树上,然后把剩下的野猪都拖走,那也不是不可以。

但是,有两点不能。

第一,你不能把人家套子拿走,那是人家吃饭的家伙。特别是野猪套子,都是用手指粗细的钢丝绳,这在现在可是值不少钱呢。

二就是,不管是什么猎物,你多少都得给人留下一点,绝不能都给拿走了。

这就是规矩。

赵春自小也没少听大人讲打猎的故事,知道这里面的规矩,生怕赵军在野猪肉上犯了错。

毕竟,不管是老赵家,还是老周家,都是这十里八村有脸面的人家,要是家里孩子因为一口肉坏了千百年传下来的规矩,非让人家戳脊梁骨不可。

“大姐,你放心,我都懂。”赵军说着,就从炕上起了身。

这时,他的视线已经落在了房间门的后边。

在门后,挂着一把枪。

赵军把门往关的方向拉了一半,腾出空间来,便把枪从墙上摘了下来,拿在手里摩挲着。

这是一把56式半自动步枪,打762毫米子弹,在各种书籍说明里,这种枪的容弹量都是十发子弹。

可赵军知道,如果硬往枪膛里顶一下,那就还能再塞进去一发,总共也就是十一发子弹。

这枪可以连发,能在15秒内一口气把枪膛内所有的子弹都打光。这可以说是跑山打猎之人,能用到的最强武器了。

毕竟跑山打猎不是行军打仗,比56式半自动更先进的56式突击步枪,枪托下面比半自动步枪多出来一个弯把,在山林里穿梭时,容易刮碰到草树枝条,行动不太方便。

而56式机枪就更不用说了,谁打猎能用着机枪啊?你是打猎,还是屠山?

见赵军拿枪把玩,赵春也没在意,毕竟那枪里没有子弹,而且这年头不禁枪,枪支在山场林村简直太常见了。

再加上某些特别的地区因素,现在的神州大地村村寨寨,每年都有民兵训练,再加上林场有护卫队,工段有保卫科。

就是普通人,只要肯花钱,也能买枪。

就说赵军手里这把半自动,在眼下是不便宜,要想买把新的,怎么也得千把块钱吧。要是旧的,那就另当别论。

但是别忘了,赵春的公公周春明那是千人大厂的二把手,他要从护厂队借一把枪回家,谁敢不同意啊?

“大小子,来吃柿子。”就在这时门又被推开了,胡三妹端着一盘洋柿子走了进来。

因为现在的东北,特别是在农村,很少能看到南方那种可能会略涩的甜柿子,东北这边种的都是番茄,也就是洋柿子。

久而久之,这边的人就把洋柿子叫柿子,这让很多南方过来的人感觉疑惑。

“谢谢大娘。”赵军一手拿枪,一手接过装柿子的盘子放在炕桌上,此时他哪还顾得上吃?现在他的注意力全在这把枪上呢。

胡三妹笑道“小子中午别走啊,咱在家吃,大娘给你煎鱼。你姐夫今天早起跟人抓的鱼,可好了呢。”

“好嘞,大娘,那我就等着吃啦。”赵军笑着应了一声。

各人有各人的爱好,赵军的姐夫周建国就喜欢打鱼、钓鱼,在这十里八村,那都是有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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