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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台风天谈秧歌
第六十四章台风天谈秧歌
从春至夏,梅思痛读鲁迅,转眼间便到了七月。
正是盛夏时节,又是在香港,“七月流火”,很可以用它的字面含义,这个时候,梅思实在再难继续读那充满战斗热情的文章,然而,即使是诗词,闷热的夜晚,倚靠在床头,那些“青草池塘蛙声”也是读不进去。
梅思抹一把头上的汗,简直好像蒸笼,健莲姐蒸的酱肉包子,那样硕大,白白胖胖,只一看便给人一种慰藉感,然而自己身在蒸笼之中,半点不觉得幸福。
其实这种感觉倒是并不陌生,从前住铁皮屋的时候,每当盛夏也是这样的酷热,已经不觉得稀奇,只是梅思擡眼望了一下那悬挂半空丶轻轻颤动的帘子,微微叹气,然而,如今却又有不同,这样的季节,自己想要遁入那一片清凉世界已不可得了。
尤其又是这样的嘈杂,三个孩子吵闹的声音充满整个空间,书中的文字浮在眼前,“如雷般的掌声震动了天地,狂呼的口号使全宇宙的空气都革命化了”,那也是弥天漫地的,却是激烈振奋的,令人充满期待的氛围,如今,自己的耳孔填满了声音,却都是这样滞重的,拖泥带水的,毫无超越的希望,其实就是张爱玲小说中的世界,那样的小说,自己读起来很有味道,然而,真的身在其中,便有一种透不过气来的郁闷焦躁,只觉得不是爆发,就是死亡了。
好容易到七月中旬,来了一场台风,大暴雨落了下来,天气顿然凉爽,虽然只是短暂的时间,却也给人喘息之机,在这天地之间的火宅,可以有片时的放松。
这一天夜晚,外面雨仍不息,房间里开着窗,凉风送来雨水的湿气和泥土的腥气,梅思懒懒地坐在床头读书。
忽然间,帘子挑开,苏凤香六岁的儿子宝庆跑了过来,随後是那两个大一点的女孩子,招娣和来娣追过来,抓住弟弟,拖着他赶快回去,宝庆便大叫大闹起来,坐倒在了地上。
苏凤香无法,只得自己过来拎起小儿子:“你个混世魔王,自家那一片地方还待不下你,到处乱撞!”
梅思擡起头来,含笑道:“没关系,让他在这里玩吧。”
苏凤香把头一摇:“他总得懂些规矩。”
抓着宝庆的胳膊把他拖出了房:“到外面玩去!”
连招娣来娣也撵出去,“砰”地关上房门,屋子里总算稍稍清静。
梅思暗暗松一口气,到这时,她读书也有些倦了,便放下书卷,趁着这晚凉天气,想与同住的人说说话,虽然两家在同一个房檐下已经半年有馀,然而各自早出晚归,苏凤香时常夜班,就回来了也是操持家务,竟没有机会多说几句话,很是有些生疏隔阂,便走过去掀起帘子,与苏凤香闲聊起来。
“工厂里这一阵忙吗?”
苏凤香正在灯下做针线,闻言擡起头来道:“从今年便忙起来,这一阵格外赶工,老板接许多单,总有许多塑胶盆丶塑胶桶要做。报馆里面忙吗?”
梅思笑道:“一直都是那个样子。”
聊了几句各自的行当,苏凤香忽然便问:“梅小姐,上楼之前,侬是住哪里的?”
“女青年会。”
“那里怎样?”
“不过那样罢了。”
一个小小的房间,好像女学生的宿舍。
苏凤香微微侧转了头,听梅思约略讲述,然後叹道:“梅小姐,侬真的是天生该过好日子的,那样的地方,侬还嫌不好,如今住这种屋子,侬以为很好麽?”
虽然没有去住过,不过若是按梅思的言语,居然是个好地方,清清静静的,关起门来便可以安闲地过自己的小日子,苏凤香晓得自己是不成的了,带了三个孩子,无论去到哪种地方,都不得省心,不过梅小姐是可以的,倘若自己是她,绝不肯住这种地方,哪怕是没有结婚,没有小孩子的,也依然不得安闲,给几个孩子吵闹得,脑仁都要裂开来,虽然梅小姐不肯说,然而自己看得出来,她很感觉疲乏厌倦。
苏凤香接着又说:“况且又热,看看这里,七楼,上面什麽也没有,白花花的日头就那麽当头照下来,把人要烤成烧饼,一个个都成蟹壳黄。整栋楼顶数阿拉这一层最热,到冬天又是最冷,从前住铁皮房,是这样,好容易盼着上楼了,阿拉还想,这下好了,水泥楼,不会那样热,哪知分到七楼,还是一样,还不如阿拉从前住的亭子间哦!”
梅思抿嘴一笑:“这两天倒是好,爽快得很。”
苏凤香“哼”了一声:“不过凉快这几天罢了,等台风过去,侬再看,更热哦,所以侬到底为什麽不肯去住女青年会?是嫌贵麽?”
梅思掠了一下鬓边的发丝,慢慢说道:“是比这里要贵一点,不过更要紧的是,在那边,总觉得是寄居,不是自己的地方,这里虽然窄小了些,但可以长久住下去,心里安稳一些。”
是烧了原本的房屋之後的徙置大厦,哪怕是要付租金,毕竟也可以算作是自己的地方吧,女青年会虽然好,总感觉仿佛是住旅馆。
对于选择徙置楼的缘故,梅思倒是细细解说的,苏凤香也认真地听,到最後依然晃了晃头:“反正阿拉倘若有办法,定然不住这样的地方。阿拉当年在上海……”
梅思望着苏凤香,俨然竟像是看到了白明珠,虽然两个人的身份差距悬殊。
说了一阵,苏凤香将手里的衫子放下,拿过一条裤子来继续缝补,趁此转换了话题:“梅小姐,侬整天看书,那书里有什麽好看的故事麽?”
梅思当即便想要讲阿Q,又或者是祥林嫂,然而她脑筋一转,改口道:“是爱玲女士的一篇小说,叫做《秧歌》,是说上海——周边的乡村,土改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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