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5章(第1页)

实在是,那字写得也太好了!

又好又快!

要知道,在墙面上写标语,哪怕是原来的宣传员小郭,也是要先在墙上打个轮廓影子,再拿颜料填涂进去的。

而丁立新呢,基本上就是连打字的轮廓影子都打不好。

结果眼前这个破衣烂衫的男人,拿个刷子在墙上刷字,就跟拿笔在纸上写字那么轻松,根本不用打什么轮廓影子,刷刷刷,一下就写好了一个字。

并且,那字还写得非常漂亮。

丁立新也不会描述,只知道他从来就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字。

几乎没花多少时间,围墙上的标语就写好了。

“好,实在写得太好了,沈绍元同志,你太厉害了!”丁立新之前有多质疑,现在喝彩就有多大声。

“确实是写得好,沈同志水平太高了!”徐卫国也很兴奋,“沈同志,我们科里的工作确实存在困难,不知道你能不能抽空过来帮忙?肯定不会让你白帮忙,我们按照工时给你算劳务费,当然,如果工作完成得好,我也会尽力帮你争取招工机会,你看成吗?”

这有什么不成的,沈绍元本来也是觉得这可能是个机会,才过来毛遂自荐的。

能招工当然最好,不行挣点劳务费也不错。

十几分钟后,父女俩回到了驴车上。

陈大妈卖完那一篮子瓜,早在驴车上等着了,见沈茉儿他们拿了那么多东西,不禁感叹:“你们这一趟可真没白跑,这么多东西,哎哟,还有暖水瓶和布料?!”

沈茉儿笑道:“运气好,碰见供销社有处理的瑕疵品暖水瓶和瑕疵布卖。”

陈大妈拍着大腿:“哎哟,这可真不错,我这是错过了,这种好东西,一下子就抢没了吧?你们今天可真是交好运了,这是大丰收呐!”

沈茉儿笑眯眯:“是啊,运气好,大丰收了!”

这一趟确实是值,她爹还找了份活儿干呢,他们可不是大丰收?

瞧着真是赏心悦目

有沈茉儿他们这样满载而归的,就有傅明泽这样两手空空回来的。

回杨柳大队的路上,杨青青几次旁敲侧击问傅明泽去公社干什么去了怎么没买点什么,傅明泽都爱答不理的,杨青青于是眼眶又红了。

这回连大队长周满仓都忍不住看了傅明泽几眼,大概是觉得这后生长得是俊,就是脾气不怎么样,对女同志过于冷漠。

沈茉儿同情地看了傅明泽一眼。

在巧姐家遇见时,他们寒暄过几句,这位傅知青虽说不是什么热心快肠的性子,却也不是冷漠高傲的人。

沈茉儿甚至觉得他拿着几个包子局促解释自己拿帮人写信得的鸡蛋换包子吃,那样子还有些可爱。

天天上工也没晒黑的俊脸微微泛红,瞧着真是赏心悦目。

于是等杨青青又一次找个由头跟傅明泽搭话的时候,沈茉儿一副好奇的模样:“杨知青,原来你一直跟着傅知青,就是想知道他上公社干嘛去了啊?其实上公社嘛,左不过办事或者买东西,这有什么好好奇的。”

前后一联系,沈茉儿其实就明白傅明泽为什么不爱搭理杨青青了,换了她,有人这么成天盯着自己,她也不爱搭理。

杨青青脸色微变,干笑道:“沈茉儿同志你误会了,我没有跟着傅知青。同是知青,我只是想着平时应该互相关心互相帮助,我没别的意思的。”

沈茉儿不太认同的表情:“杨知青你这样说就显得跟我们社员太生分了,知青也是咱们大队的一份子,关心帮助可不能停留在知青之间,咱们大家都应该相互关心相互帮助。”

陈大妈第一个赞同:“可不是,都在一个大队生活,哪用这么生分。”

周满仓也跟着点了点头:“茉儿说得没错,你们插队过来,就是大队的一份子,不用分什么你我,更不能有小团体思想。”他最怕就是这些知青抱团跟大队作对。

杨青青一脸委屈地说自己真没这个意思,红着眼眶闭嘴了,后面一路都没再说过话。

傅明泽一直没吭声,只在沈茉儿说杨青青一直跟着他时,抬了抬眼,然后,在沈茉儿说到咱们大家都应该相互关心相互帮助时,忍不住翘了翘嘴角。

公社窑厂求贤若渴,徐卫国让沈绍元明天就过去。正好今天抢了十尺瑕疵布,还是米白色的,沈茉儿就琢磨着给她爹做一件徐卫国那样的衬衫。

回到家后先是煮了一锅粥,再炒了一小碗豇豆,就着豇豆吃了一小碗粥后,沈茉儿就去陈大妈家借了裁布料的剪子和划粉回来。

沈茉儿女红的手艺是跟大凉顶顶厉

害的绣娘学的,十岁开始学,足足学了六年。

倒不是因为大家闺秀都得学她也得学,沈茉儿从小跟在几位皇子后头,刚学会走路,就跟着学拳脚弓箭了,原本是不耐烦学女红的。

偏偏她九皇叔,成天拈酸吃醋,嫉妒皇伯父待她爹比其他兄弟亲厚,每每都要在她爹面前显摆与九皇婶怎么怎么鹣鲽情深,一个九皇婶亲手绣的荷包,他能显摆大半年。

不就是戳她爹心尖,嘲讽她爹是个鳏夫,连个贴身的荷包都是丫鬟绣的嘛?

当时不过幼学之年的沈茉儿带着一干伺候的宫人,大张旗鼓进了宫,抱着她皇伯父的大腿狠狠哭了一通,她皇伯父一怒之下,罚了她九皇叔半年的俸禄,顺便就把宫里最顶尖的绣娘赐给她了。

那之后,她九皇叔有好几个月瞧见她就扭头走人,逢人就说沈茉儿是个芝麻馅儿的汤圆,瞧着软软糯糯,内里忒黑,跟沈绍元一样一样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两世宠爱

两世宠爱

阿宝。。。回国公府去。。。长公主会护你周全。宣昭用尽最後一丝力气,叮嘱着这个不爱自己的女人。苏景宝吓傻了,久久缓不过来,为什麽是毒药?明明说只是让人沉睡的药啊!突然腹中绞痛不止,此时她终于明白,她是个棋子。睁眼回到了豆蔻年华,这一世她只想护着家人,还要弥补宣昭。可是,为什麽前世的夫君少年成名?为什麽神医提前医好了夫君?为什麽他的眼神始终宠溺?驻足回眸一顾,愿伴伊朝与暮。内容标签重生甜文爽文其它一直都是你...

金玉[重生]

金玉[重生]

我叫安无雪。我是修真界第一大宗落月峰的首徒,出生便带着仙道金身,玲珑玉骨,所有人都说我受馈于天,惊才绝艳,是两界四海的福泽。我的师弟谢折风是落月峰不世出的剑道天才,我喜欢他。于是我尽我毕生之力,挽大厦之将倾,出生入死,呕心沥血平定乱世,倾尽全力助师弟稳坐仙尊之位。可师弟无情道修至圆满那天,我听着修真界的人细数我的罪状,说我杀孽过重,罪该万死。挚友拔剑对着我,和我说安无雪,我与你自此恩断义绝,你死我活。同门冷眼旁观,同我说安无雪,你往后是生是死,与我无关。我一生筹谋,最终落得声名狼藉,众叛亲离,金身玉骨尽碎,生机尽断。陨落前的最后一刻,师弟低头淡淡地看着我,说师兄这是罪有应得。如他们所愿,我死了。死在落月峰山门前,尸骨无存,神魂俱灭。我没想到我还能在千年后再度睁眼。我重生成了进献给仙尊谢折风的替身炉鼎,一个和我上辈子长得一模一样的废柴。我以为我会看到他们庆贺我的死有余辜,我会看到他们会活得恣意潇洒,会看到他们忘了我这个罪人。可他们令我十分费解。决裂的挚友奔走于各大秘境寻找与我有关的线索,落月峰千年未变,像是在等我回来,早已无情道圆满的师弟疯了一般寻遍四海,只为寻我一缕残魂。我看不懂他们。我也不想看懂。我不是他们心心念念的安无雪,我只是个平庸度日的废柴。师弟看着我,眸光温润,神情缅怀。我顶着那张和我前世如出一辙的脸问他你透过我,在看谁?你明知故问。我轻笑一声,走上前,在他耳侧轻声道可仙尊再也看不见他了。我不是他。他死了,死在一千年前。全员火葬场,攻是he结局,其他配角都是火葬场be其余排雷可能涉及剧透,因此不列在文案,不介意剧透且想看排雷的宝宝可以点进评论区加精模块,加精评论就是完整排雷。排雷本就没办法排清楚每个人的雷点,请勿要求作者排私人雷点各花入各眼,每个人的喜好不同,不喜欢可以直接点叉,彼此尊重...

罪城

罪城

林岚今年31岁,在一家合资公司做个白领,这个年纪正是成熟有韵味的时候。  身材接近一米七,前突后翘的火辣身材简直跟模特一样。平时穿着职业装上班,时尚的高跟鞋穿在美足上,性感丝袜紧绷着她修长笔直的美腿。包臀短裙将她浑圆的美臀紧紧勾勒出诱惑的弧度。  这些着装是林岚每天上班的标配。  再加上她迷人容颜和柔顺长,我无数次庆幸自己追到了这么魅力性感的妻子。...

周乐

周乐

我叫周越,一个普普通通,简简单单的高中生。我没有什么特长,也没有什么太大的缺点。就是很普通,很正常。对,就是正常。和作者的其他作品里的人公相比,我就是两个字,正常。若是说我唯一的特点,我自己认为,是脾气好吧。我都没怎么生气过,待人接物也特别好。也许,我就是人们所说的那种烂好人吧。今天,也是个普通的早晨,我像往常一样,准备着早餐。...

萌妻至上

萌妻至上

萌妻至上大总裁选妃宴听过的吧。不过她是被派去凑数的。嘿,她一不小心撞到总裁和男人,于是手贱拍照了微博。谁知道是她看的角度不对。囧。好吧,微博十分钟被转了上万条,好吧,她出名了。同时也惹毛了总裁!!!总裁反感家里逼婚,将错就错,干脆宣布和她订婚,还强行把她带到家里。这是啥节奏,选妃完了,还要侍寝?他是穿越来的吗?啊啊啊啊?神啊,她错了,她手贱了微博,剁手行吗啊,...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