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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反派boss上位指南》作者:不可思白【完结】简介:中二病患者心狠手辣穿书受vs前期小白花成长系黑化攻叶争穿成了一本书里的垃圾炮灰。此时,他手里拎着刚将主角妹妹捅了个对穿淌血的剑,脑中只剩一句话:男主还有三秒到达现场——来取他狗命!开局就跟主角站在了不死不休的对立面,为了活下去,他决定将这个身份贯彻到底。好在,他比原主有脑子,能将男主打入泥里。澹台俞的人生已经不能用惨字来形容了,父母早亡,妹妹遇害,还报仇不得!九死一生面目全非,意志薄弱,一心求死。一只拳头狠狠砸过来:“活着才有希望!爷为了活下去费尽心机,看见不惜命的人就来气!”澹台俞:心活了。叶争很高兴,身在中界还能拐到个乖巧的小师弟,虽然丑了点,但胜在贴心,他决定脱险之后带小师弟回仙门,给他一个惊喜。后来,两个体面的人互殴到咆哮:澹台俞:你对谁都好,对谁都笑,为何对我如此苛刻?叶争:少他娘的废话,你把我小师弟藏哪了?剑宗大师兄寒风猎猎,裹挟着冰碴子似的雪将浩渊峰铺了一层又一层,晨光将至,银装素裹。拥有上古大能所设的屏障阵法,坐落于峰顶的封脉府才得以免受寒气的侵袭,这里是修真者的统辖的地盘,寻常猛兽不敢接近,是其他弱小生灵的庇护所。外围的雪山森林里,挂在枝头的彩雀时不时咂摸着嘴轻呓两声,睡得安详。忽得远方传来一声惊天巨吼,伴随着大地的震颤,惊起鸟兽无数,彩雀被树上掉下来的一坨雪砸到地上,吓得胡乱扑棱两只翅膀怪叫,“雪崩啦,雪崩啦!”它身侧厚重的雪地里探出一只满是长毛的粉红长鼻子,对着上空细嗅几下后,猛地向上用力,雪地上塌出一个洞口,一只通体黝黑的鼹鼠抱着果子爬了出来,口吐人言,“别担心,不是雪崩。”鼹鼠鼻子向来灵敏,彩雀冷静下来。震动尚未停止,大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它振动翅膀盘旋至森林上方,只见一道闪电似的身影在枝杈间来回穿梭,后面树木倾倒,众鸟飞散。“什么东西?”还未等它细看,那原本跟它不在一条线上的身影忽得一转弯,直冲它这个方向而来,在它身旁的枝头上一闪而逝,那追击而来的东西也转瞬撞断一众树木笼罩在它眼前,是一个身高十几米的巨大阴影。彩雀定睛一看,登时羽毛倒立,尖叫道:“夭寿了,是白·熊,快躲起来!”话音未落,连塞白·熊牙缝都不够的彩色飞团就被其一掌拍进了雪堆里,走兽群凌乱踏过,将雪踩实了,徒留一地五颜六色的乱羽。感知到外面没有危险后,鼹鼠急急忙忙从洞里爬出来,蹬着两只小短腿爬到雪堆上,化作一只五短身材,双耳外翻,上肢粗长的小眼睛男妖,他展开粗长结实的指甲快速挖掘,很快将彩雀救了出来。死里逃生的彩雀哇哇大叫,“是哪个混账把白·熊惊醒了!”白·熊是这方圆五百里唯一的猛兽,刚修炼不久,连冬眠的习性都没改掉,现下吵醒了它,凶性大发起来,他们这些低阶的小精怪都没安稳日子。“我记得他的气味。”鼹鼠看着混乱远去的方向,胸中渐有微怒,“他是叶争。”“叶争是谁?”彩雀不认识。“剑宗华阳君座下亲传大弟子。”“嗡——”鼹鼠话音刚落,封脉府深处传来一声深远的钟鸣,钟声悠扬,传进了浩渊峰上下所有生灵的耳朵里,金光随之普照大地,万物苏醒。安静的森林热闹起来,彩雀立马飞回枝头高声鸣唱,与同族相和,这是他们鸟族间互相传递安全的信号。阳光将鼹鼠的头发照得油亮,他不适地眯住眼睛,拾起落了一地的野果,重新化作兽形。彩雀见他这幅做派,不由问道:“又去见你那位恩人?”鼹鼠点了点头,倒腾四肢用鼻子在雪面上嗅来嗅去,来到一处空地,向下猛跺,现出一方新洞口。鼹鼠的地洞四通八达,有数条直达封脉府内部。“天天跟那群人精待在一起,小心被骗得毛都不剩!”看着鼹鼠娴熟的动作,彩雀觉得他就像是掰开野兽嘴巴主动把脑袋往里送的呆子。“他不会。”鼹鼠坚定道:“他是我朋友。”说完,便一股脑扎进洞穴,向着封脉府中心的方向去了。这边已经安定下来,那边的混乱还未停止。叶争在树间飞掠半响,才临近封脉府的结界,他从怀里掏出一张灵符远远抛出,在符纸贴在结界前双手疾速结印,白·熊的咆哮声近在眼前,叶争赶在最后一刻脚底用力,凌空并指,指尖顶着灵符稳稳穿过结界,再一转眼,整个身子都入了封脉府。白·熊庞大的身躯狠狠砸在结界上,又被反弹出去,只能在结界外喘着粗气,对叶争怒目而视。“这次爷赶时间不跟你计较,下次见面还这么嚣张,小心爷扒了你的皮!”叶争抖了抖满身的冰碴子,对着结界外跳脚的白·熊嚣张一笑,便头也不回地向剑阁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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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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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悬疑侦破的故事,因为那是一场场智力的角逐与挑战也很喜欢武侠小说,因为那里充满了男子汉的豪情与潇洒当然,最爱的还是情色文学,它使我的本能和欲望得到了某种宣泄和满足。 这三种截然不同的通俗作品,基本上构成了我休闲时阅读的全部内容。看多了以后,有一天我突奇想,能不能把这三种体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部兼具特色的小说呢?于是就有了任东杰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