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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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第1页)

詹姆斯对这种遗忘太过熟悉。从劳埃德学院到哈佛到米德伍德,他每天都感受着——先是短暂的镇定,然后肋骨仿佛被人戳了一下,提醒你与环境的格格不入。他觉得这是一种虚假的安慰,好比动物园的动物趴在笼子里,拼命忽略围观的游客,假装自己还在野外自由地奔跑。现在,莉迪亚的葬礼已经过去一个月了,他却珍惜起那些遗忘的时刻来。

换作别人,可能会到威士忌、伏特加或者啤酒中寻求解脱,而詹姆斯从不喜欢酒精的味道,也不觉得酒能麻痹他的神经;酒精只会把他变成深红色——仿佛被人狠揍了一顿,让他的大脑疯狂旋转。他长时间地开车兜风,以各种角度穿越米德伍德,沿着公路一直开到克利夫兰郊区,然后才掉头。他服用安眠药,即便在他的梦里,莉迪亚也是死的。一遍又一遍,他发现自己很难不去想的一个地方,是路易莎的床。

他告诉玛丽琳,他要去上课,或者见学生;周末,他就说他要回学校批论文。这些都不是实话。莉迪亚死后一周,系主任取消了他的全部暑期课程。“给你自己留点时间,詹姆斯。”他和蔼地拍拍詹姆斯的肩膀。每当需要安抚别人——因为得了低分而暴跳如雷的学生、没得到福利的教职员工——的时候,系主任都会做这个动作。他的工作就是息事宁人。但是,即便这样,那些学生永远不会把c-变成b;新来的拨款也不会变成实际福利。你永远得不到你想要的;你只是学会了如何得过且过而已。詹姆斯最不想要的就是属于他自己的时间——待在家里是难以忍受的。他每时每刻都希望莉迪亚能出现在走廊里,或者听到楼上她房间里的地板吱呀作响的声音。一天早晨,他听到莉迪亚房间里有脚步声,立刻不假思索地冲上楼,结果发现是玛丽琳在莉迪亚的书桌前踱步,把她的所有抽屉打开再关上。“出去。”他很想这么喊,好像这里是一块圣地。现在,每天早晨他都会拿起公事包,像平时上课一样,开车去学校。在办公室,他会无意识地对着桌上的全家福发呆,照片上的莉迪亚——还不到十五岁——看着他,好像随时都能跳出相框,把其他人甩在身后。到了下午,他会不由自主地去路易莎的公寓,投入她的两臂之间,然后是两腿之间,在那里,他的大脑会陷入一片幸福的空白。

然而,离开路易莎家,他又会想起一切,甚至变得比原先还要愤怒。一天晚上,他走向自己的车,顺手拎起路边的一个空瓶子,朝着路易莎住的公寓楼使劲一扔。有时候,他会在与怒火的搏斗中把车朝树开去。内斯和汉娜都尽量躲着他走,他和玛丽琳有时一连几周都不怎么说话。七月四日快到了,詹姆斯路过湖边,发现码头上装饰了彩旗,还有红色和白色的气球。他跑过去扯下所有彩旗,把气球逐一踩破。当所有装饰都沉入湖水,整个码头显得寥落而萧索的时候,他才颤抖着回家。

看到内斯翻冰箱,他也会生气。“你在浪费电。”詹姆斯说。内斯关上冰箱门,他安静的顺从只会让詹姆斯更加愤怒:“你怎么老是挡着路?”

“对不起。”内斯说,他一手握着个煮鸡蛋,另一手捏着张餐巾纸,“我没想到是你。”詹姆斯想起,当他钻出汽车,呼吸到掺杂了汽车尾气和发动机油味道的空气时,突然发觉,他能在自己的皮肤上闻到路易莎的香水味——是一种麝香和甜香的混合气味,他怀疑内斯也能闻到。

“这是什么意思,你没想到是我?”他说,“工作了一天,我难道没有权利进自己家的厨房吗?”他放下包,“你妈妈呢?”

“在莉迪亚房间,”内斯顿了顿,“她一天都在里面。”

在儿子的注视下,詹姆斯觉得肩胛骨中间传来一阵尖锐的刺痛,好像是内斯对他的指责。

“你最好知道,”他说,“我的暑期课程非常繁重,还要开好几个会。”想起当天下午的事情,他的脸红了——路易莎跪在他的椅子前面,慢慢拉开他的裤链——而脸红让他愤怒。内斯凝视着他,嘴唇微微撅起,似乎想发问,但是难以启齿。詹姆斯突然火冒三丈,因为,自从做了父亲以来,詹姆斯一直觉得莉迪亚像她母亲——美丽、蓝眼睛、沉稳,内斯则像他,忧郁、讲话吞吞吐吐。大多数时候,他却忘记了莉迪亚和内斯也相像这个事实。现在,他猛然在内斯的脸上发现了莉迪亚的影子:大眼睛,性格安静。想到这里,他愈发难以忍受:“整天都待在家里,你难道没有朋友吗?”

这样的话,他父亲说了很多年,但是这一次,内斯感觉什么东西断掉了,仿佛一根拉伸过度的线。“没有,我又不像你,我不用……开会。”他皱皱鼻子,“你身上有香水味,是开会开的,对吗?”

詹姆斯一把拽过儿子的肩膀,非常用力,连指关节都在响。“不许你这样和我说话,”他说,“不许这样问我。你根本不了解我的生活。”然后,他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就像你根本不了解你妹妹的生活一样。”

内斯的表情没变,但他的整张脸都僵了,犹如扣着面具。詹姆斯很想像抓蛾子那样把刚才说的话抓回来,但那些字句已经钻进了儿子的耳朵。他能从内斯的眼睛里看出来,内斯的眼神变得冰冷僵硬,像玻璃一样。他想伸手碰碰儿子——碰他的手、他的肩膀,随便什么地方——告诉他自己不是故意的,这件事不是儿子的错。这时,内斯一拳打向柜台,在老旧的台面上砸出一条裂缝。他朝自己的房间跑去,跺得楼梯咚咚直响。詹姆斯的包滑落在地,他无力地靠在柜台上,手触到一个冰冷潮湿的东西:被捏碎的煮鸡蛋。锋利的蛋壳深深插进了柔软的蛋白里。

他一晚上都在想这件事,眼前全是儿子僵硬的脸。次日清晨,他早早起来,从门廊里拿来报纸,看到上面的黑体日期:七月三日。莉迪亚消失两个月了。两个月前,他还在办公室批改论文,含羞带怯地帮路易莎捉头上的甲虫;两个月前,七月三日还是个快乐的日子,还是个十年来都让他打心底里珍惜的日子——这是玛丽琳奇迹般归来的日子。世事真是无常。詹姆斯走进厨房,取下捆在报纸上的橡皮筋。翻开报纸,他看到一行小标题:《师生纪念逝去的女孩》。最近,有关莉迪亚的文章越来越短,也越来越少,它们很快就会完全消失,大家也会忘记她这个人。詹姆斯捧起报纸。外面阴着天,但他没有开灯,似乎暗淡的光线能够柔化他即将读到的内容。卡伦·阿德勒说:她显得挺孤独,她不和任何人来往。帕姆·桑德斯说:她没有太多朋友,连男朋友都没有。我不觉得男孩们会注意她。最底部,李的物理老师唐纳德·凯利回忆道:她是一个孤独的高一学生,上着高二的物理课。凯利说:“她学习努力,但是,她显然不合群。”文章旁边有一条补充报道:来自混血家庭背景的孩子,通常难以找到自己的定位。

然后,电话响了。每次听到电话铃声,他的第一个念头都是:他们找到她了。他的一小部分自我会觉得,一定是警察发现案子弄错了,把别人当成了莉迪亚,所以他只是做了一个糟糕的梦而已。他其余的自我则会摆出更加理智的姿态,当头棒喝道:你已经看到她了。于是他会再次痛苦而清醒地想起女儿肿胀的手、苍白的脸。

所以,当他接起电话时,声音总是颤抖的。

“李先生,”是菲斯克警官打来的,“我希望现在打给你不算太早,你今天早晨觉得怎么样?”

“不错。”詹姆斯说。大家都会这么问,所以,现在他会自动撒个谎。

“好的,李先生。”菲斯克警官说。詹姆斯意识到,他准备宣布坏消息。除了想要表示亲切,没人会那么郑重地叫你的名字。“我想通知你,我们决定结案。我们判断这个案子是自杀。”

詹姆斯觉得,他必须重复一遍这些话,才能理解它们的意思:“自杀?”

菲斯克警官顿了顿,说:“警察的工作也不会永远没有纰漏,李先生,但我希望没有。这不是电影——很难清楚判定。”他不喜欢宣布坏消息,只能用公事公办的腔调说,“根据现场的情况,自杀是最有可能的,没有死者遭受虐待的证据,而且,她性格孤僻,成绩下滑,在明知自己不会游泳的情况下到湖里去。”

詹姆斯低下头,菲斯克警官继续说下去,他的语气温和了一些,就像父亲在安慰年幼的孩子:“我们知道这个消息让你和你的家人难以接受,李先生,但我们希望它至少能帮助你们走出阴影。”

“谢谢你。”詹姆斯放下听筒。他身后,玛丽琳悄悄从走廊过来,手扶着门框。

“刚才是谁?”她问。从她紧紧揪着睡袍前襟的姿势来看,詹姆斯知道她已经听到了每一句话。玛丽琳按下电灯开关,突然而来的光明让他觉得十分刺眼。

“他们不能结案,”玛丽琳说,“真正的凶手还没抓住。”

“凶手?警察认为……”詹姆斯顿了顿,“他们认为没有别的人卷入这件事。”

“他们又不了解她,一定是有人把她带到那里去的,哄骗了她。”玛丽琳含糊地说,香烟和安全套浮现在她的脑海,但愤怒又把它们扫到一边,促使她尖声叫道,“她不会自己溜出去的。你难道觉得我不了解自己的女儿吗?”

詹姆斯没回答。他只有一个想法:要是我们没搬到这里,要是她从未见过那个湖就好了。两人之间的沉默和疏离逐渐发展成厚重的冰层,玛丽琳打起了冷战。

“你相信他们,对吗?”她说,“你认为这是她自己的决定。”她说不出“自杀”这个词;单是想到它,她就会怒气沸腾。莉迪亚绝对不会这样对待她的家庭,尤其是她的母亲。詹姆斯怎么会相信他们?“他们只想结案,因为这样最省事。”玛丽琳颤抖着说,她双手紧握,仿佛这样做就能平息内心的震颤,“如果她是个白人女孩,他们就会调查下去。”

詹姆斯觉得,好像有一块大石头砸进了他的肚子里。自他们结婚以来,白色就单纯是纸的颜色、雪的颜色和糖的颜色。中国——如果非要提到这个词的话——只能跟象棋、某种消防训练和中餐外卖有关。如同地球围着太阳转,不去过多谈论这些词汇也是天经地义的事。詹姆斯曾经天真地认为——与玛丽琳的母亲和其他人的想法不同——玛丽琳对不同人种一视同仁。现在,玛丽琳嘴里说出来的话——如果她是个白人女孩——证实了詹姆斯一直以来的恐惧:内心深处,她还是会给所有事物贴上标签。白种人和非白种人,正是这些标签让世界面目全非。

“如果她是个白人女孩,”他说,“这一切就都不会发生。”

玛丽琳还在生警察的气,她没听明白詹姆斯的话,困惑加深了她的愤怒。“你是什么意思?”在厨房的灯光下,她的手腕显得苍白瘦削,嘴唇黯淡无光,脸色冰冷。詹姆斯记得,很久以前,在他们年轻的时候,能够想到的最可怕的事就是不能在一起。有一次,他伸出手来抚摸她的背,她觉得自己肩胛上的汗毛都竖起来了,他的手指仿佛带着电流一样。现在,那种时刻已经一去不复返,一切恍如隔世。

“你知道我的意思,如果她是白人女孩……”他苦涩地说,如果她是白人女孩,如果我是白人,“她就能适应环境了。”

他意识到,搬到米德伍德不是理由,因为在哪里都一样。来自混血家庭背景的孩子,通常难以找到自己的定位。所以说,这个错误更久远,更深刻,更根本。它就发生在他们结婚的那天上午,治安法官看着玛丽琳,她说“我愿意”的时候。抑或是他们共同度过第一个下午的时候,他站在床边,赤裸羞涩,她的腿缠在他腰上,把他拉过去。甚至更早,她隔着桌子亲他的那一刻,像是恰到好处地打了他一拳,令他无法呼吸。总之,存在一百万种改变未来的微小可能性。他们不应该结婚,他不应该碰她,她应该转身离开他的办公室。他已经彻底看明白了,这些都不应该发生,都是错误。

“你母亲说得对,”他说,“你应该和一个更像你的人结婚。”

玛丽琳还没来得及开口——她还没有时间分辨自己的感觉是愤怒、难过还是受伤,还没真正理解詹姆斯的意思——他就出去了。

这一次,他干脆没有先开车去学校,而是直接来到路易莎那里。他一路闯过无数个红灯,气喘吁吁地闯上楼,仿佛是跑过来的一样。“你还好吧?”她开门的时候问道。她身上传来刚洗完澡的味道,虽然穿上了衣服,但头发没有擦,手里还拿着梳子。现在才上午九点一刻,从她惊讶的语气中,詹姆斯听出了言外之意:他是来住的吗?那他妻子怎么办?对于这些问题,他也不知道答案。他终于对玛丽琳说出了憋在心里很久的话,有一种奇怪的轻松感,觉得眼前的房间摇晃旋转,他跌坐在了沙发上。

“你得吃点东西。”路易莎说完,走进厨房,拿出一个小保鲜盒,“给你。”她轻轻揭开盒盖,把盒子推到他眼前。里面是三块雪白的小点心,表层的褶皱就像含苞待放的牡丹花球,露出一点里面的红褐色馅料,烤猪肉的香甜味道飘进他的鼻孔。

“这是我昨天做的,”路易莎说完顿了顿,“你知道它们是什么吗?”

以前,在他们栖身的那座狭窄阴暗的小公寓里,他母亲也做过这种食物。她先把猪肉烤好,包进面团,在上面捏出褶皱,放进竹笼屉里蒸,笼屉是她从中国买来的。这种点心是他父亲的最爱,叫作“叉烧包”。

路易莎笑了。这时,詹姆斯才意识到,他刚才大声说出了它们的名字。他已经有四十年没讲过中文了,但他的舌头仍然能够卷曲成它熟悉的形状。长大后,他就没吃过叉烧包。他母亲曾经让他带到学校里当午饭,但后来被他拒绝了,他宁愿和其他孩子吃一样的东西。“快点,”路易莎说,“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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