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叁爷,可沐浴了。
嗯。
江洐泽听见又到春花的头顶说:
待会,你好好清洗一番。
春花已没有力气说话回他了,只好在他怀中点头。
平林,过来。
江洐泽起来,平林过去把他的手搭到肩膊里。
去耳房。
是。
平林为江洐泽披上外袍,领他去耳房。
江洐泽不是不想再操多回春花,然而,她已没有此心思,即使他就这样操弄她多一回,她的身子是会自然回应他。他却不想她被如此赤裸裸的羞辱之后,再来服侍他。原本,她不用承受这份羞辱,便因为他,才有此厄运,而他亦需要沉思。
那,他只好去耳房,冲洗一身热气吧!
他原本黝黑没有神的双目,此刻,却是渗着一股寒光。
自那日起,春花与江洐泽之间存着美妙的关係。他俩互相相拥过,若只是一夜的春宵,是嫖客与花姑娘的关係,然后便没有交集,他俩还可当是钱银两清了。偏偏,他俩经常处在一室,她为他穿衣,佈置食物,领他行走,甚至每过两叁天,她必宿在他那处。这样,他俩的相处便显得处处流露着一股羞涩,又轻快的气息。
他不是没有过别的女人,不过,以往在他身边的女人,没有一个跟她一般,是一个纯粹及勤勉的姑娘。纯粹喜欢着他,勤勉做着一些事情来讨好他,单单因为他是她心悦之人,便可如此真诚对待。这些,都令他对她生起怜惜之情,甚至,因方便她宿到他房中来,可会有衣衫更换,他让她搬进半箱衣物到他的房中。
多人看在眼内,看着他俩独处的时日多了,看着他俩因对方而笑,看着他俩愈来愈亲暱,慢慢地有些谣言出来了。
他俩都未得知,仍在快乐时光中。
春花为江洐泽取出以前从书房拿来的毛笔给他拿着。
他俩的眉目是愜意的。
她没有再为既定的事情而烦心,他没有再因失明之事而暴躁。他俩便这样相伴着对方。
叁爷,您可真喜欢这支毛笔。
是阿,二哥给我的东西,最得我心。
春花望着他一脸舒心的样子,对着他说:
可要,春花捉着您的手再用它书写?
这些,是以往的春花不敢,而只有此刻与他相近的她,被他要过的她,才敢说出口,说得自然,又不惹他嫌烦。
在他黑暗中里,平林能给他有恭敬,忠诚,谦卑,却不能用一把柔情,来抚平他内心。
好。
她捉住他的大掌,他拦着她的腰,在房子里的圆桌写字。
他的手是如此大,如此厚实,她的小手根本覆盖不上,他那隻搁在她腰间的大手,她没有把小手覆到大掌之上,只是小心翼翼地拉着他的衣袖,她亦是高兴的。
他的脑袋窝在她的发间脖子之间摇着,她被他逗弄得痕痒,她缩着脖子闪避他,当中他俩都是掛着笑容的。
她抬头看着他,看见他近在咫尺的俊顏,看见翘起嘴角的簿唇,她的头慢慢地拱近。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沈江霖一朝穿越,成了荣安侯府的小小庶子。纵然只是庶子,但是生在豪门仕宦之家,家中嫡母父亲只偏爱嫡子兄长,对他这个庶子向来没有什么太大期待,沈江霖本就是有些懒散的性子,偏安一隅倒也乐得轻松。庶子么,只要不争,只要无为,不与嫡兄作对,就能过好日子。本就爱养花侍草观鸟下棋的沈江霖觉得他寻找到人生的真谛了。只是当沈江霖得知自己的嫡长兄沈江云定亲的那位未来嫂嫂,名字叫赵安宁时,沈江霖风中凌乱了这不就是自己被小表妹推送的那本,重生之我的夫君是状元郎书里的人物吗?可惜自家大哥不是男主,而是炮灰男配,上辈子娶了女主又待女主不好,女主重生回来嫁状元郎,成诰命夫人,斗倒原夫家,人生得意快哉。他们沈家,就是女主的原夫家还记得原书描写,沈家门庭一夜败落,全家流放三千里,沈江云在流徙途中染上风寒,不治身亡!而自己,这个炮灰中的路人甲,连被提起的资格都没有,反正就混在沈家的流放队伍里,是死是活都不知道。靠已经十五了还只是童生的沈江云和同样十五岁就成了一地解元的男主斗?沈江霖的头突然有些痛了。躺平是躺不平了,要不自己还是捡起书本,继续考吧!科举之路漫漫,为了防止女主成事自己命丧黄泉,首先这状元郎可不能再让男主当了。只单若如此,待到功成名就之后,自己又如何全身而退,继续闲散人生呢?沈江霖将目光亲切地放到了周围人身上嗯,一事无成的爹,外强中干的娘,花天酒地的哥,还有乌合之众一般的沈家宗族子弟,有一个算一个,都给他支棱起来!沈家众人我说我是被迫走上人生巅峰的,你们敢信?①不黑原文男女主②男主一拖N,带着一个大家族向上狂奔(是家族,非个人)③女主古代土著,与男主从小定亲,先婚后爱,1V1④古代豪门日常流,微群像⑤架空朝代,仿明制,考据勿究另外请大家理性看文,不喜点叉,可以讨论情节,但是不要上升人身攻击,不要都没看文就帮作者臆想文中人物结局,谢谢。...
换攻,同性结婚合法前夫攻□□挖墙脚攻霍云筝受姜季成姜季成与□□恋爱10年,结婚5年,第6年,口口声声说永远的□□出轨了。两人婚姻摇摇欲坠之际,霍云筝牵着5岁的儿子,对姜季成说你老公配不上你。内容标签甜文爽文...
第四届咪咕杯铜奖作品!「什麽?一觉醒来,竟然跑到北宋种地来了!」陈初六气得拿脑袋顶墙,又赶紧收住了,家里仅剩下的这四面土墙,要是撞坏就真完了。面对家徒四壁的窘况丶族长摊派苦役的刁难丶县里公子哥的狗眼看人低,陈初六凭藉聪明的现代头脑,翻身把歌唱,脱贫致富,最终走上仕途,为百姓谋福,为大宋谋强,穷小子也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哎呀?陛下言重了,臣真的不是什麽都会!」...
温如初刚接手家族的典当行,就发生了意外!典当途中有人入室抢劫,价值连城的青海瓷瓶落地,碎得四分五裂。她还没来得及心疼,就眼前一黑,穿越了。一睁眼,竟然到了八零年代,被帅气的警察捡了回来。警察同志长相俊美,姿态懒散,像是对什麽都不上心,用温如初的话来说就是,实在不像个警察。巧合的是,这位警察还是她警草父亲年轻时的同事!只可惜父亲早逝,她从未见过父亲在排尽万难,见到父亲後,她决心要规避父亲的死亡。于是,她和裴瑾一同办案,势必要追回被盗文物。可她才刚触碰到文物,就又一次穿回了现代!原来她穿梭现代和八零的原因,在于那些被盗的文物!她凭借这些文物,来回穿梭。当最後一件文物被找到以後,裴瑾一反常态,用尽力气抱住她,将头埋在她肩膀,声音沉闷能不能不走?可换来的只有温如初温柔浅笑的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