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0章 第一次战斗 劲敌上(第1页)

箫飒希望自身的实力能尽快向上迈一个台阶,时常腆着一张脸找司徒莫测寻如何能在短时间提高修能的方法或技巧。

司徒莫测表面冷漠,可是心肠热着呢,既然四人都爱听他的座谈会,他就不辞辛苦的把一切技巧传授给他们。

可是司徒莫测讲课的时候并不把眼睛睁开,他每一回只是闭着眼睛授课,因为看着他们求知若渴的眼神,他会超级难受。

上了几节箫飒暂时还不能消化的课程后,他感觉理论基础扎实了,但是实践起来还有相当长远的路要走。

只有在危急的境遇下,人才能挖掘出自己的潜能,箫飒牢牢记住这一至理名言,他心血来潮,打算在船上找一个看上去就弱不禁风的少年打一架。

船头有位公子哥,眼球凹陷眼圈发乌,头戴一顶官帽子,身上没有武器,脸色比少女的脸颊更显白皙,病态得像一只暴露在阳光下的吸血鬼。

“朋友,敢来和我单挑吗?”箫飒觉得他肯定能打败这个对手。

公子哥欣然答应了箫飒的邀请,和他一块儿来到船尾。公子哥这人不仅瘦弱还很磨叽,嘴里对箫飒是一大段一大段的溢美之辞,“这位仁兄,劳您大驾,请和我到船尾一试高下,我相信你是个实力派,杀死我这么弱小的人就如捏死一只蝼蚁……”

公子哥的这些赞美话箫飒听了美滋滋,后来他才领悟,公子哥这是在转移他的注意力。

“这儿背景当真是无比幽美啊,阳光下仁兄你显得更为帅气俊朗了,无边无垠的澄蓝大海就如你宽阔的心胸,如果你能在这儿收拾我,是再合适不过的了,我对你的钦佩之情无以言表……”

好话听多了,箫飒一点感觉都没有了,船上的人虽然千奇百怪,可他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的。

清风徐徐吹来,带来大海潮乎乎的咸味,两位少年分立阵地,预备一决高下。

公子哥站在原地,像一个读书人,双手一直交叉在后背。

“等一下啊!”箫飒临时乱了阵脚,他把那支钢笔从裤兜里掏出来,可惜变大不了,他还不太熟练这个操作。

箫飒满头大汗,既然那支钢笔没有按照他的心意变大,他就只好采取第二套方案了。箫飒跪倒在地,向那支任性顽劣的钢笔口头示意,请求它快点增长变大。然而在他眼前,那支钢笔还是纹丝未动。

这样还不行,箫飒想把笔盖揭开,使尽浑身解数,才拔萝卜似的把笔盖拔走,因为后劲太大,他往后踉跄了几步,以至于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箫飒累得气喘吁吁,他终于将笔盖阖在笔头上了,他唰地举起那支已变得有长矛大小的钢笔枪,用笔尖指着公子哥。

公子哥是蛰伏的喋血高手,他先行上前对箫飒进行攻击,箫飒的防御显得怪可笑的,他还不能熟练掌握使用武器的要领,只是上下左右把那支短小的钢笔使来使去。

箫飒有点儿招架不住公子哥的进攻,手上的功夫尤为迟钝,脚如同钉在地上一般动弹不得。

箫飒迟疑的防御弱点漏洞百出,公子哥以快速进攻成功躲避笔锋。箫飒的愚昧让他的生命受到迫害,前所未有的危机即将来临。

公子哥几天几夜没喝人血,正愁食不果腹,这只到手的猎物他岂会轻易丢弃,他贴近箫飒身体后重重地撞击他的手,钢笔落地变回原来大小。

不知道公子哥的手为什么那么扎人,竟使得箫飒紧握住钢笔的手松开了。抬眼一看,公子哥的手长出了许多荆棘,箫飒恍然大悟,他这是招惹到了一个天赋异禀的能人,具有某种可怕的植物属性。

公子哥凶相毕露,移形换影来到箫飒跟前,一手拍在箫飒的脖子上,手中棘刺扎进箫飒脖子里,变成了一根根锋利的导管,就像无数只蚊子开始疯狂地吮吸他的血液。

在公子哥大饱口福时,箫飒的身体被他控制着,双脚离地,身体虚弱下去,眼神变得飘忽不定,到这时箫飒才看清了他的真面目。

“箫飒,梅苏姐找你帮忙穿针,她要给箫大哥补衣服,”应与非推开后舱门,看到面对对手的攻击毫无招架之力的箫飒,不免失声尖叫起来。

随着大量血液吸入体内,公子哥瘦削苍白的脸颊渐渐红润充盈起来,尽管有了个闯入者,他还是处乱不惊地继续吸食着箫飒的血液。

箫飒眼珠翻白,瞪着晴朗的天空,他的身体寒凉下去,止不住地发起抖来。

“箫大哥,司徒,你们快出来啊!”箫飒脸渐渐变成紫色,应与非赶紧朝宿舍里边喊救兵。

情急之下,应与非站在门口把鞋子脱了,但这无济于事,公子哥依然贪婪地吸食着箫飒的血液。

箫飒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抬起手,用手抓住食人花想把他的手从脖子上挪开,可他的力气耗尽了,他的目光无力地瞪着鸽灰色的天空。

就在气息奄奄的时候,箫飒感到胸膛开始发热,一阵一阵的热气扩散开来,似乎是死亡降临前的某种错乱的感受,但随之而来的奇迹证明,这并不是一种错觉。

应与非看到一把木剑从箫

;飒体内钻出来,不偏不倚插入公子哥的心脏。公子哥嘴里吐出几口深绿色的鲜血,他跪倒在地的同时,箫飒也摔倒在地。公子哥想要把那把刺入他心脏的木剑拔出来,但已经办不到了,他倒地身亡。

更奇怪的是,公子哥吸食的箫飒的血液从他的体内流出来,殷红的血液在空中汇成一股,重新回到了箫飒体内。

血流干后,公子哥成了一具干尸,倒在墨绿色的血泊中。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月排行榜
最新更新
热门小说推荐
欲渴 (公媳 乱伦  高H)

欲渴 (公媳 乱伦 高H)

结婚两年,婆婆一直嫌弃苏贝农村人的身份。当着亲戚朋友的面对她极尽刁难,讥讽她不择手段攀权附贵,明里暗里嫌弃她是只不会下蛋的鸡。苏贝有口难言,婆婆刁难,丈夫短小快,自己欲求不满。为了保住婚姻,保住现在的一切,黑化的苏贝...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大美人沈望带球跑後,为了隐藏身体秘密,躲在大润发杀了十八年的鱼。唯一庆幸的是,他生下个漂亮聪明的女儿。但最近,沈望有一点emo。因为他意外发现女儿在大学交了男朋友,还是个鬼火黄毛沈望在提刀劝分手的路上,突然觉醒了自我意识,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本点家後宫狗血文。女婿的龙傲天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女儿!!喜提炮灰身份不说,最後在难産中去世!沈望我tm现在就阉了这个龟孙子但没人告诉他,给龙傲天女婿下套的大反派。居然是当年与他大战三天三夜,害他年纪轻轻就怀孕带球跑的那魂淡啊,草!鹤爵是京城有名的性冷感大佬,无论遇到多麽惊艳漂亮的男女,都不能令大佬侧目一看。人人都说鹤爵是穿着西装的清冷佛子,天生杀伐果决,没有人类的欲望。其实鹤爵年少时,也认真地疼爱过一个小孩,可惜对方睡了他之後,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见面,当年那个小孩已经变成熟男。像完全熟透的水蜜桃)不但生了野男人的孩子,浑身还散发出要命的甜美气味,被一群年轻的小鬼每天缠过来。鹤爵我很冷静,一点也没有嫉妒的想法。鹤爵的嗅觉失灵了很多年,直到当初玩弄他的那人,重新求到自己的面前。鹤爵发现,只有闻到沈望的体香,看见沈望的时候。嗅觉失灵的毛病就会康复。是夜,富丽堂皇的别墅卧室内。沈望眼睫微颤,光洁的背脊都渡上一层羞耻的红,沁出淋漓的汗液,低声求道,你去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孩子吧,我不行了。。男人则完全脱离了西装佛子的美誉,偏执且病态得用手指刮蹭沈望的汗水,放在口鼻间仔细品尝,痴迷得忘记呼吸。不是你自己要求,用体香换取我的支持看来女儿不重要了,嗯再试着多出点汗液,乖。不然你给我也生一个女儿吧。美貌老父亲为爱奉献自己的味道(不是)是谁表面八风不动实际醋得要死了我不说原来是你啊,strong哥天生媚体万人迷疯狂宠女儿受×情根深种满眼都是老婆大佬攻。重度排雷1攻受都是三十多岁的熟男,而且都是锯嘴葫芦,介意的就不用看了。2受天生丽质,自带体香,堪称行走的迷魂剂。3受特别美,特别美,美得毫无道理,美得沁人心脾,美得人神共愤4不好意思,发现有的亲亲宝贝不喜欢看生二胎的剧情,现在排雷一下,沈望会生二胎,哈哈哈哈,不过也就只再生一个了。麽麽哒封面立绘来自金风细雨和寒自推已完结作品风格很狂野,种类很齐全,各种型号各种体感1大狗狗攻舔清冷受摄政王一胎二宝1追妻火葬场徐医生,退你婚的总裁大佬腿折了2追妻火葬场直男舍友总是偷偷喝我可乐3追妻火葬场被A渣了後,Beta回宫当团宠皇子了〔A+B〕4团宠小甜饼坏男人们被我哭得心软了〔人鱼×触手〕5沙雕小甜品给小情敌上色的几个步骤〔穿书〕6豪门甜宠小炮灰能有什麽坏心思呢〔穿书〕7豪门狗血流追妻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8破镜重圆小甜饼被我抛弃的学渣大佬找上门来了9脑洞爽文星球追妻乱撩Alpha,总是要遭报应的10脑洞小甜饼小植物人靠吐露心声逆天改命了我真的下本写这个渣攻,你爷爷没了求收藏啊江芷白跟了宋啓七年,一直鞍前马後出谋划策,最终协助宋啓当上宋氏跨国食品公司总裁。临到头准备跟宋啓去见宋氏家族掌权人,彻底敲定两人婚事,结果宋啓这不要脸的渣滓竟领着白月光去了宋家家宴,还在饭店门口绝情推了江芷白一把。江芷白不慎滚落台阶当场毙命。血耻深仇,不共待天!索性江芷白幸运,重生去了八零年代,意外遇见了宋啓的爷爷,宋氏未来董事长宋执,两人还莫名成了同班同宿舍的学友。宋啓此生最畏惧,也最敬重的就是他爷爷,总说他爷爷年轻时英俊倜傥,博学多才,是打下宋家庞大基业的先锋力量。江芷白远远看着传说中的先锋力量,正在逃学的路上跟人打架,提砖的模样确实够狠,瞪向江芷白的黑色瞳孔仿佛幽深的离渊,令人禁不住瑟瑟发抖。宋家的人果然从根儿上就是坏的,上梁不正下梁歪tui再後来拥有第一座食品加工厂的宋执单手把江芷白往玉米地里扯,江白芷急红了眼眶使劲阻挡,我们是俩男的,那事儿不合适呀!宋执凶恶不减一分老子又不喜欢小孩,老子这辈子只想要你!江白芷突然想到一个报复渣攻的毒辣计划让你爷爷断子绝孙就行了。红着脸道那,那来吧!泼皮无赖宠妻攻美貌与心机并存受内容标签生子豪门世家破镜重圆甜文穿书炮灰沈望鹤爵很多人一句话简介龙傲天的岳母是男妖精岳父是反派立意幸福要自己争取,但也要执手相伴...

以无旁骛热恋

以无旁骛热恋

沈校予觉得边昼应该挺讨厌她的,对她冷淡不说还总没有好脸色,阴晴不定。她向边昼提议过如果觉得和她当同桌不习惯,可以找班主任换座位。他只简洁明了地说了两个字不用。可直到一天,有人捡到了一本书放在了沈校予的桌上,看着陌生的封皮,她说这不是自己的。同学也狐疑可书里有你的照片哎。正纳闷着,从旁边伸出一只手将那本书拿走了。边昼这是我的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