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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头灯依旧亮着,房间内的痕迹已经被收拾完毕,她身上已经换了一身干净睡衣,如果不说,她甚至有一种幻觉——刚才什么也没发生。
但是空气中还飘荡着一股腥香,四肢酸软的感觉也不会骗人。浴室里有人正在洗澡,透过毛玻璃,隐约能看到那具小小的身型轮廓。
程佳秀从浴室里出来,因为房间只开了一盏台灯,走到床边才发现姑姑正睁着眼,好险没给他吓出振刀!
他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后者一动不动,就在他上前确认情况的时候,程愫萩突然扮了张鬼脸吓他。
程佳秀立刻启动防御姿态,两手交叉护住胸口。
眼见逗他逗得差不多,程愫萩装出依旧有些气愤的语气,“干嘛?怕姑姑吃了你啊?”
可不是?你刚刚不还吃得津津有味?
“这世上哪有我姑姑这么漂亮的女鬼?”程佳秀坐到床边,“就算有,被吃了我也愿意。”
“小嘴抹蜜。”她本想装出不高兴的样子,奈何嘴角怎么都压不住。
“你怎么醒了?”程佳秀柔声问道。
“几点了?”
“一点吧应该。”
才一点而已,她还以为自己睡了很久。
“那你还不赶紧回房睡觉?”
“等你睡了我再回去。”程佳秀从床头柜拿过她的水杯,一饮而尽,又倒了一杯,“你刚才也出了不少汗,喝点。”
“不喝,不想半夜起床解手,而且可能会尿床。”
等等,她刚刚是不是随口说出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程佳秀对着她邪魅一笑,“你可以穿尿不湿。”
“傻*”
最后程佳秀还是强行喂了她小半杯。
“那我回去了。”
“嗯。”
程佳秀俯身握住她一只手,低头在姑姑额头上献上吻安并盖好被子。
直到房门被带上,房间内彻底安静下来,静到程愫萩能听见自己的心跳。
她把身体往下缩,让羽绒被蒙住全身,紧接着被子传出一阵抖动,怎么看怎么像是有人在被子里面偷笑。
诶——忘记让他把洗漱用品处理掉,算了,明天再说吧。
程愫萩本来今天要在家里招待客人,但是经历昨晚的盘肠大战,她今天很难下床了,但是又不可能大过年闭门谢客,所以任务自然由叔叔伯伯接管。
黄萦歌一边把东西往车上装,一边犯嘀咕,“大姐昨天不是还好好的,怎么身体突然不舒服?”
什么身体不舒服?她是身体太舒服了还差不多……
由于要走的亲戚很多,家里人分成了很多批,如果亲戚挨得近,就几家一并走了。
程佳秀一行人差不多是走得最早的,一是距离远,二是交通不方便。
金休息了一天一夜,看得出来精神饱满,她换了一件咖啡色风衣,立领毛衣护住脖子,脚上踩着一双高跟雪地靴。
她本身就属于身材比较欣长的类型,穿上高跟鞋以后,更是比旁边站着的程佳秀高了整整一个头,金把压低礼帽,双手插进风衣兜里,气场全开。
在去表叔家路上,金兴奋的缠着程佳秀问东问西,后者耐心一一给她讲解关于走亲戚的各种细节。
“你知道的可真不少!”
“不耻下问。我很乐意成为你的中文老师。”
他本以为金会很高兴答应下来,没想到对方连连摆手。
“我以前也尝试过学习中文,后来发现那无异于前往地狱(受刑),也许是因为天生我材必有用。”?
这两天下来,金嘴里总会冒出一些无厘头谚语,弄得程佳秀时常摸不着头脑。
沉思好一会儿,他才想明白,金想表达的应该是:她不是学习中文那块料。
离开主干道,他们循着盘山小路开了半个多小时,随着碰上莫名其妙的岔路越来越多,给开车的黄萦歌都整不自信了,最后还是让表婶发了定位,这才顺利找到家门口。
在程佳秀记忆里,能称得上“贤妻良母”代名词的,一个是叶淑君,另外一个就是此刻正在厨房忙碌的表婶,钟艺龄。
说来也巧,表叔是众多长辈里少有的,和他同为文科生的一员,或许正因如此,两人的口味甚至都差不多。
见到叶淑君的第一眼,叶姨身上散发的那种“主内”的气质,立刻对他产生了无穷吸引力。
“迪迪~下来给秀秀表哥斟茶。”表婶对着二楼喊道。
迪迪是钟艺龄对大儿子武轩的爱称,比程佳秀还小五岁,二儿子叫武盼,好像也是比他哥小五岁。
程佳秀他们赶到的时候,两个小屁孩都没起床,估计昨晚又是熬夜打游戏,院子里只有舅奶奶和表婶在忙活,但是看得出来她们乐在其中。
过去三年,由于特殊原因,程佳秀并没有回来走亲戚,所以当黄萦歌他们几个走进来的时候,钟艺龄第一时间都没认出来,好在她还认得黄萦歌才没有闹出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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