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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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第1页)

常霄嚼着豆子若有所思。“要按这般做,一份卖几个钱有赚头?”曾如意掰指头算了半天。【还是卖现在的价钱】【但本钱更低】不过他也担心。【村户里舍得吃的是少数】【一做就是一锅,会不会卖不掉】常霄摇头。“怎会,在村里卖不完,我挑着去别的村就是。”话说到此,他忽然想到一个来钱的主意。“等等,我知道做了卤菜要卖给谁了!”要知道这乡间可不单有农户,秋收时节,附近几个庄子的地头上一准儿更是热闹。守夜想的是挺好,可无论做什么都要等明天了。常霄把小哥儿连带家里的一只龟、两只小鸡,一起送去了耿家,回来时见院门口已有人在等,还有两只大狗,显然是轮着今晚守夜,看顾碾场的。“常兄弟,我们来了,瞧着院里没人就没进去。”看碾场要熬夜,熬过后白日里还要照旧下地干活,因此来的都是年轻汉子,和常霄的年岁相差不多,凑在一起也有话讲。常霄认出面前的三人,两个比他年长,一个姓吕,叫吕风,一个姓陶,叫陶勇,余下一个才十五,是秦家的小子,起了个好养活的贱名叫栓子。他忙道:“方才送如意去里正家,来迟了,着实对不住。”随后赶紧推了院门,引众人进去,接着把两只大狗拴好,面前摆了个水盆,大狗立刻把头埋进去开始喝。“这狗用不用喂?”狗是吕家养的,常霄听他道:“来前喂过了,不用管。”这三人里,陶勇白日里来过买茶吃,剩下两个都有日子没往这边来了,见了院子里的情形,都说干净。“果然房子不能不住人,一旦有了人气,立刻就不一样了。”秦栓子走得最快,一眨眼就到了屋门口。常霄寻火石擦亮,点着了桌上油灯。白日里都累得很了,而今见了床,各个赶着解开铺盖,把自己从家里带来的被褥铺好。听常霄说灶上有热水可以用,院子里水缸也是满的,便又拿了布巾出去洗漱。一个个的,全都不怕冷,深秋的天气,用盆子兑点温水,直接脱光了站在屋里擦身。常霄属实不太想在这种情况下和别人坦诚相见,便独自一人去了灶屋里。吕风他们见了,都说他是读书人好面子,乡下糙汉子大热天一起脱光了去河里洗澡都是有的。常霄也没反驳,说就说呗,自己觉得自在最重要。洗完进屋时,余下三人正在说话,见他来了,年纪最长的吕风道:“常兄弟,我们在商量晚上谁先守夜,咱们人多,一人一个时辰就够了。”秦栓子率先举手,“我先来行不?我这人睡得死,一闭眼谁也叫不醒了,只怕耽误事。”一般来讲,第一个守夜的是最舒服的,回来还能睡个整觉到天亮。因他年纪小,大家也乐意照顾他一二。陶勇道:“我都行,不就一个时辰么。”吕风看向常霄,“我也都行,常兄弟你呢?”常霄想了想道:“我排最后一个吧。”反正他平日里也起得很早,再加上琢磨着要去草市买猪杂做菜,一头猪也只得一份杂碎,屠户做的都是早起生意,去晚了他怕买不着,不如办完事回来后再补觉。四人商定,都无异议,吕风和陶勇商量后,就决定按着秦、吕、陶、常的顺序排下来。因常霄和秦栓子都是头一回守夜,剩下两个年年都来,便跟他俩传授经验。“守夜可不兴在院子里坐着,一是大半夜的,人最困乏,坐着坐着就难免开始打瞌睡,警醒不起来,二是碾场那么大,不时时转悠着,哪里看得到全貌。”秦栓子好奇,问他们两个从前守夜有没有遇到过什么事,常霄也默默竖起耳朵听。不过吕风和陶勇说的和曲大娘子差不离,多是些野兽路过偷吃,并无什么刺激的经历。“有粮食就招耗子,有了耗子,就又把别的东西招来了。”秦栓子道:“耗子能招啥,不就是黄皮子,哦对,还有野狸奴。”“哪只这两样,还有夜猫子和蛇嘞!要是遇着蛇,不要动,它们不吃粮,爬一圈自己就走了。”常霄听着觉得奇怪。“夜猫子不是野狸奴么?”吕风笑道:“夜猫子是天上飞的,哪里是野狸奴呢!”陶勇问常霄,“你原先在城里见不着夜猫子么?”常霄反应了一会儿,慢半拍地搞明白了,他们说的夜猫子应该是猫头鹰。回忆了一番,原主好像真没怎么见过,毕竟猫头鹰主要吃耗子,也会捕蛇为食,肯定更喜欢农田多的地方。话题顺着“夜猫子”延伸出去,秦栓子兴致勃勃地凑过来,问常霄县城是什么样。吕风挠了挠脸,有些无语,心说这小子怎么哪壶不开提哪壶,常霄回村又不是自己甘愿的,原先人家过的是什么日子,现在又是什么日子,哪里会乐意跟你多说。常霄却是不在意的,随意答了些。不过原主从前的日子属实很简单,无非是家和书院两点一线,至多抽空去一趟书铺抄书,或是去书行接一些代写的活计。秦栓子听他讲了半天起早贪黑读书、背书的事,听得头都大了一圈。“让我这么念书,我宁愿下地。”“你小子还当谁都能念书的,咱们村这么些年,像样些的不也就只有里正的孙子一个。”陶勇已经靠着床头躺下了,闻言用脚踢了踢盘腿坐在被子上的秦栓子。“时候不早了,你守夜不睡觉,我们可还要睡,赶紧出门干活去。”“现在连亥时都还不到!”秦栓子抗议,“我还有事想拜托常大哥。”“有什么事不能明天再说?”“可明天守夜的就不是咱们几个了。”常霄听他们你一言我一语,主动开口道:“那栓子说说,有什么事是我能帮上忙的?”他本以为是托自己去马桥或是县城买什么东西,哪知秦栓子摸摸鼻子,不太好意思道:“这不是常大哥你识字,机会难得,我就想问问你,我的名字怎么写。”常霄没想到是这么小的一件事,连陶勇都因为惊讶,再次坐了起来,吕风也诧异道:“咋突然想学这个?”“是啊,你不是不爱念书么?”这回说话的是陶勇。“那我也没机会念书不是,咱们村又没有村塾。”秦栓子道:“我就觉得,再大字不识,也不能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说不定啥时候能用上呢。”常霄算着时辰,确实不晚,再加上他原本就没脱鞋上床,始终坐在桌边和几人说话,是以不觉多麻烦,便道:“想学就学,也不是什么难事。”他道:“正好我这里有纸笔,我把你的名字用大字写下来,你练几次,再回去照着抄几遍,大概就能学会了。”只是都睡觉前了,毛笔字很难拿得出手,加上也懒得磨墨,索性直接用麻纸和炭条,一笔一划地写下“秦栓子”三个大字。以此为对照,他分给秦栓子一张纸,一根炭条,“接下来我写一笔,你写一笔,记住笔画的顺序。”要说这名字有什么好处,那就是笔画不多。在他们写字时,吕风拿起一根炭条对着光看。“常兄弟,你平日都用这个写字,不用毛笔吗?”常霄诚实道:“墨锭不便宜,需省着用,现下只有记账时才用笔墨,为的是字能写得细小些,省纸张,平常使炭条,倒也够用了。”“这是你自己烧的炭条?”陶勇从旁边伸出手,用指甲掐了掐,摇头道:“烧得不好,质地太软,怕是不好用吧?我瞧过我爷做木工时用的炭笔,比你这个硬多了。”常霄忙抬头,“陶大哥会做炭笔?”他惭愧道:“我这是自己瞎琢磨的,用柳枝烧的,是不是木头用的不对?”“当然不对!”陶勇道:“烧炭你得用硬木,不单是做炭笔的,取暖的木炭也是一个道理,这木头越硬,做出炭来质地也就越硬,最好的木炭不都是讲究那什么……声如金石?具体说法如何我也忘了,总之就是那么个意思。”他把炭条还给常霄。“硬木头不难寻,桑木、桃木、枣木都是,就说桑木,不漫山遍野都是?你得了木头后把它焖在陶罐里,用小火,差不多一个时辰熄火,等凉了以后拿出来削削用。不说多好,肯定比你这个强。”常霄受教,他当初用柳枝,是看好柳枝纤细,更接近笔杆的粗细,不成想还选错了。“那我回头试试看,多谢陶大哥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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