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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吃了一碗又一碗,沈谢在旁边听着,不说话,只是感受着旁边少女的笑意。
大家吃得够了,文大爷笑了,看着孟子容道:“我年轻的时候,意气风发,那个时候家里只有我一个人和姐姐,我想着我一定要来长安闯出个名堂,于是告别了姐姐到了长安,但是我却被划到了第九区。年少轻狂嘛,哪里认命,就想干出一番大事,所以就撑着一股劲不回家,每年一次的入城会,我去了三十趟,还是没能成功,等我想回家的时候,寄来了一封信,我姐姐没啦。她早就病重,一直在等我,然而却害怕我分心,就不说,我再也没见过她。”
他笑着,手指却不经意擦过眼角。
大家都沉默了,旁边站着的一个年长的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无声安慰。
一个四十多岁的汉子抬起手擦过自己的眼,突然哽咽道:“我想我娘了。我答应她要进入长安城第六城给她带一件锦衣楼的衣服回去的,可是,我没办到。”
大家沉默了下去。
文大爷道:“回去。”
四十多岁的男人哽咽道:“可是,我,我娘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我身上,回去了,却活成这个样子……”
沈谢道:“你知道你娘最近好吗?吃的还多吗?身体怎么样?头发上的头发白了多少?你是觉得,你娘亲是能见到你和你安安稳稳一起重要,还是你音信全无,等着一件可能永远无法得到的衣服重要?”
四十多岁的男人突然间泣不成声。
有梦想,然而,有时候,却早就忘了初衷。
沈谢拿起筷子,一转,递给旁边的小包子。
小包子拿起筷子,拿着粗碗敲了起来,一阵清脆的响声如音律跳动,渐渐的散开。
稚子声音传来。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小孩声稚,根本不懂其中意味,然而却因为不懂,而愈发刺入人心。
孟子容道:“明天,和我一起去。去买一件锦衣楼的衣服回家。我们所有人,一起!”
她双眸透亮,此刻,散发出一种夺目的光辉。
她想做一件事,便一定会办到。
没有谁能阻挡。
文大爷擦了擦眼角的泪,大笑起来,仿佛也做了最后的豪迈,如同年少轻狂时。
“好!明早咱们一起去!哪怕最后一次,也要试一试,是不是?!”
“是!咱们一起去!”
……
太久没喝过酒,酒的滋味在舌尖盘旋,渗透入灵魂,让人张狂。
到了最后,大家提着凳子,相互肩靠着肩往前。
一群早就被时光打磨得不成模样的人,却似乎又有了豪气。
“走!咱们去城门前等着!”
“走!”
他们拿着洗干净的碗,敲着破碗,前往那座他们没有跨过去的城门。
为了一件衣服。
为了他们忘却的梦想。
身健在,且加餐。舞裙歌板尽清欢。黄花白发相牵挽,付与时人冷眼看。
------题外话------
摸下巴,会有二更,嗯~孟大佬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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