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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狼王的成果(第1页)

“相信它们的话都没有什么好下场。”

“是啊,所以我这不是找你求证了吗,我是很相信你的,黎曼鲁斯。”绎枫可没有喝醉,他看着黎曼鲁斯吃光了桌上了一切,微微皱眉。

黎曼鲁斯打了个酒嗝,舒舒服服的靠在椅背上,烧焦的毛正在重新生长出来,原本身上的焦糊味已经消散一空。

“所以说,你需要我做什么?送你回泰拉吗?还是芬里斯?”

“哦,我想想,全父没有说接下来该干什么,我想既然他的使者将我送到了这里来,兴许是让我来帮你一把。”

“嗯我的酒窖暂时没有放不下的问题。”

“哦,你也有酒窖?”

第二批食物送了上来,而狼王以更快的度将其一扫而空,这已经过了原体“野蛮进食”的范畴,绎枫扪心自问,就算是他在亚空间中漂流了那么久回来,也没有这么疯狂的进食。

“你是不是吃了什么不该吃的东西?比如说,蛔虫。”

这只是个比喻,蛔虫早已灭绝,就算存在也不可能在原体体内存活,而狼王狠狠的点了点头,开始“喝大了吹牛皮”环节,从他进入亚空间之后遇到的各种稀奇古怪的玩意儿开始讲起,也不知道吃了多少诡异玩意儿。

下一批食物匆匆忙忙的上来,但是绎枫一眼就看出了不对。

“哎,停!”绎枫伸手去拿餐盘中的几个黑红黑红的玩意儿,而狼王抢先一步,粗壮的手臂如闪电般一揽,将好几个餐盘都揽到了他的面前。

“绎枫兄弟你也别这么小气,吃点喝点而已,能吃穷你喝穷你吗?”

“你不觉得,刚才有几样食物,味道怪怪的吗?”

“哦,是有点,但风味挺独特的。”

与此同时,在厨房,人民之子战团的交换留厨生正绝望的对着侍从们喊着:“那不是正餐!那是我实验的菜!!!”

对此,绎枫的评价是,漂亮的炒糖色,但是为什么要做这么多奇奇怪怪的红烧菜品?一桌子的红烧菜肴,其中不乏一些红烧葛罗斯大贝壳、红烧地底蘑菇、红烧阿克拉马斯琴树叶

狼王向绎枫眨了眨眼,绎枫知道,肯定有事儿,但不能现在说。

“来人,上稻柱,来,兄弟,我亲自培养的主食物种,长得又快又出粮,你必须得尝尝。”

然后,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内,狼王吃下了大约是自己体重三倍的食物,身材没有任何变化。

绎枫寻思狼王是不是吃了一个亚空间裂隙,什么亚空间大胃袋,一点都不带动的是吧。

又灌下几坛子科兰美酒后,他“醉醺醺”的站起来,开始唱起古老的芬里斯歌曲。

“卫队们都出去吧,把门关上,鲁斯有些喝多了。”

“师长,安全问题”

“没关系的,跑我还不会吗?”

背嵬军点点头,走出房门,关上,然后开始去找技术军士拿静滞炸弹和重力陷阱,防止出现意外后压制不住某个原体。

绎枫看着狼王在酒桌前跳舞,大声斥责他应该点起篝火,喊更多的狼崽子们过来唱歌,然后邀请绎枫一起来一场芬里斯摔跤。

大约是二十分钟之后,狼王把酒桌拆了,点起来当做篝火,靠坐在墙壁上,绎枫则是躺在地上,等待着鲁斯开口。

“我走进过一个奇妙的时间,那时候,我已经在灵魂之海飘荡了许久,严格意义上来说,那里应该算是现实世界的浅滩,我在浅滩上散步,嘿,当时我多神气,这甲胄还没有坏,它散出来的寒气和芬里斯冬夜的寒风一样无情。”狼王的甲胄已经脱在一边,就算绎枫不是技术军士也能判断出它需要一次全面保养。

狼王又喝了一口,继续道:

“全父的光辉照耀着我,保护我不受混沌之光的影响,浅滩上更是如此,我嬉笑着走在沙原,和路边的野草和灌木打招呼,野兽和鱼儿都绕着我走,哈,当时我可真是精力充沛,见到什么都要追一会儿。

当第三颗太阳隐没在海平面,我现了一个闪闪光的东西,就和就和芬里斯古老传说中的深海宝珠一样璀璨。

我感觉到一股寒冷直冲我的大脑,那像是被芬里斯海妖盯住的感觉,你懂吗?兄弟,就是被当做猎物的那种寒冷,芬里斯的男人从来不会害怕这个,我仔细的瞧了瞧,觉得那股美好的光芒下面隐藏着无数的危险,致命的危险。”

“所以,野狼之主,你不会是”

“当然,我冲了上去,没有什么能挡住野狼的利爪!死亡的风暴在我身边环绕,我是世上最凶猛的野兽,朝着它扑了过去,用血腥的撕咬告诉它谁才是世界的主人。你能想象到那是什么吗?我一开始以为它是一个蜥蜴,或者别的什么,它的脑袋又尖又硬,长得奇形怪状的,后来,我被打退了好几十步,站在远处看去,才现那是一个巨大的乌龟,而璀璨的宝珠居然是它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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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双眼睛,太漂亮了,我看向它,它也看向我,你知道地震炮吗?那眼睛就像是地震炮爆炸的瞬间被永远定格,然后撞在晶莹剔透的水晶球中,太美丽了,那是我见过最美丽的东西。

巨大的乌龟向我动了进攻,它察觉到我了,它是那么庞大,一半身子上了浅滩,另一半还在灵魂之海中,只要稍稍挥动,就能搅起巨大的漩涡。

我重击了它的下颚,很重的一拳,很带劲。”

黎曼鲁斯的拳头在空中挥舞,仿佛在回味那一瞬间的触感。

“我和它大战了三万回合,那个浅滩被它挥动的前肢拍成了几百个碎块,一声怒吼就让整个浅滩上所有的野兽被海啸吞没。可它打不过我!当然了,我那时候并不好受,可我赢了,芬里斯的严寒冰封了那头野兽,我跳上了它的脑袋,全父的光辉让我看到了芬里斯春天的到来,我使出了全力一击,第六军团之主的倾力一击!很可惜,它没有马格努斯那么坚韧,嗯,马格努斯是一个蠢蛋。”狼王一晃头,差点一脑袋扎入篝火堆中。

“它战败了,我将那两枚宝珠抢了过来,哦,我捧着它,几乎失神,它内部的纹路是如此深邃,感觉比望向芬里斯最深的海洋时还要深邃,失去双眼的巨兽疯狂的动攻击,我抱着那俩宝珠蹦着,跳着,唱着芬里斯凯旋的战歌。

就在这个时候,全父从亚空间中回到了现实世界,该死的,那头乌龟的主人来找我了。

呜吼吼,我敢和你打赌,察合台来了也没当时的我跑得快。

哈哈,快的越时空!

不知道跑了多久,我感觉胸口热,向下一看,怀里那两颗珠子光芒流转,我现它们俩仍然保持着活性,这可是个大现!

我到了一个很有名的地方,那群混沌叛徒都盘踞在哪里,叫恐惧之眼,它们每次都嚷嚷着黑色大军从这里出,每一次远征都是一场胜利。哼,要我说,我就把它命名为勇敢之眼,无畏之眼,我让他知道什么叫每一场远征都是一场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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