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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沈宣骑上骡子出门,一路小跑,不过一个时辰就到了乐州城。
今日他出门早,到锦鲤街时还是卯时,沿街的商铺刚刚开门,路上行人也不算多。
沈宣远远就见到那祭纸摊位,摊主也是刚到,正把摊子支开,把祭纸和纸宝塔一样一样的放出来。
见沈宣来得这么早,那摊主倒是高兴,连忙招呼沈宣过去坐。
这祭纸的生意与其他不同,平常的时候寥寥无几,但清明与中元之前却是异常火爆。属于一年不开张,开张吃一年那种。
此时他摊子刚刚支好,就有客人上门了。沈宣自是也闲不下来,立刻就铺开笔墨写起了表文。
不过半个时辰,锦鲤街上的人流多了起来,祭纸摊前又排起了长队。还有些昨日没有写成之人,今天也找了过来。沈宣比昨天更忙了……
整整一个上午,沈宣的手就没有停过。他今日半天就写了二十八封表文,直写得他手腕一阵阵针刺似的抽痛。
到了中午的时候,吃午饭的人多了,沈宣才算能松一口气。
他歇下来喝了口水,活动了一下手腕,去旁边铺子里买了个肉包子,才吃了一口,写表文的人又找上门来。
一贯钱一封表文,沈宣如今手头没钱,可舍不得推掉一封表文。
他匆匆放下包子,便忽略了手腕的胀痛,又动起笔来。待快到申时,沈宣算计着时辰,才不再接活了,只写完了现有这些,就准备回去了。
他今日来得早,一日共写了五十九封表文。扣除给那摊主的部分,净赚了五十三贯又一百文。
沈宣这次把钱拿到了附近的银庄,加上昨日剩下的那些钱,合计换了一张五十两银票又五两纹银,还余下四贯多钱。
云水村的普通农家百姓,没有天灾的年景扣掉口粮,一年也不过能存一、二两多银子。
乐州城内的一个普通衙内,一个月的俸禄不过一两,一年也就十二两。
再加上门头、舟车、取保、道路等灰色收入,一年赚个六、七十两,在城里便算是中等偏上的收入了。
沈宣不过两日就赚了五十多两,实属是因为他会写字,又赶上了中元节的风口。
毕竟大晋朝的文人还是很值钱的,只要是有秀才功名,又不过分清高。平日里抄抄书,写写信,再或去给富家子弟讲讲学。那一个月随随便便就能入账六七两,是足够全家花用了的。
沈宣在锦鲤街玩命赚钱的时候,云水村里,钟哥儿提着一只菜篮朝着他家去了。
昨日他回去一夜没睡,翻来覆去的,满脑子都是薛凤麟与沈宣在院子里说笑的画面。
沈宣身材高大,长得也与男子一般无二。钟哥儿家中虽穷,但身量纤细,姿色也有几分清秀。
他觉得男子都喜欢貌若女子的哥儿,沈宣还比不过自己,凭什么却能嫁得那样的郎君?
既然沈宣可以,那自己定也能讨得对方的喜欢!
再说村里的乡绅家中也有同时娶几个平妻的先例,他宁愿与沈宣共事一夫,也不想嫁给那个老鳏夫给他带儿子。
于是一大早的,钟哥儿先去山上挖了笋,又去地里采了一些野菜。然后各样挑了一点装在了一个提篮里。
他平日里不比王小莲,没钱买胭脂水粉,所以也不会化妆。但今日出门之前,却也换上了自己最好的衣服,反复净了脸,又拿绳子绞了眉毛,挽上了辫发才出门。
不一会儿,他就来到了沈宣住的小院门口。
此时院子里一片宁静,沈宣已经出了门,薛凤麟还未起来。
钟哥儿早就知道今天沈宣不在,他敲了敲门,又故意叫了几声沈宣的名字。
过了一会儿,薛凤麟果然推开房门从屋内走了出来。
只见他今日面色已经完全恢复,除了个别地方还有些淤青和擦伤,也就是被蛇咬过的右脚还不太灵便。
披着沈宣给自己买的新外衣,薛凤麟来到门口。看到钟哥儿后便道:“沈宣进城去了,今天整日都不在家,怕是晚上才会回来。”
他现下不过暂住此地,其实并不太想与这些村民有什么过多来往。但这人过来找沈宣的,又是个哥儿,也不知道是不是他在村中的好友。
薛凤麟知道沈宣在村里过得不好,因此更怕怠慢了他的朋友。
为了沈宣的面子,他便十分客气的披了衣服出门,和钟哥儿说了话,态度还十分温和。
钟哥儿一见了薛凤麟的脸,便已经是心猿意马。再加上薛凤麟待他态度可亲,便又让他觉得有机可乘。
“林大哥,我是之前住沈家旁边的钟哥儿,与沈宣一向交好。”钟哥儿笑笑道。
“这几日沈宣搬的远了,也没空与我一起上山挖菜,我实在是想得紧他。这不,今早我正好挖了些野菜鲜笋的,就给他送过来了。”
钟哥儿举起手中的篮子给薛凤麟看,薛凤麟果然看见里面躺着一些新鲜野菜。
家中昨日买的蔬菜还没吃完,压根就不缺菜吃。
薛凤麟本不想要,但推拒了两下以后,便发现这哥儿不依不饶,一副若是他今日不收就不会走了的架势,便只得无奈的开了院门让他进来。
钟哥儿一进院子,就用双目将院子的每个角落都扫射了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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