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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心脏开始疯狂地跃动胜过每一次见她时的心跳加速(第1页)

51.心脏开始疯狂地跃动,胜过每一次见她时的心跳加速

这顿聚餐吃得盛蓝青小肚子都撑起,和陈庆慨聊得畅快,直接忽略掉了蔡戎找她要餐厅定位的消息。

蔡戎今晚其实也在聚餐,前一阵加班的项目终于完成,普天同庆,他吆喝下属一起吃饭。刚开始他没喝酒,尽管今天他们聚餐的地方是在烧烤店。但出于说好要接盛蓝青的缘故,他还是吞咽了口水选择忍住。直到卡着盛蓝青正常下班半小时後发出的消息没被回复,意识到这人应该要水他,所以才摸来啤酒打算小酌两口,想着喊个代驾回家。

同事却下楼,跑去超市自掏腰包,提溜了瓶290的汾酒回来。说好久没在一起喝了,不醉不归。

蔡戎酒量只在大学时抵达巅峰,之後一路下滑,如今可以算得上是菜鸡一枚,毕竟程序员劳碌命,压根也没什麽要拼酒的场合。可的确很久没喝,今晚也十分馋这一口,他激动地眉尾都轻轻扬起,却仍没忘记转账给同事:“给你300,我请你们的,大家这一阵子辛苦啦!”

小小一杯下肚,懊恼摇头,看向Monday,嘱托:“差点忘了。你别喝了,出租车应该只能停在学校门口,剩下的一段路要你自己走,男生躺在地上睡一晚也行,女孩子容易出事的。”

“没事,我酒量很好。”Monday却很是开心,将酒瓶抓来,又给自己沏上一小杯,擡手便凑去嘴边。

“饮料随便点,这个不行。”他探手将酒杯抓来,觉得应当为下属的安全负责:“现在饭也吃得差不多了,你要是想跟我们聊天,坐着说话就行,觉得无聊就打车先走吧。”

顿了顿,抠搜补充:“记得要发票,回来找报销。”毕竟,为工作之事哪怕花一毛钱都是不值当的。

Monday既是为这关怀甜蜜,又觉得蔡戎过于谨慎而略感扫兴。她咬了咬下唇,还是决定留下。

上次她打直球告白,袒露得十分明显。只是蔡戎显然对她没有半点意思,不仅将她拒绝,还给她讲出一番大道理,令人受挫。那天之後,她还有些尴尬,蔡戎倒表现得跟个没事人一样,甚至故意在今天早晨,举着手机对大家说:“好好笑喔,刷到微博上有人说‘同事谈恋爱,和太监宫女对食没什麽区别’,怎麽想出这麽精妙绝伦的比喻?网友真是人才呐。”

同事笑着大声附和,只有这话真正指向的Monday脸红成一片,觉得这人真是讨厌,以前怎麽没看出来,他有点贱嗖嗖。

曾经她想出的计谋无用,如今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但终究还是舍不得在这时候离开,还是想与他接触的时间更多点,保不准能逮来机会。

蔡戎则酒过三巡才收到盛蓝青的回应,她解释自己看到消息忘回了,现在她已经聚餐完毕,要不直接明天见得了。

挺实诚,但不行。蔡戎将酒杯一丢,扯来卫生纸擦擦嘴准备走人,想着叫来代驾先去接她,然後再开回自己家。

因为酒精而导致思索较为迟钝的脑袋愣出几秒後,又摒弃这选择,摸上手机去了厕所。他溜进厕所隔间,捂住嘴巴,佯装醉酒,发出语音:“不行,我喝醉了,你来接我。你有驾照麽?来做我的司机。”

发完先使得自己一阵抖擞。毕竟这麽拿腔作调着讲话,真是太恶心了。

没成想他贡献如此之大,这招数却起不了一丁点作用。盛蓝青这冷酷无情的女人迅速回他:“你自己叫代驾回家吧,技术应该比我好。”

失败,他只能叹气从厕所走出,发出定位,同时也打字发出消息:“Will的事,那可能有点难办啊”

“我来!马上!立刻!等我!”

拿下。不吃软那就吃硬吧。

但等到盛蓝青悠悠前来,他却是真有些醉了。纵管意识清醒,可舌头还是发硬。收到盛蓝青比出的“抵达”消息时,他迅速起身说“散会”。可刚站起,脚步便一个趔趄,差点没摔过去。下属赶忙抓住,主动提出扶着他走。Monday借此机会也赶忙上前,将蔡戎的胳膊如同个接力棒似的捧起:“还是我来吧,你也醉了不少。”

是该推开,毕竟他也没有虚弱到这个程度。但盛蓝青还等着,他眼睛一眯,横了心,手臂没做拒绝的动作。就这样吧,扮演脆弱的无知少男,攒起吃醋的一阵烟火。又发消息给盛蓝青:“别在停车场等我。我喝醉了,你来扶我。”

倒真被猜中。盛蓝青讪讪地摸动鼻尖,从地下停车场一拐,走进电梯:“烧烤店那层的电梯口等你哈。”

真不好意思直接去烧烤店逮人,明明没名没份,却还搞得跟媳妇查房似的。

等电梯门一开,她将手机揣入兜中的同时擡眼,瞧见蔡戎和一堆舌头发硬的人走来。她抓紧又摁下开门键,挥手,示意他们快点。

甚至还有些雀跃。太好了!男人喝醉酒沉得跟死猪一样,她哪里扶得动蔡戎,正巧这帮人都还在,可以助她物理意义上的一臂之力。

蔡戎远远便瞧见盛蓝青那欢呼雀跃的模样,有些懵:不是,她难道没看见有个美女扶着自己啊?这麽高兴要闹哪样?

倒是下属喝了些酒十足胆大,凑近瞧见盛蓝青的脸後,左顾右盼一翻,确认这美女是在迎接他们,立刻询问这是什麽情况:“我们部门的叛徒出现了!谁?谁背叛了我们?”

蔡戎耷拉着一张脸并不开心。因为酒精,他现在的模样有些不受把控,直白点讲就是“装不起来了”。越看盛蓝青这欢快的表情越觉得讨厌,甚至小小剜了眼。奈何嘴巴比神经先行反应,忙不叠应了句:“我。怎麽?”

将蔡戎这白眼尽收眼底的盛蓝青倒没生气,眼睛略微瞪大些还有些诧异:这老男人嘴巴红红丶眼睛也红红。别说,这麽睨她一眼,他还怪娇的。而自己好像还蛮爽的。

“朋友。”盛蓝青点头哈腰,解释:“好朋友。”

Monday则有些酸,谁能想到明明是她大展身手的时候,出了这糟变故。如果没猜错的话,这位应该就是“杂货店老板”和“长期床伴”了。倒真漂亮。巴掌大的脸挤满五官,有一种明知故犯的美,仿佛将“我知道我很漂亮”写在了脸上。她以为到蔡戎这种年纪,床伴也应当年龄相仿,没想到“杂货店老板”和自己看起来一样大,那就是比蔡戎小了十岁左右。

服了,这老男人吃得真好。

争不过了,及时止损是最好。Monday向来不恋战,勇敢的女人就连放弃的速度都很快。意识这个事实之後,她当即将扶着蔡戎胳膊的手放下,将全部重量甩给其他男同事,比丢垃圾般还潇洒。电梯抵达一楼时,和几位没开车的同事一起下楼,干脆利落地说出再见。

此时蔡戎正好偷偷将手摸去盛蓝青屁股上一把,把当事人臊得脸红成一片。盛蓝青狠狠瞪去始作俑者一眼,却看见蔡戎眼睛依旧是爬着血丝的红,全是无辜。装什麽?可惜不能在这种场合揍他,于是只能咬牙切齿转过头,忙不叠招呼Monday再见。

到负一层挥手告别其他同事,坐上蔡戎的车辆後她才有时间泄愤,便系安全带边骂:“公开场合注意点啊!你不要脸我还要呢。”

“我喝酒了,不小心的。”他伸伸腿,不看她。

太过乖巧的语气。酒精使得他嗓音微哑的同时,又带了些糯和笨拙。盛蓝青忽然觉得现在的蔡戎有些像做错事的小狗。这想法一出来,一点怒气被冲淡得无影无踪。原来不仅爱狗,她还爱像狗一样的男人。

又过几秒,重新挑起话题,问蔡戎:“嗯嗯,那个大美女就是给你告白的实习生?她比我看起来还小,怎麽看上你的?”

“大三的,是比你小。”他舌头依旧僵硬,将不乐意表现得过于明显,甚至轻哼了声:“可能是眼瞎了,才看上我。”

还在闹脾气呢,盛蓝青叹了口气,觉得好笑。她侧着身子挤过去给蔡戎系安全带:“我不是说你老的意思,只是没想到姑娘和我一样,都有”

“恋老癖。”蔡戎抢过话头,努起眉头。这下终于看她,眼睛水润润迎上她的,问:“我真的很老麽?也就33岁啊。俗话讲40的男人一朵花,我算一又二分之一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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