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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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2页)

……

顾岚摇了摇头、这t什么幼稚百合文?

然后真香!

某女却看得津津有味,越看越来劲,她非常满意这些网友给她和樱樱写的百合文。

因为她是攻!!!

直到、她看到有了某个热评,id叫采蘑菇的大叔:为什么大家都写岚岚攻?难道暴力萝莉少女攻x美艳高冷御姐受不是更萌吗?

这条评论点赞居然还有两万。

靠!

顾岚顺着这条评论往下看,居然有很多网友期待她做受。

哼╯╰!受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扮柔弱又不会,只能一辈子当攻,才能维持得了生活这个样子!

等等、顾岚突然发现自己的脑回路有些歪了。

什么攻和受!她可是大佬!

难不成在修真界的时候,她上万年都没有道侣的原因,是因为喜欢的是可爱的女孩纸?

顾岚终于明白了,怪不得、那么多美男在她身边,她始终不为所动。

可是……现在明白了自己的真心之后、要怎么样表达给樱樱呢?

毕竟她家樱樱才十八岁,又软萌又天真、万一被她这个想法给吓跑了怎么办?

顾岚觉得得慢慢来,毕竟单身几万年的她,好不容易找到了个喜欢的女孩纸,当然不能把别人吓跑了。

早饭时。

顾岚装作无意的样子,问道:“樱樱啊!昨天关于我的那个热搜、你看了吗?”

苏樱樱点头:“嗯、已经看了呢!”

顾岚“哦”了一声:“樱樱、那你对这种事情怎么看呢?”

苏樱樱抬眸,看着顾岚脸色古怪的模样,道:“姐姐、你若是不喜欢那条热搜,我就让人撤了。”

顾岚连忙慌张道:“没、没有……”

苏樱樱更加诧异了:“没有不喜欢,那姐姐你是喜欢了?”

顾岚解释道:“不、我是对网友这种、保持中立的态度。”

苏樱樱垂头,眼里闪过一丝精光:“那、姐姐的意思是你不会讨厌的,对吗?”

顾岚点了点头:嗯、不讨厌。”

苏樱樱凝视着顾岚,微微一笑::我也不讨厌!”

顾岚心里一激动、樱樱这句话是不是在暗示什么,不讨厌不就是喜欢吗?四舍五入就是樱樱也喜欢她了?

只是……

现在还不能表露心迹得太明显了,毕竟她还不确定呢!

苏樱樱这几天就要去大学里念书了,顾岚想了很久的礼物,终于想起来送什么了。

她在修真界时,步入仙门的引灵石,对于修真人士而言,引灵石就是他们最珍视的东西。

因为、引灵石在你遇到喜欢的人时,就可将引灵石送给对方。

因为引灵石里、有修真者的血肉灵犀,所以,持有引灵石的人,无论与修真者相隔多远,都会彼此感应到对方。

除非……

送引灵石的人步入轮回,否则不论走到哪里,二人最后都会找到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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