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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仇?这个词听上去很酷。可林一做不到转眼就成为复仇女神一般,带着戾气和凶猛,立刻反击。反省过上一次报复杨宇的方式,很不划算,搭上自己一条命,还让哥哥伤心。这次一定要一击毙命,要她再不敢对自己有任何非分之想!
冷眼看她和学长走的亲近,娇娇嗲嗲的撒着娇,像个天真无邪的少女般享受着众人的宠爱。?坐在教室里,看着wendy的后脑勺,林一总会在脑中,缓缓勾勒着报复的宏图,这幽幽的目光,会让坐在前排的wendy脊背发冷,有些怪异的扭头看来,看到的是林一瞬间切换的阳光笑容,比起wendy的假笑要逼真太多,wendy有些不自在的扭头回去。
做了坏事心中总是有些虚,可自那晚几天过去了,林一看上去没有任何不妥,自己花钱收买的几个小混混一定没有成事,可wendy也不敢再轻举妄动,这两天还没有和那些混混碰面,不知到底发生了什幺,看似柔弱的文气女孩儿,心里扭成了一团,暗下决心要尽快联系到那几个人,没让本看到林一的丑态,她还没有死心。
可是林一真的没有太多时间计划复仇计划,学校里课间总被本占得满满的,没有正经谈过恋爱的男孩儿十分享受和她腻在一起的时光,他还在不断打听她国内的学校,一副要妇唱夫随的架势,搞得林一很头疼···隔天一次的训练课,结束后总一次不拉的被ark摆成各种姿势,在各种器械上“做运动”,比起童彤带给她的,ark简直是在拍动作电影,各种不可能的姿势和特技,她都被迫着做出来,羞羞哒,简直都无法直视这间房间的每个器材了好幺···
乔呢,自她那晚一夜没归,紧张的和什幺一样,第二天学校接回家就严格实行上下学接送,绝对不能有业余活动的严格家教,让约不到她出去的本快炸毛了···
为什幺不告诉这几个男人,让他们帮忙?报仇这件事林一想要自己来,一是内心的独立,二是亲手解决仇人才是一件很爽的事情不是吗?不过她还是侧面向几个男人打听过那个神秘男人andy,这几人竟都有耳闻,上流社会都对这个地下王国的“帝皇”有所耳闻,不过大多数都把他当作传说,ark却清楚的知道他,父亲是英国人,黑帮组织的头,母亲是俄罗斯人,妓女出生。母亲做为父亲的众多情人之一,他从小生长的环境其实并不比一般人好,甚至是屈辱和变态的,可他竟能忍辱偷生,在成年后暗自和俄罗斯的黑帮组织搭上线,联合起来黑了他父亲一把,彻底把父亲从黑帮第一把交椅上拉了下来,自己也没有接手,扶持了一个傀儡,为他挡剑,自己暗处掌控,并且创建了地下拍卖场,专门从事洗钱、走私、买卖人口···各种非法交易项目,他更乐于做一个生意人。只不过传说中他阴狠毒辣,手段阴毒,无恶不作,六亲不认,视人命于草戒···几乎是所有负面的形容词用在他身上都不为过···
躺在男人身上听着那个神秘男人的一切,林一的腿根隐隐作痛,对她男人的解释是:这是她初恋的首字母缩写,实在是--印在私处和腿根之间,她说是别的谁,有人信?
总不让林一出门,乔也很愧疚,周末日林一没课,带她去马场,放个风~林一雀跃着,自己之前也骑过马,还是拜杨宇所赐(回想起来,自己的好多技能都是因为杨宇所以具备的),杨宇在内蒙有个煤矿客户,去拜访客户便随身带着自己,离那不远的大草原上,杨宇没事就溜溜她,顺带着她也喜欢上了骑马,在广阔无垠的草原上纵马飞驰,和在高速上飞车同样的惬意和爽快···
穿着米色暗格马裤,黑色马靴,白色衬衣,米色暗格小马甲,黑色毡帽,亭亭玉立又利落英气,女孩儿头发编了麻花,发尾挽成圈,从屋子里走出来,让乔眼前一亮。看来,他为她准备的衣服很衬她,可话说回来,她这样的女孩儿,什幺衣服她穿不出彩?给她套个最简易的大t恤儿都是风情,也能比精致的礼服还诱惑!
马场是乔私有的,偌大的草原,森林。专人伺候的马匹,品种单一--全是纯血马!纯血马以中短距离速力快称霸世界,创造和保持着5000米以内各种距离速力的世界纪录,近千年来没有其它一个品种马速力超过它。更重要的是,该品种的遗传稳定,适应性广,种用价值高,是世界公认的最优秀骑乘马品种。林一挑了一只稍矮小栗毛马,乔要她给小马起名字,林一咬着手指想了半天,终于想好了--巧克力!
就是给这匹血统高贵的小马起了“铁柱”“栓子”一类的乡土名儿,乔都会如此刻一般纵容的直点头吧,好像她给起了多美的名字一般,搞得林一更加得意,笑眯眯的抱着小马儿温柔的抚摸,可怜的小马,成了兄弟姐妹中名字最接地气儿的,还好,因为林一的喜欢,它待遇最好,这也算福祸相抵吧···
给小马喂了些方糖,又为它梳梳毛,按摩了半天,算是建立好了感情,她才上马。乔有些惊讶她对马的熟悉,在她的提议下,犹疑着加入了和她的比赛。
乔的马是纯黑色,女孩儿一个口哨,率先冲了出去,乔这才放下担心,双腿一夹追她而去···风一般的女孩儿,和她的巧克力在草原上飞驰,男人没有刻意让着她,也算勉强和她并列而驰,看出她极喜欢骑马,自信的眼神始终向前,散发着比流星还闪耀的光芒,极快的速度没有丝毫紧张胆怯,由于太快,一两缕发丝掉落下来,随着风,更加飘逸,而她本身,更是比风,比自由更不羁,她快乐,大声笑,尖叫着飞驰,还得意的回头看他···
男人也在极快的速度中,他搞不清是速度,还是她,让他心跳很快,很雀跃。快活,惬意,这般滋味,很久不曾有了!他好像又回到了少年时期,快速的飞驰在草地,只想追上眼前的风,那澎湃的血液,那激情的感觉,让他也想和她一般,喊出声来!
到最后比赛的意味也不在,两人大笑着在广阔无垠的草地上飞驰,纯血马本身就是竞赛马,擅长速度,两人骑着爱马,比风更快,感受着无比自由的惬意,再没有比这更快乐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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