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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那天天气由阴转晴,十月末的阳光不像夏日那般刺眼强烈,是柔和宁静的,还带了点儿暖意。
时栩在席相煜下班前就到了咖啡馆,斥巨资点了一杯五十九块钱的咖啡,因为名叫“蜜恋醇心”,他觉得这名吉利,图个好兆头。
席相煜做咖啡时,时栩不再像一开始那样偷偷摸摸地打望,而是光明正大地盯着他,欣赏他工作时忙碌的模样。
席相煜个高腿长,穿咖啡馆的制服也好看,腰间系的纯色围裙收束得紧,让他看上去有几分贤惠。
他站在咖啡机前,手上的动作熟练,没一会儿,店员小安就端着骨瓷杯走了过来,让时栩享用。
时栩慢条斯理地端起杯子的手柄,摩挲杯口的鎏金镶边,打算细抿金钱的味道,仰头喝了一小口。
“咳。”
他差点吐了出来。
怎么这么甜!
咖啡味儿没剩多少了,口腔里都是果糖的甜腻。
他呛到了,气管收缩,咳了好几声才缓过来,喉咙火辣辣的,脸颊涨红。
时栩怀疑席相煜技术不精做错了,否则怎么会有这么难喝的咖啡。
谁给它的胆子卖五十九?他下意识地看向席相煜的方向。
席相煜成功接收到他的视线,愣了一下,时栩怎么光是看着他就脸红了?
对于自己的长相,席相煜心里有数,小时候秦英竹带着他出门,到哪儿都有人夸他长得好,长大一定是个大帅哥,读初中高中那会,向他告白的同学不少,有时候他仅仅是走在路上,也会被不认识的女生搭讪。
可时栩的反应还是有些夸张了。
有这么喜欢他?
不过时栩这张脸,故作端庄的时候最死板,白里透红的时候最生动。
他不由得去想,晚些时候他把话挑明时,时栩会露出什么样的表情。
时栩不能向店长告状,只能找其他店员要来一杯热水。
喝一口咖啡,喝一口热水,在唇舌间将味道中和。
秉着不浪费的原则,他硬着头皮把“蜜恋醇心”喝完了。
正好,席相煜换回了自己的衣服,从员工换衣间走出来,他身穿米色的风衣,身形颀长,像是刚下秀场的模特。
时栩先前几次见席相煜,他都是穿的卫衣或者运动装,符合学生的身份。他一直知道席相煜容貌出色,今儿第一次见他穿风衣,仍然有被惊艳到。
他心中泛起几丝得意,看来席相煜也很看重这次约会,并不是他一头热。
时栩穿的是工作室淘汰的衣服,他自个儿低价买回来进行了改造。
他将买手店淘来的茶褐色夹克改了版型,手工添上了刺绣,他擅长叠穿,敞开的夹克包裹着白色的衬衣,上面有细黑条纹,衬衣松垮,同样没系纽扣,内层的的T恤是V领,露出精致的锁骨。衬衣和T恤的下摆扎进了棕灰色的裤子里,两条裤腿的中央和口袋边缘缝上了串珠,构成设计形式上的美。
不过一眼望过去,视觉的中心仍是时栩的脸,他把头发往后梳,只留了两绺碎发,像是比平日要成熟。不过眼神骗不了人,席相煜总觉得,时栩看他的神情像极了某种小动物,亮晶晶的,含着渴望和期许。
自席相煜答应了约会以来,时栩就盼着星期六快一点到来。
他准备充分,还租了一辆宝马车,上车之前,为席相煜打开副驾驶座的门。
席相煜眉梢轻挑:“你的车?”
“不是。”
时栩头脑一热,差点就要点头,牙齿和舌头磕碰了一下,说了实话,“租的。”
他一手放上方向盘,装作潇洒:“不是我买不起啊,现在的车也不贵。就是澜城吧,总堵车,买了车上班也不方便,很多时候还不如坐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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