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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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第1页)

晨光微曦,草叶上覆了一层朦朦水气。

越野车旁边生起了两堆柴火,一堆上面架了个砂锅,锅里煮的是虾茸鱼片海鲜粥,锅盖半掩,奶白色的粥汤咕噜咕噜翻滚,腾起一阵阵浓郁的米香。

另一堆上面架了个平底锅,锅底烧热之后倒上一层色拉油,很快就将培根火腿荷包蛋煎得滋啦作响。

沈寻撅着屁股在不远处刷牙,一手拿着蘸湿的儿童牙刷在嘴巴里随意鼓捣几下,一手拿着卡通水杯含了口水,仰头咕叽咕叽又吐出来,正准备就此完事儿,背后传来一道声音:“重新刷,刷仔细一点。”

刚准备抬起来的屁股一顿,不情不愿又蹲了下去,重新挤了牙膏,将刚才的过程重复一遍,好歹将刷牙的频率和时长都增加了两倍,然后顶着一头乱绒绒的呆毛,嘴巴边上还有圈牙膏沫,一蹦一跳跑到沈十安旁边:“安安,我刷好啦!”

一边说,一边使劲耸动鼻子,眼神半点不错地往平底锅里瞟。

沈十安正好煎完一锅蛋饼——变异鹅又下蛋了,总共十二只鹅,现在几乎每天都能保证两颗蛋的频率,取一半蛋液打散,加入培根碎、香肠碎、肉松、胡萝卜和玉米粒搅拌均匀,恰好能在平底锅里煎出五张两面金黄、又厚又软、香喷喷的蛋饼。将平底锅拿到一边,换上蒸锅开始蒸包子,然后将已经烧开的水兑上凉水,试过水温后给小孩儿洗脸。

洗完脸擦干净爪子,顺手梳平了呆毛又在脑袋后面扎了个小揪揪。天气热,小孩儿上身穿了件和沈十安同款的短袖T恤,下身穿了件背带裤,粉雕玉琢活泼可爱,像个小王子一样蹲在平底锅旁边吸溜口水:“安安,什么时候能吃饭啊?”

粥熬得差不多了,沈十安弯腰熄了火,半掩的锅盖拎起来,汤勺搅拌几圈后等粥散热。短袖下的手臂线条修长清瘦,右手手腕上戴着一串墨玉佛珠,深沉的颜色越发衬得肤色莹润细白。

“等一会儿,”他直起身对沈寻道,T恤下摆收进迷彩长裤里,显出一截劲瘦柔韧的腰部线条,抬头朝着路边远远眺望过去:“等陈南他们回来。”

大约两分钟后,道路尽头出现了三道人影。一道身姿挺拔,矫健的步伐中充满活力,另外两道佝偻着肩背,脚步虚浮呼哧带喘,似乎下一秒就要晕倒在马路上瘫成一张人皮。

陶源手里拿着一只秒表计时器,既然答应了沈十安要训练队员,便又拿出了当初蹂躏新兵的架势,呼喝之中毫不留情:“再跑快点!腿都抬起来!根据节奏调整呼吸,一二一,一二一……还剩最后两百米,把吃奶的力气都拿出来开始冲刺!”

等到终于回到起点,陶源没事人一样站得笔直,娃娃脸上透着一抹健康的红,另外两个则直接软倒在了草地上,浑身湿透跟从水里捞出来也似。

陈南本身是专业运动员,就算长项是短跑,又多加了十公斤负重,跑完五公里后也还在可承受范围内,坐在地上喘了片刻就缓过劲来,站起来四处走动。

刘方舟就不一样了。末世之前他还在念高中,功课繁忙锻炼机会少,末世之后又在家里窝了将近两个月,五公里跑完感觉命都没了半条,揪着草叶哇哇吐了几口酸水,吐完就开始哭。

越哭越惨,越哭越觉得委屈,尤其听见陶源说以后每天早晚都要各跑一次之后,这委屈就越发真情实感起来,抹着眼泪上气不接下气:“……我不想跑,为、为什么要逼着我跑步,我有异能,我的扫描仪那么厉害,一天到晚警戒,又不是帮不上忙,又不是没有贡献,你们想当DPS,你们当不就行了,我就想安安静静打个辅助还不行嘛,呜呜呜,太欺负人了……”

沈十安拿了瓶水,走到他面前半蹲下来。一直等到他哭完之后,把水递给他:“你对自己在队伍中的定位是什么。”

刘方舟打着哭嗝:“……什么?”

沈十安看着他,有些长的黑发散落下来,划过眼尾遮住了半边眼睛:“如果你的定位只是队伍里的扫描仪,专门为队伍提供侦查警戒功能,可以,那么为了维护你的功能正常运转,我会负责你的衣食住行,负责照顾你保护你,尽我所能满足你的基本需求。但同样的,假如再遇到制烟厂基地中丧尸围困的生死关头,你和陈南之间我只能救一个,我会毫不犹豫地将你舍弃。”

“如果你的定位是队伍中一员,是并肩作战的伙伴和队友,那么我愿意将你的性命放到和自己同等重要的位置。同时,你最起码该有努力不拖其他人后腿的觉悟。”

“你有两种选择,无论哪一种我都充分尊重。出发之前给我答复。”

刘方舟怔怔张大嘴巴,眼看着沈十安站了起来,也给陈南和陶源分别递了一瓶水。

沈十安的语气很轻,甚至称得上温和,却像是鞭子一样狠狠抽在了他身上,火辣辣的无处不疼。

他的第一反应是愤怒:我的异能那么厉害,我为队伍做了那么多,凭什么说我拖后腿!

这股愤怒没能持续多久,很快就变成羞恼之中掺杂了一丢丢反思:我也没有很弱啊!我也能杀丧尸啊!基地被围困那晚还救了陈南一命呢!虽然说没能救成还差点把自己搭进去,但总的来说还是贡献更大好不好!现在嫌他拖后腿,那当初为什么要把他哄上车……

等下。

唔,好像是他自己主动提出加入的。

如果没有加入队伍,他现在会在哪儿呢?依然藏在临安县大门紧闭的家里吗?超市里的食物还够他吃吗?其他幸存者发现他了吗?会不会跟他起冲突?如果起了冲突他能打得过人家吗?假如打不过,是不是就要饿着肚子流落街头?

低头看着手里的矿泉水,心中那股反思忽然强烈起来:他现在喝的是沈哥的,吃的是沈哥的,住的是沈哥的,就连穿的衣服都是沈哥在临安县城里搜集的。如果没有他,沈哥那么厉害估计照样能把车开到这里,可要是没有沈哥呢,他还能在末世里不愁吃穿安全无虞,像如今这么自在么?

刘方舟耸搭下脑袋:制烟厂基地那晚,如果不是有沈哥在,他估计早就被丧尸咬死了,现在异能者越来越多,各种能力也越来越厉害,换作他是沈哥,恐怕也不愿意要自己这么个战五渣当队友吧,强者当然是要跟强者做朋友啊。

自己这样的,只能老老实实当个扫描仪……

等下!

刘方舟忽然睁大眼睛:沈哥刚刚怎么说的来着,“你有两种选择”?要么当扫描仪要么当队友?也就是说只要自己能努力不拖后腿,就是被正式认可的团队一员了?

明明一个多星期之前,沈哥还说不信任自己所以连车都不愿意教他开啊!

这是已经赢得了沈哥信任的意思吗!!

少年情绪来得快变得更快,立刻爬起来窜到沈十安跟前,既激动又愧疚,扭扭捏捏低着头:“沈哥我错了。我知道你让陶源哥训练我们是为了我们好,我不应该因为这个发脾气还当着大家的面又哭又闹。”

沈十安盯着他的后脑勺看了一会儿,到底是放软了语气:“方舟,末世不是打游戏,任何疏漏都可能危及性命,并且没有办法读档重来。你的异能很厉害,对团队的作用也很大,但战斗力是在末世生存下去的根本,你不能让身体素质成为最大的短板和软肋。制烟厂里是你和陈南运气好,但如果我没有及时赶上呢?越往前走危险越多,我不可能时时刻刻注意到你们的安危。”

刘方舟鼻子发酸:“我知道,沈哥你放心,我以后一定会努力训练,再也不给大家拖后腿了!”悄悄抬起眼睛偷看:“如果我足够努力,是不是就能成为团队的正式一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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