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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后来到底是怎么晕过去的,珀兰斯已经不记得了。
他醒来的时候只觉得浑身都酸,注射抑制剂就是会有这种副作用,可是身上再怎么难受,都比不上心里难受。
抽痛的胃,因为吸入过量的雄虫信息素,已经难得的安稳下来了。
心里才是最痛的。
这个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上午九点左右了,珀兰斯一开门就发现路易在大阳台晾衣服,洗衣机里面应该已经洗了两桶了,而厨房里面已经传来阵阵饭菜的香味了。
这时候,珀兰斯猛的想到,他的房间里面那些小山一样的衣服也已经全部都没了,床单也被换过。
都是眼前就是雄虫干的。
真的是一只非常奇怪的雄虫,
可是偏偏就是这样的一只雄虫,肆无忌惮的打开了珀兰斯的心扉,走进了他的心里,却不肯逗留片刻。
在遇到路易以前,珀兰斯从来都不觉得自己身上有什么致命的不足,可是遇到路易之后,他却时刻都好像在惶恐。
或许不够年轻,或许不够漂亮,或许性格太过沉闷,又或许没那么符合这只雄虫的理想型。
珀兰斯很有钱,跻身富豪榜绰绰有余。
以前也有非常多的平民雄虫想要通过娶珀兰斯来获得巨额的财富,这是平民雄虫改变阶级、进行跃升的一个很普遍的途径,里面确实会有一些性格还不错的平民雄虫,
但是珀兰斯通通都拒绝了。
不仅仅是因为信息素的不匹配,
更是因为珀兰斯不喜欢那些雄虫,甚至可以谈得上厌恶。
他本以为自己讨厌所有雄虫的信息素,可那是在遇到路易之前的想法。
珀兰斯的目光重新放回阳台上。
准确的来说,是放到路易身上。
屋外明媚的阳光如同细丝般穿透云层,毫不吝啬地倾泻而下,恰好通过那扇宽敞明亮的落地窗,直接在阳台上铺展开一片金黄色的温柔。
光线中,微尘轻舞。
路易站在这一片光与影的交错之中,他的身影被阳光勾勒得格外分明。
雄虫的身材罕见的高挑而挺拔,挽起的袖子下,隐约可见小臂上紧致的肌肉线条,一套简约的黑色家居服穿在他身上都好像高级定制一样。
此刻,
路易正专注地从洗衣机和烘干机中取出大件衣物,双手熟练地操作着,将衣物一件件挂在阳台上,动作既干脆又利落,丝毫都不露疲惫。
阳光在他专注的脸上跳跃,为那张轮廓分明的脸庞镀上了一层柔和的金辉。
这样的场景,简单而又温馨。
真的很有“家”的感觉。
珀兰斯一时之间有点移不开目光。
他从小生长的环境都是亲情淡薄的,贝克伯爵府里面,勾心斗角,层出不穷,在权力的纷争之中,好像过于早熟就是必然的趋势。
所以珀兰斯几乎没有感受过亲情,除了在很小的时候,或许他早死的雌父曾经把他抱在腿上亲过脸颊。
从贝克伯爵府搬出来之后。
珀兰斯一直都是孑然一身。
他觉得环境很脏,他觉得他自己很脏,他觉得那些雄虫都很脏。
可是路易不一样。
哪怕是路易一身泥巴的那个时候,也就是他们初见的时候,珀兰斯都觉得这只雄虫很干净。
眼神很干净,说话的感觉很干净,身上的气质很干净。
不会因为财富而谄媚,也不会因为雄虫的身份而居高自傲,反而显得谦逊有礼——路易简直是雄虫当中的异类。
雄虫是高傲的,这一点毫无疑问。
因为雄虫的数量是稀少,是极其珍贵的,所以雄虫具有一定的特权,
哪怕是阿塔兰陛下上位之后,修改了虫族的宪法和法律,但是雄虫依然在社会上享有极大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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