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个地下室,阿弥亚曾经待过。
在他被雷纳德伯爵囚禁的时候,阿弥亚就待在这儿。
那个时候他昏昏沉沉的,有点分不清白天和黑夜,更何况地下室本就阴暗无光。
在这个地下室,阿弥亚曾经以为自己会死,不过,他后来也活过来了。
如果这次晋尔没有来,那么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阿弥亚确实会再死一次。
故地重游,阿弥亚一瞬间好像以为自己回到了十五岁那年。
又或许他根本从未走出来过。
无尽的阴暗像是黑海一般弥漫。
空气中弥漫着咸湿的水汽,那是地下室腐烂又潮湿的味道。
他起初恐惧过。
后来渐渐的习惯。
习惯那些时不时会出现的幻觉,习惯他脚下从未褪去的、黑海一般的黑雾。
他习惯坠落的感觉,习惯疼痛的欲求,习惯一切痛苦的,无趣的,冰冷的。
阿弥亚单手撑着下巴,微微抬起头,目光看向地下室唯一的那个小窗户。
就如同他15岁那年无数次仰望一样。
现在是白天,小窗透出的光照在了阿弥亚那张艳丽的脸上,同时也照亮了科迪挣扎的样子。
“唔唔唔!唔唔唔!”
眼看着阿弥亚不搭理自己,科迪百口莫辩——不,他现在根本就说不了话——总之就是眼巴巴的看着阿弥亚。
科迪恨不得在地上扭的跟蛆一样,言不能语,只能做做动作,给自己争取一线生机。
或许科迪地挣扎在某种程度上真的起效了,只听地下室的唯一那间小楼梯上传来了嗒嗒的、不紧不慢的脚步声。
那脚步声并不急促,反而格外沉稳,
嗒、嗒、嗒,
像是某种无形的鼓点,敲击在心头。每一步都踩在心脏上。
脚步声越来越近,
昏暗的光线下,楼梯的轮廓显得模糊不清,脚步声越来越清晰,伴随着轻微的金属摩擦声,像是鞋底与地面接触时发出的细微回响。
带着一种熟悉的、从容不迫的节奏。
地下室的空气仿佛凝固了,昏暗的光线中,尘埃在微弱的光束下缓缓飘浮,像是被某种无形的力量牵引着。
下一秒。
楼梯上的脚步声戛然而止,那道身影终于完全显露出来。
科迪一愣,随即内心狂喜:
他还以为自己看错了,拼命眨了两下眼睛,还真没看错!
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科迪跟晋尔也不太熟,但是那个雄虫身上就有一股很神奇的力量,总是能够在危险情境之中让人觉得安心。
就好像围绕在那只雄虫身边的空气都是平稳的、平和的。
“雄主……”
阿弥亚张了张嘴,愣愣地叫着。
只见雄虫穿着一身黑色西装,面料在昏暗的光线下泛着细腻的光泽,仿佛与周围的阴影融为一体。
暗绿色的领带系得一丝不苟,领带夹上镶嵌的暗金色纹饰在微弱的光线下若隐若现,透出一股低调的奢华。
晋尔的面容隐没在阴影中。
唯有那双冷翡翠色的眼睛在抬眸的瞬间,如同深渊中的幽光,让人在凝望之时失魂独魄,只觉得冷冽而深邃。
那双眼睛仿佛能穿透一切欲求,直直望进阿弥亚的心口,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压迫感,却又夹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温柔。
像是冰冷的刀刃轻轻划过皮肤,既让阿弥亚感到刺痛,又让他根本就无法移开视线。
阿弥亚倏忽站了起来,手指微微颤抖,喉咙像是被什么堵住了一般,发不出任何声音。
周围的黑海仿佛瞬间褪去,只剩下那雄虫的身影和那双令他心悸的眼睛,占据了阿弥亚的全部感官。
“阿弥亚。”
晋尔缓缓走下最后一级台阶,脚步轻缓,却带着一种不容忽视的存在感。
他的目光锁定在阿弥亚身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温祈和顾程言结婚两年,一直是周围人眼中的模范爱侣。温祈自己也以为,他们能一直平稳的生活下去。直到朋友回国后,顾程言态度越来越淡,心不在焉的时候越来越多。直到结婚纪念日的晚上,顾程言说朋友有事,挂了他的电话,然后彻夜未归。直到温祈得知,顾程言口中的朋友,其实是他少年时代的白月光。起初和贺卓鸣见面时,温祈误以为他就是那位白月光的未婚夫。他对这人自然看不顺眼,竖起所有防备。高大俊美的青年单手插兜,在月光与灯光下神情晦涩,目光幽幽你跟顾程言说话也这么凶?后来和贺卓鸣见面时,恰逢顾家晚宴。顾程言从正厅寻到楼上,到处都不见温祈,使得他心急如焚,几近失态。而就在一墙之隔,他要找的人被捏住下巴,吻得指尖都颤栗不已。走廊的动静传来,温祈垂眸他快来了。头顶的青年将人箍在怀里,闻言一口咬上他的耳垂,笑声中带着肆无忌惮知道,欢迎他看。...
本书作者认为是he,受不了不要看,阴谋论被特意复活的殷千昭,以及一衆新人旧友之间的故事。复活後的殷千昭并没有太多前世的记忆,以人族戏子的身份被绑进鬼族的地界,认识了鬼族的帝爵大人赫连燕北,以及其他鬼,而他的记忆是在与烬同行後一点点找回。残缺的魂魄何时能够完整依旧是个未知数。非人非鬼亦非神的异类殷千昭,命途早已注定...
林茜,娱乐圈的小透明,与江予墨恋爱五年,一直隐藏恋情,她甘愿做姐姐背后的恋人。林茜爱江予墨入骨,就算看见江予墨跟其他女人拥吻,她也只能咬牙吞泪,以为是自己做的不好,她不停的完善自己,尽力呵...
黑所有人严重ooc!真的ooc!真的ooc!无脑甜文勿代入现实这是个同人文男主小西弗一开始就是喜欢女主的不喜可点击退出←不是自谦,真的写的很尬1958年出生的佩妮,只不过比妹妹莉莉大上两岁,就承担起照顾她的义务,在60年代的英格兰,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麽的不真实。原本的佩妮渴望父母的爱,希望他们不要再偏心,可穿越来的她不在乎啊。在一次下水救人彻底恢复了前世记忆,得知自己生活在一本童话书里面时,她觉得一切都那麽不真实。在知道妹妹是救世主的母亲,蜘蛛尾巷的小男孩是深情反派,自己还是个恶毒炮灰的时候,佩妮她表示这配制很不错个鬼啊。没有什麽比能在这经济危机的年代,靠着物资和钱财度过这段时间更好的事了。佩妮没有魔法,但是妹妹他们去了霍格沃茨读书,最终走向的道路截然不同。至于魔法界…邓布利多…霍格沃茨什麽的…还得看安不全…如果有伏地魔在,拜拜,也不是非要去那座城堡。写小说就图一乐,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勿cue人参公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