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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谢元秀可没想过要用彩月的银子,她伸出双手,对着彩月说道:≈好丫头,你家小姐给你变个魔术好不好?≈彩月一脸茫然,≈变魔术?小姐,什么是变魔术?≈对哦,这个时候可没有魔术一说,谢元秀反应过来后,解释道:≈呃、戏法,变戏法。≈说完,她晃了晃自己的双手,说道:≈你看,现在我手上什么也没有。≈然后,双手握拳在彩月面前晃了几下,停下来在彩月面前打开,两只手上都躺着一个银锭子,一个大一个小。小的那个是谢元秀打算付早餐的钱。≈哇!≈彩月兴奋地给她鼓掌,≈小姐,您太厉害了!居然真的会变戏法!≈因为她们没有降低声音,所以这一切都被店里的两桌来吃早餐的人看到了。不过那些人穿着很普通,一看就是平民百姓,而谢元秀的穿着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小姐,所以他们不敢上前围观,但那眼神却是没离开过,自然也看到了谢元秀的动作。他们也觉得神奇,见彩月鼓掌,自己也忍不住跟着鼓掌。彩月听到动静,环顾了四周,然后可怜兮兮地对谢元秀说道:≈对不起小姐,我太激动了。≈就是因为她的激动,让小姐被别人注意到。谢元秀不在乎地道:≈没事,你看你家小姐可有变出银子来,所以呀,你不需要担心你家小姐养不活你,更不需要你来养你家小姐,知道吗?≈她的这话随便一个人都能看出毛病来,可是彩月却是一脸相信的模样,≈嗯嗯,小姐您真的是太厉害了,还能变出银子来。≈谢元秀觉得,她以后说出更离谱的话来,这丫头一定都是一样深信不疑。这样也好,省得她以后多费唇舌解释。毕竟要在这个世界好好地活下去,她是怎么样都要使用空间的。至于使用空间会不会被人发现,会不会有人来抢夺,她是不担心的。她在末世两年,手上沾染性命无数,现在来到这个世界,她虽然不愿意再沾染上鲜血,但若真的不得不出手,她也是不介意的。用那个小银锭付了钱,她们才慢悠悠地朝着马车走去。因为谢元秀不赶时间,所以接下来谢元秀就趁机将京城主要买卖集中地都逛了一遍。包括平民经常逛的市集。在那里,她和彩月还进了一家卖衣服的店铺,给自己和彩月都买了几套衣服、洗脸的毛巾。至于洗漱用品,这个世界没有牙刷、没有牙膏,她就是想买也没地儿买。所以她准备用自己空间囤积的。想到宁元君说到原主亲生父母家十分贫穷,她思索了片刻,还是买了一袋子大米、一袋子面粉、还有一大块猪肉回去。更多的,得看看那家人怎么样。因为谢元秀的这顿操作,耽误了差不多一个时辰,车夫的脸色十分难看,谢元秀就当看不见一般,该怎么样就怎么样。等把自己想要看的地方转了一圈,又买好了东西后,谢元秀才带着彩月爬上马车朝着城外出发。不过,她们还没到城门口,就被人拦下了。彩月拉开门帘,脸色有些不好,≈小姐,是吴小姐。≈谢元秀透视线穿过门帘,就看到她们马车的对面停着一辆马车。比起她们这辆普普通通的马车,对面那辆则更大也更华丽。谢元秀知道,那是大长公主的车驾。而现在里面坐着的是大长公主的孙女吴茜,也是原主的死对头。至于两人成为死对头的原因,主要还是在于严玉堂。吴茜喜欢严玉堂,严玉堂有个娃娃亲未婚妻,而镇国公府又不会悔婚,所以吴茜对严玉堂爱而不得,就将仇恨转移到原主这个严玉堂的未婚妻身上。她处处针对原主,想要将原主比下去。奈何原主虽然被刘氏养得骄纵了些,但该学的一样没落下,自然没让吴茜得逞,所以两人的梁子越结越大。此刻,吴茜坐的马车门被推开,露出了吴茜那张小巧的瓜子脸,脸上还带着明显的嘲讽。≈哟,这不是乐安侯府的嫡女宁元秀吗?怎么今个儿换了这么一辆破马车了?≈吴茜一看到谢元秀就开口讽刺,而且声音不小。这会儿已经不早了,这条路又是主干道,两边不少的商铺摊贩。她这么大声嚷嚷,让周围的人都忍不住看向谢元秀。乐安侯府出了真假千金一事不是秘密,加上周朝对于言论这块管理得不严,而且京城百姓也爱八卦,所以私底下自然也会讨论一番。如今被讨论的主人公之一就在这里,还被人当街拦住了,众人自然免不了好奇,于是走路的也不走了,买东西的也不买了,卖东西的虽然想卖但没人买,于是也朝着两辆马车看去。一旁的茗轩茶楼三楼的一间包厢,一个身着青衣的公子趴在窗户上,看到这一幕,立刻朝着不远处侧躺着的白衣男子说道:≈景瑜快来看,那乐安侯府的假千金似乎是被赶出来了。≈白衣男子斜睨了对方一眼,说道:≈无聊。≈≈哎呀,真的有好戏看,那假千金被大长公主府上的丫头拦住了,你说那假千金要怎么办?≈绿衣公子一脸的幸灾乐祸。吴茜喜欢严玉堂的事不是秘密,而她为了严玉堂为难原主的事情没少上演,若是以前,原主还是乐安侯府的嫡女,对上吴茜还有胜算,因为吴茜就算有个大长公主的祖母,可是大长公主不得帝心,就这名儿好听罢了。而且吴家不过是一般官宦人家,自然也不会为了吴茜与乐安侯府对上。但是如今原主的假千金身份暴露出来,不过是一个平民家的女儿,再对上吴茜,那是一点胜算也无的。≈有免费的好戏不看白不看。≈≈我说你这人怎么这么无趣,真不知道本公子怎么忍受得了你!≈青衣男子叽叽喳喳的,白衣男子嫌弃太吵了,这才起身走到窗边,笔直地站着,一脸冷漠地看向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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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