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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暄和只见他的眉眼写满了傲气,文人风骨尽显无余,却听他继续说了:“小生心中本有一仰慕之人,此生惟愿像那位先生一样,做个为国尽忠、为民谋福祉的人,可是那位先生却遭奸人毒手,真是可气、可叹啊。”他的目光凛然地望向了远处的一处府宅,那府宅的大门已经被封,连门牌都濒临腐朽,布满了蜘蛛网,只是斑驳的朱色油漆应证了往日的辉煌。
记忆中,这是于歌笛出生长大的地方,见证了她无忧的童年与鲜衣怒马的豆蔻年华,见证了她所有的骄傲、美好、快乐、明媚,也见证了她如何由一位千金小姐变成阶下之囚。
满门光华,弹指成灰。
这一定是于歌笛心中永远也抹不去的伤。
如今的景暄和,虽然没在这宅子住过,却也感到唏嘘不已。
难道他说的先生……便是于景涟吗?
“在下自知不能与那位先生媲美,只是以他为榜样,日日不敢懈怠。”汪常青惨然一笑,又说道:“在下下月便要参加乡试了,若能金榜题名,必备大礼,以答谢恩公的救命之恩。”
“大礼倒是不必了,”景暄和摇摇头,道:“为了弄清此案,我曾走访过春深书院,大家对你的才华都赞赏有加,料想考取功名对你来说也并非什么难事,只是,若你真能通过科举步入官场,又有何打算呢?”
“现今阉党横行,朝中人大多敢怒不敢言,更有大臣争相认魏福忠为干爹,七尺男儿认一阉人为爹,真乃奇耻大辱也。在下听说那位先生有一名门生,现今也在朝中为官,官至大理寺卿,他是为数不多敢与魏福忠对立的朝臣了,在下若能入朝为官,定会拜在此人的门下,也算是得以秉承那位先生的遗风了。”
景暄和点点头,不出意外的话,汪常青所说的便是于景涟大人的得意门生欧阳明允了,在于大人落难后,欧阳明允也沉寂了很长一段时间,甚至被贬到沿海地区担任九品芝麻官,几番沉浮,某年在抗击倭寇的战役中立下头功,才被重新调回朝中。因为他能力卓绝,见识广博,逐渐被圣上赏识,委以重任,现在担任正三品的大理寺卿,负责审理重大的案件。
“不早了,在下还要回书院温习功课,恩公保重!”他恭恭敬敬地朝景暄和做了个揖。
景暄和回了一礼,汪常青便离开了。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景暄和久久不语。
此时天色已晚,太阳已经快落山,却在天空射出了更绚丽的色彩,云霞的颜色变换极多,有时红中夹着紫,有时蓝中带着金,当太阳完全下沉的时候,天空中的余晖还未散尽,景暄和看着天上的风起云涌,心想,有的人便如太阳一般,虽然总有一天会消逝,可是他活着的时候发光发热,总有人不会忘记他,而于景涟大人就是这样的人吧,这样想着,她的嘴角露出一痕久违的微笑。
是的,她不由得为他感到骄傲。
次日清晨,景暄和前往锦衣卫北镇抚司报道。
周承恩也未有太多吩咐,只是给了景暄和一方令牌,让她可以自由去义庄查看尸体,末了,周承恩说道:“工欲善其器,必先利其器,万大人特意吩咐我为你配一匹马和五名助手,希望你不要让我们失望。”
景暄和抱拳,道:“小人定当竭尽全力。”
周承恩点头,突然拍了三下巴掌,从屋后走出了五人,每人均牵一匹白马。
景暄和见这五人神态迥然,从他们的服饰看,应该是锦衣卫中从七品的小旗,景暄和向他们深深地作了一揖,五人也还了一礼。
周承恩说:“北镇抚司从蒙古新得一匹宝马,名为乌珠穆沁白马,也是这次为你准备的马匹,可是镇抚司的养马官太过粗心,竟将这白马与其他的马混在了一起,还请景兄辨认一二,到底哪一匹才是真正的乌珠穆沁白马?”
景暄和知道周承恩是在考验她,也未多言,只是负着手,围着五匹马分别转了一圈,脚步定在了最后一匹马旁边。牵马的是个十八、九岁的少年,一双灵活的眼珠上下打量着景暄和,他的左眼有一块小疤,额头上还冒了几颗痘。
景暄和从他手中接过牵马绳,说:“就是这匹了。”
“景兄为何如此确定?”周承恩有些不解,这五匹马颜色相同,形状又无太大区别,为何他却这样笃定呢,难道真有神通?
“不会是瞎猜的吧?”牵马的少年挑眉道:“若是瞎猜,迟早从我北镇抚司滚出去,不要耽误时间。”
“思逑,不得无礼。”周承恩皱眉道。
虽打断了少年的无礼之举,眉眼间也写满了疑虑,景暄和看出了怀疑,朗声道:“蒙古有四大名马,分别是阿巴嘎黑马,铁蹄马,乌审马和乌珠穆沁白马,其中乌珠穆沁白马尤为珍贵,相传成吉思汗的八十一匹战马就是来自乌珠穆沁,这些马的左腿上都有一个烙印,也是草原上的一种文化,小人刚才观察了每匹马的左腿,只有这匹有一个烙印,是故这匹马才是大人要找的。”还好她平时喜欢看不同的闲书,正好考到了她学过的知识点。
周承恩目光游移,只见这马后腿真有一处方形印记,虽不显眼,细看却能辨出,而那牵马的少年也对他使了一个眼色,证明景暄和所言非虚。
“小子,这回就算你蒙对了,可这马性子暴躁,已经摔下了不止十人,你就算得了马,也要降服得了它才行。”少年打了个响指,说:“使这马心悦诚服,可不能光靠你那些雕虫小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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