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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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第1页)

三个儿子都这样想,每天回来吃着零嘴等饭吃,日子过得相当惬意。

焦蕙兰拿起锅铲炒了个猪肉炖粉条,又在甄臻的指挥下做了个煎小羊排,没办法,儿子们天天下地干活,不吃点好的哪来的体力?再说家里也不是没这个条件。

想要驴跑的快,不给驴吃草怎麽行?

甄臻又给大丫做了个蚝油炖蛋,夏天鱼虾多,她捏了点小虾尾放在鸡蛋里一起炖。睡前再叫大丫喝杯奶,明早又有煮鸡蛋等着,一天天吃下来,孩子可不是越养越好?

别看大丫年纪不大,个头已经比同龄人高很多,身体也壮实,很少头疼脑热。

不过大丫前三年到底亏欠了,像二丫一出生就被甄臻养着,喝着奶吃着鸡蛋,两餐之间总有果泥当点心,身体明显比大丫好,出生到现在就没生过病。

三娃就更别说了,壮的跟小牛似的,奶胖奶胖的。

「娘,你这皮蛋瘦肉粥炖的可真香。」孟大国一脸满足地呼噜了一口。

甄臻端起碗笑:

「没什麽特别的,娘平日不干活,就瞎琢磨给你们做点好吃的,想把你们养的白白胖胖。」

孟二勇幸福地点头,村里人都说她娘是个败家的恶妇,可只有家里人知道娘为他们付出了多少。

每天好吃好喝喂着他们,钱都花在他们几人身上,忙完儿子忙孙子,倒是自己,一年到头都不买一件新衣服。

晚饭後,孟大国张罗着去养猪场了,他在热水瓶里灌了绿豆汤带上,怕大丫二丫被蚊子咬,临走前还把蚊香点上。

「我出去干活了,你抽空去县城买点布和棉花,给娘做身好点的大棉袄,再给娘做双棉鞋。」

焦蕙兰抱着二丫站起来,「忙完这阵子我就去办,你怎麽想起这事了?」

孟大国叹息:

「我今天看到娘和翠花婶子丶苟子娘他们一起织毛衣,其他人都穿着花衬衫,就娘穿着素色的,实在太朴素了。她们平时肯定会在一起比穿着,咱们不能让娘被人比下去,一定要时髦!」

焦蕙兰一想,确实是这麽回事,村里的大娘们面上不说,却最爱攀比孩子对自己孝顺的。

张翠花就一直炫耀闺女给她做了一件新衣服。

她有的,娘都要有。

焦蕙兰已经想好要给婆婆做什麽样式的了,她一定要叫婆婆把其他大娘的风头都盖过去。

隔日,冯裁缝把三个儿子的衣服送来了,这的确良衬衫在农村人看来可是很难得的,是当之无愧的时尚单品。

孟大国一穿上就高兴地直摸胸口。

「哎呦,娘,这的确良穿上就是不一样,凉快的很!」

干活的人衣服经常坏,焦蕙兰隔三差五就得给孟大国补衣服,农村人虽然不讲究,可那衣服补多了是很难看的,甄臻可不想看着孟大国坏屁股和裤裆的衣服出去。

孟二勇摸着滑溜溜的面料心里舒坦,还瞪了陶爱红一眼。

「看吧!还是亲娘好,什麽都想着儿子,不像某些人只顾自己。」

陶爱红撇撇嘴,心说就你那荡秋千的水平,还想要什麽的确良衬衫,洗洗睡吧你!

焦蕙兰看着孟大国穿上白衬衫的模样,心里也默默高兴,果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男人穿了新衬衫挺括了不少,人看着也有精神气了,走出去真是很有面子的。

她直勾勾盯着孟大国,好像第一次认识这个人。

孟大国叫她盯得很不自在。

「怎麽了,我穿白衬衫不好看?」

焦蕙兰神色不自然地替他理着衣领,低声说:

「好看的,娘可真会打扮,你穿上这衣服整个人都不一样了。」

孟大国这才意识到她刚才在想什麽,一时也有些不自然,自打娘变好後,他和焦蕙兰的关系也变了不少,越来越像关系亲密的同志了。

对於甄臻而言,这件衬衫主要是为了小儿子做的,至於其他两人都是附带。

倒不是她偏心,三儿子去大城市读书,总要有点行头的。

她帮三儿子理好衣领,镜子中的孟华比她足足高大半个头,斯文俊秀,挺拔英俊,像一颗迎风而立的小白杨。

论模样,这儿子无可挑剔,也是三个儿子中长相最像她的。

甄臻忽然理解原主对孟华的偏爱了,三个儿子同是原主肚子里出来的,大国和二勇都有几分像爹,只孟华跟原主是一个模子出来的。

这感觉非常奇妙,更别提孟华还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从小嘴甜会逗人开心。

人总会偏爱能给自己提供情绪价值的人。

甄臻低声说:「我给你做了两件一样的,要是能被录取,你去学校里就能换着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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