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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酒客们的欢呼,酒馆恢复了祥和的氛围。老板特意又给三人上了几杯珍藏的啤酒,以感激他们没把事情闹大。
最被侮辱的两个人,却始终是所有人中最平静的。看着暮恩与萝丝淡然喝酒的样子,埃德蒙不禁有些脸红,自己刚才还是太冲动了,如果真的闹到决斗那一步,场面还不知道该如何收拾。
“不必为你的勇敢羞愧,你拔剑扞卫了自己所爱之人的荣誉,这是无可置疑的正义之举。”暮恩似乎看穿了他的自责,出言宽慰道。
萝丝也点了点头,轻轻握住埃德蒙的手。“揍这两个家伙一顿不是什么难事,但那没什么意义,只会给我们自己添麻烦。不过嘛,你可是费尔哈特家族的长子,看到你用行动贯彻着姓氏所代表的信条,所有爱你的人都会为你骄傲,我也不例外。”
费尔哈特,这是埃德蒙的祖先因高尚的品格与赫赫战功受封男爵后被赐予的姓氏,其含义正是——公正之心。
埃德蒙的胸口涌起一阵暖流,紧紧回握住萝丝的手,与她温柔相视。
“真可惜,我还以为能看到那两个混蛋被打得满地找牙呢……嗝~”
不合时宜的抱怨声打断了二人的浪漫,还没等埃德蒙反应过来,一道硕壮的身影坐到了他身边,浓重的酒味扑面而来。
“杰里米船长,我还以为你去管理卸货了,原来一直在楼上喝酒。”暮恩笑着与对方打招呼。
这位粗犷的白胡子大汉没有丝毫打算客气的意思,顺手抄起埃德蒙的杯子,往自己的空杯中倒了一半的酒。他的航海技术与领导经验都是名声在外,不过谈到外表和性格,倒经常被别人评价为更像是一个海盗头子。
“那种事交给商会的家伙们去办就好,最难的部分我已经帮他们完成了,剩下的破事休想耽误我喝酒。”杰里米笑着敬了三人一杯。
经过船上数周的相处,他跟暮恩与萝丝都成为了朋友。而最早找到杰里米请求他带萝丝去往东方大陆的人正是埃德蒙,二人虽然谈不上熟悉,也是认识的。
接下来从杰里米的口中,埃德蒙终于知道了商船耽搁的原因。原本杰里米只会在东方的港口停泊一个月左右,将带去的货物卖给东方本土商行,再尽量搜罗些东方商品带回来就好。可是萝丝在返回日期临近的时候带来了暮恩,希望他能带二人一起回去。
这本不是什么大事,毕竟商船返回时本就很少满载,多个人的影响没有出发时那么大。但暮恩仍有一些事要处理才能走,要等他就得耽误返航日期,这才是杰里米和商会都不愿接受的。
不过暮恩还是说服了杰里米,为了弥补商船的损失,他不仅通过自己的渠道找来了更优质的货品与合作商行,还依靠自己的鉴定能力帮杰里米重新商议了订单价格,这为商会带来的长远价值是无法估量的。
“角斗士号”返航后商会的人本想问责船长,但一听到这次带回来的货品价值比以往至少提高五成,而且从今以后自家商会每艘船都会如此,就一边傻笑一边去清点卸货了。
当然,最让杰里米本人对暮恩敬佩有加的,还是那场奇迹一般的海盗突袭战。
杰里米穷尽自己贫乏的词汇向埃德蒙绘声绘色地讲述着那场战斗的始末:暮恩在接舷战开始前就像一只水鸟一样“飞”到了对方的甲板,像猫一样穿梭在海盗群之间。东方客的双手各持一柄武器,来一个海盗杀一个海盗,像狼一样凶狠,又像熊一样暴力,直到他狮子一般的气魄把所有活着的海盗都吓得像老鼠一样害怕,最后要么跳海要么投降。
暮恩听着老船长的描述,不禁想到了东方曾有皇帝在宫中专设有饲养着各种动物的林苑。以杰里米这般的语言天赋,没去当个总管真是太可惜了。
“你没看到那个场景实在遗憾,埃德蒙。我在竞技大会上见过很多强大的魔战士,暮恩完全不比他们逊色!而他甚至没有经过魔法强化,而是使用了……嗝……按他们说的那叫什么来着?”
埃德蒙接道:“我猜你想说……武功?”
听到这个原汁原味的东方词语,杰里米愣了一下,继而拍着桌子狂笑说:“对对对,哈哈哈哈,差点忘了,萝丝是你未婚妻,你怎么会不知道呢!我也真是老糊涂了……”
“明显是喝醉的影响更大吧。”
这个念头同时出现在另外三人的心里,不过只有萝丝说了出来。
在之后杰里米不断喊着自己没醉,并且拉着三人拼酒直到自己彻底喝倒的时间里,埃德蒙都在思考这位老船长的话。
萝丝的强大他是最清楚不过的,东方大陆的武功精妙神奇,不仅在技巧上与西方的战斗方式有所不同,更能让修炼者的身体素质得到提升。但是她与处于强化状态的顶尖魔战士比较,应该还是有明显差距。
如果杰里米不是因为喝醉了在编故事,那就说明暮恩比萝丝还要更强不少,他背后与腰间用布层层包裹住的长条物体,大概就是故事里的两柄武器吧。
萝丝以前也跟埃德蒙说过自己在东方的武者中并不算很厉害的,
;他一直以为是萝丝在谦虚,现在看来,未婚妻说的或许是实话。
另一个让他不得不在意的点,就是让暮恩抛下一切漂洋过海来到西方的真实理由。无论是对杰里米还是对自己,暮恩都只说是自己不想再留在东方,希望来西方游历一番。埃德蒙还没傻到会相信这种说辞,不过对方不愿意坦承,他自然不好追问,只是也难免心怀芥蒂。
将不省人事的杰里米交托给酒馆老板之后,三人走出了酒馆。萝丝这时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拉住埃德蒙问道:“对了,刚下船的时候看到你太激动我都忘了这回事!我走之前说好的回来后去咱们佣兵团的驻扎地找你,为什么你会在这里等我?”
埃德蒙有些羞赧地说:“我……我想尽早见到你,所以就自作主张……”
“但是我们迟了一个多月才回来啊,你莫非一直住在城里等着我?”萝丝追问着。
年轻的贵族更加泄气,唯唯诺诺地开了口:“一开始是的,但是曙汐城的旅店太贵了。所以后面几周,我是在附近镇子上的旅店住,每天早上来城里等你,晚上再回去……”
阿诺文的国家文化非常重视“平等”,至少名义上是如此。各城邦中都没有上下城区的划分,土地价格相对均衡。因此在崛起后寸土寸金的曙汐城中,低消费产业也逐渐向城外的乡镇迁移。
城内居民自身收入也比较高,一般没什么怨言。可是大部分外乡人都认为在这里花钱十分肉疼。时间一长,出于朴素的仇富心理,各国人民也就慢慢习惯了把阿诺文人叫成“暴发户”,即使大部分阿诺文人也都住在城邦之外,和他们一样每天为了温饱而劳碌。
萝丝也不知该为未婚夫的痴情感到幸福,还是该为他的傻气感到头痛。不过此时她更多是心疼埃德蒙,旅店价格低廉的镇子离曙汐城自然不会太近,连续几周每天这么往返肯定不轻松。
而且埃德蒙之所以会缺钱,一大原因也是为了让自己登上“角斗士号”。能让满载的商船愿意空下一间船舱给人住的价码,可不是个小数字。
既然知道了埃德蒙住在镇子上,现在天色已经不早,三人决定先前往镇子投宿一晚,让暮恩和萝丝好好休息一下,明天再商议未来的打算。
出了城门之后,身边的行人渐稀,道路和原野舒展开来,在暮恩眼中编织出未知的旅途。他回头望去,临近黄昏的日照为曙汐城镀上一层影绰的光晕,初来乍到的匆忙让他对这座城市还远未了解便要离开,或许有一天,他还会来到这里。
迷茫的人暂时挥去多余的思考,只是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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