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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异族(第1页)

团子的话语声带着些许颤音,任谁都能够明显地感受到它的恐惧。

对这些不可见的东西似乎有种天然的恐惧感。

为了缓解团子的恐惧,牧歌将它轻轻塞进胸口,轻声道:“不用怕,它们好像下不来。”

感受着主人平稳有力的心跳,团子的恐惧在此时消散了不少,悄声说道:“主人,这些家伙好像是阴魅族豢养的鬼灵。”

阴魅族?

牧歌的眼眸闪过一抹精光。

如意奇闻录中有记载,心魂之主,是为阴魅一族。

他们的存在介于灵体和实体之间,由人死后溢散的魂力凝聚而成,在漫长岁月中吸收了世间万物的情感,从而产生独立的意识,最终凝聚成了类人的形态。

极为擅长使用灵魂之力,与同等境界的人类相比,他们的身体弱得可怜,灵魂却是超出十倍的强。

对于灵体,他们是天生的克星。

难怪团子如此害怕,器灵本身也是灵体的一种,阴魅族最是喜欢猎杀如他一般的存在。

但阴魅族的弱点也很明显,惧怕阳光,惧怕一切具有阳刚之气的东西,喜欢生活在阴暗的环境里,是真正意义上见不得光的存在。

至于头顶上的鬼灵,则是阴魅族使用特殊手段豢养的炮灰,本身实力不强,胜在无影无形,行动起来没有半点气息波动。

若是没有防备,很容易会被其手中的银芒所伤。

它们的弱点和阴魅族一样,对于阳刚之气抵抗力比起阴魅族还要差劲许多。

而且,鬼灵的感知力很弱,只依靠指令行事,这也是到了现在,它们仍是没有发现牧歌的原因。

牧歌想了想,让团子回到识海中,阴魅族虽然只是派出了鬼灵,可团子若是暴露,引出真正的阴魅族就不妙了。

一念至此,牧歌忽然面色微变,五行困灵阵的核心阵眼没破,按理说不会出现这种存在才对。

“莫非?”

心中有了猜测,牧歌不再犹豫,抬手施展神雷诀,电光闪烁之间,一团团灰色的烟雾在通道内爆开。

放眼看去,数量没有一百也有八十,牧歌这才意识到刚才的自己身处何等险境。

他并不知道通道里到底有多少鬼灵存在,光凭第六感躲避只会死得更快。

更不能肆无忌惮的使用小神通,他体内的灵力经不起挥霍。

是以,牧歌心中升起一个大胆的好方法。

只需要一支火把!

复杂的情况之下,往往只需要最简单的方式。

火把就是解决眼下困境的方法。

当火光亮起之时,周围的阴霾顿时被一扫而空,隐约中令人不适的感觉亦瞬间消散。

感受着火把的温度,牧歌知道自己是正确的。

如此别出心裁的方法,恐怕也就只有自己敢想敢干了。

换做他人,不是想不到,而是不敢想。

按照正常人的思维,身处在有且只有一条只能前进,不能后退的通道之中,不把自己隐藏起来纯属找死,举着火把暴露自己的踪迹,更是老寿星吃砒霜,嫌命太长。

不得不说,牧歌的胆子够大,心也够细。

由此可见,这小子脑回路不是一般的清奇,总有点创造性思维。

就如同在洛州城之时,一招声东击西把无念那个秃驴都给骗了,否则还真是难办。

此时,火作为世间最纯正的阳气,从诞生但现在,一直以来便是驱邪避凶的最佳方式。

眼下用来对付被当做炮灰的鬼灵,自然不在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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