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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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

“然后呢然后呢,那个alpha!”江小筝显然没发现简成蹊的异样,而是更关心别的,“那个咱们第一次见面,那个气场超强又很帅的alpha,他……”江小筝笑得可开心了,“他是你男朋友吗?”

“怎么可能。”简成蹊戳了一下他脑门,“你爱情小说看多了吗,他可是——”

简成蹊停顿,是也不知道高新野到底什么身份。

“我想问你件事…”简成蹊挺支支吾吾的,江小筝就用手肘戳了下他肋骨的地方,说他们俩还有什么不能问不能说的。

“你知道我那一片的alpha吗?就是…做那种生意的?”

“我还以为你害羞啥呢,原来是问这个,”江小筝大大咧咧的,但旋即就摇头,“我跟你说内部行情,只要是那种塞小广告的,全是用信息素伪装剂的beta。干这行的,只要你是o或者a,就算长得丑也是抢手货。不过都是alpha或者oga了,也不会丑到哪里去,所以价格肯定不会便宜,你说的那个价格,就是我这种…嗯,反正我肯定不会为了这么点钱就去。”

简成蹊缓缓地一点头,嗯了一声,没有再问。他也没觉得多震惊,事实上,在高新野坦诚之前,他也猜到对方扑朔迷离的身份肯定不是b。他也不是第一天发现自己对这个alpha一无所知,从秘密警察到贵公子,他也想过无数种可能,但成蹊从来没有怕过这些可能,他有什么好怕的呢,他死都不怕,还怕高新野有什么图谋不轨吗。

况且高新野也没有任何算计心,他真心实意对自己好,江小筝从安德烈那里得到的尊重,简成蹊也从高新野那里得到了。

“他这几天怎么都没来啊,”江小筝问,“他什么时候再来啊?”

“他应该不……我不知道。”简成蹊给出的答案很模糊,因为他也不能确定,高新野还会不会再出现在自己的生活里。有一次半夜他听到高新野跟别人打电话,他睡得浅,所以尽管高新野自己的声音压得很低,但电话那头不满的女声简成蹊听得清清楚楚。尤其是那句“别忘了你是什么身份”简成蹊记到现在。他于是从未主动给高新野打过一个电话,就像对方一次也没有联系他。他之后去心理预防科拿了些药,主治医生说年轻人看开点就好,别冲动,还说那些自杀被救回来的,哪个不是后悔的,他听着那些冷漠的话,心里没有丝毫的波澜。

他确实在呼吸,眨眼,行走进食,但他的活力依旧没有恢复。他最有活力的时候是入狱前,在论坛上连载了个叫《是月色和玫瑰啊》的爱情小说,可就算是那段时间,他也过得特别憋屈,他虽然念了喜欢的艺术史,但他母亲因为他没选更好就业的专业,每次通话视频,讲到他的未来,都会叹叹气和替他着急,不仅如此,在他分化成oga后,他母亲也不管他乐不乐意,经常给他张罗年纪差不多的alpha来认识。有一回简成蹊实在是受不了了,相亲对象走后他就趴在桌子上止不住地哭,越哭越不能理解,自己在父母眼里就这么差劲,以后不依附个alpha就活不下去。

他越哭也越压抑和喘不过气,然后掏出手机,如果将他当时的状态比作溺水,那么那个手机里敲下的每一个字都是他的救生圈。

他用的第一人称,故事里的“我”也因为相亲而在咖啡厅里痛哭,但和简成蹊的孤苦伶仃不一样,那个“我”遇到了江崇。为了安慰这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江崇给“我”讲了他和张时夕从相遇到分手的七年。

这个故事简成蹊之前就写过,但没发表,简成蹊写过很多没发表的故事,除了他自己也就一个人听过。后来那个人在简成蹊就要写到张时夕去找江崇前突然不辞而别,简成蹊没了那个唯一的读者,也就没再写了。因此这个故事在论坛连载的版本同样停留在了江崇离开而张时夕没有去追。

这在很多读者眼里肯定是未完结,催着简成蹊写破镜重圆。简成蹊就写了个几万字的番外,里面的“我”再次见证了张时夕和江崇的复合。江崇也是个情种,三年后张时夕来找他了,他就答应了。番外的结尾是江崇在张时夕的美术馆外摆了几万朵玫瑰。“我”是知道他们三年前之所以分手,是因为张时夕太痴迷艺术和策展,所以当“我”看见江崇和工人一起搬花准备这个惊喜,“我”对笑的像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的江崇说,你真的好爱他啊。

这个番外也放在出版的实体书里。简成蹊也算是个作家了,又年轻,学校里的社团就都想拉他入伙,他不是擅长社交的人,但还是加入了刘家安的那个讨论小组,之后发生的一切都都失去了控制,他出狱后也尝试过创作,就是在他准备自杀的前几天,他还不死心地写了一些片段,但意识到他写下的每一个字都是无法发表的,他就再次陷入了绝望。他于是用小刀划破了手心,这样他就算有书写的欲望,他笔都握不住,他写不了。

现在他不想写,同样的他不自杀。他正常了,他的一颗心也像抗拒性爱的肉体一样,冷漠了。

直到他路过那家店。

那天简成蹊是去看房,他就要拿到第一个月的工资,他想租个好一点的房间,让活宝多见见太阳。而且地方城镇为了争取到财政补贴也开始整顿,那些不规范的廉价出租房首当其冲受到影响,房东前几天也通知简成蹊下个月必须搬出去,不然被发现地下室里住人,他肯定会被罚钱。简成蹊也不挑,那个一居室虽然在郊区,每天上下班通勤加起来有两个小时,但它有个很大的阳台,房东也允许他养宠物,那个房东的账户他都拿了,跟人约定好等他发了工资,他就会来租。他的生活越来越正常,他的未来也可预见的普通和平淡。

可当他在回去的路上途径那家店,他站在面向街道的橱窗前,他突然想到高新野。

他的额头贴上冰冷的玻璃,胸膛也在剧烈的起伏。那一瞬间他有热泪盈眶的冲动,跟突然活过来似的,当一颗麻木的心因为满橱窗的玲琅琥珀跳动得如山崩海啸,他再也忍不住地、压抑地宣泄出那个人的名字。

他没办法装作一切都没发生。

他也骗不了自己,他其实一直都在想高新野。

琥珀

简成蹊是被那家琥珀店的老板叫进来的,他在橱窗前站得实在太久,晚上降温又厉害,oga老板就好心让他进屋,橱窗是双向玻璃,他在屋内也能看到全部。

简成蹊原本很不自在,他囊中羞涩,柜台里的价格没一个是他承担得起的,但老板并不介意,她是个上了岁数的oga,这个年纪赋予她的温柔和蔼让她在年轻人面前特别热心肠。除了橱柜,这个不大的饰品店里还有三个透明柜,将简成蹊叫入室内后老奶奶就回了柜台内侧,丝毫不介意简成蹊光看不买,还说如果有喜欢的一定要跟她说,她可以从柜台里拿出来。简成蹊盛情难却,但还是拘谨,走马观花地看了一圈后,就想开口跟老奶奶道谢再见,老奶奶看出他的拘束,依旧慈眉善目地笑,然后从橱柜里拿出一个巴掌大的未经雕琢的黄琥珀。

“如果你有时间…”老奶奶对简成蹊招招手,示意他凑近。简成蹊看着她用右手大拇指指腹搓了十几下那块琥珀的表面,然后递到他鼻下,让他闻一闻。因为靠得太近,简成蹊轻轻一吸气,松香就充斥了他的鼻腔,他不由把整个胸腔都舒展开,但那香气太短暂,尽管刚开始很浓郁,但没过一秒就飘散了,

“好闻吧,”老奶奶非常喜欢简成蹊的反应,眉开眼笑的,“正宗的西五区边境来的琥珀,几千年前,琥珀就是边境霓族人的圣石,除了是各种仪式和节日的必备装饰,也是新娘不可或缺的陪嫁。”

她说着,从口袋里拿出钱包,将夹层里的一张照片抽出来,给简成蹊看,那是张全家福,画面里的oga还很年轻,中间站着的是个穿着霓族传统服饰佩戴琥珀项链头饰的五岁女孩,五官精致得像个小洋娃娃,旁边站着那位男士则很明显是霓族血统,老奶奶说那是他先生,三十年前他们在西五区认识,他随她回了东部,并有了一个女儿。

“那是霓族人跟我们相处最融洽的时候,塔尔娜都跟亚族的alpha结婚定居首都了,我们能在一起也不是什么稀奇事。”老奶奶说着,垂眼一笑,是想到了往事,“后来我跟他回家探亲,我看到他房间里贴着塔尔娜的照片海报,还吃过醋。不过那个年代谁不喜欢塔尔娜,连我女儿见了她那张照片,都缠着她父亲要弄一身一模一样的民族服饰。”

老奶奶口中的那张旧照片,简成蹊也见过。事实上,哪怕过去了二十多年,塔尔娜和那张照片依旧是所有人津津乐道的话题。因为历史遗留问题,西五区的小规模暴乱一直层出不穷无法根除,那张照片是一个记者从二楼秘密拍摄的,本以为会再次记录下混乱的街道,但当他按下快门,镜头里的那抹红不是平民的血,而是穿着传统镶金边舞裙的霓族少女,她脖子上的那串玲珑琥珀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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