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陀螺似的伏盖太太扯开窗帘,刺目的阳光把珍妮照得开始流泪。
“太亮了。”她伸手去遮挡了下,过了会儿才习惯光线,然后看到容光焕发的伏盖太太——崭新的罩裙,缝隙里有小铜绿的首饰。肥白的脸上倒没上粉,但在两个大口袋似的眼袋下扫着浓浓的胭脂红。
她一动就飘出浓烈的香精味,整个人被勒成一根短香肠,用开司米的披肩将其松松束住。
珍妮被这打扮惊得目瞪口呆。
对了,伏盖太太还做了头发,看见珍妮的惊讶表情,她还羞涩地拨弄挡着肥厚耳廓的灰色小卷:“我昨晚弄的。”
没人问你。
回过神的珍妮已经明白对方想干什么:“您也要去葛勒南街的斯帕达府?”
对方到底是她房东,也不好说“人家压根没邀请你,所以你去岂不算是不请自来”。
珍妮一边穿戴整齐,一面想着应对之策:“顺路的话也不能保证把你送到目的地。”
“我不过是担心你罢!”伏盖太太知道珍妮想甩自己,但还是想厚脸皮道:“你一姑娘都得有人陪着上门。”
她在珍妮快出门前抓紧对方,强迫后者与之做出手挽手的亲密姿态。
因为要去斯帕达府,抠搜的伏盖太太忍痛送了顿免费早餐,但是珍妮并不想吃,最后还是如嚼干蜡地吃了半块抹黄油的面包。
圣-日内维新街绝不算是喧闹之处,但是一辆高级马车停这儿还是惹人瞩目。
伏盖太太激动到不等车夫的例行询问就迫不及待道:“在这里呢,在这里呢。”
说罢便要抢先上去,结果被车厢里的女士抬手拦住:“伯爵只请博林小姐。”
女人比伏盖太太略小几岁,身形上也与之相反,像个细脚伶仃的圆规。
对比车里的女士从头到脚一丝不苟,伏盖太太是那样可笑。
“女士。”对方的声音让人想到宗教女校的严厉老师:“请不要让我们为难。”
她递给了伏盖太太四|五法郎,将其从昨晚燃起至今早达到鼎盛的兴奋彻底浇灭。
“好,好吧!”
伏盖太太十分艰难地松开手。
珍妮觉得她有必要换个住处。
…………
葛勒南街的道路宽得让人怀疑这是商业区,而且不似圣-日内维新街有一条斜坡,全是用钱砸出来的宽阔平整。
兴许还有权力在其背后辅助。
“两位伯爵都在这儿吗?”已经见过“鱼贩马甲的珍妮好奇“伯爵”版爱德蒙。唐泰斯是什么样子,以及神父会不会与之前的形象判若两人。
“都在。”管家瞧着昨晚提到的访客也是内心大安——呵!肯定是来打秋风的。
基督山伯爵倒是没在看起来就十分气派的双旋梯上居高临下地迎接她,而是让人将她带到有一面接小花园的会客厅里。
“欢迎您,博林小姐。”等候已久的基督山伯爵在珍妮进来的第一时间就点头致意。
好奇心被拉到顶峰的珍妮如愿看到了以“基督山”的马甲示人的爱德蒙。
然后……
她眼里的期待立刻灭了。
好吧!文化差异堪称天堑。
甭管原著用多少笔墨描述基督山伯爵的风度翩翩与足智多谋。
但是……
但是!
他不能有小、胡、子。
仅凭这点,珍妮就判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的路易。汤德斯胜。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邀请我到贵府做客。”
比起有着忧郁气质的路易。汤德斯,基督山伯爵的“年纪”应该更大一点,约莫是在三十五、六。除了一圈咋看咋碍眼的八字胡须,他的鼻子也比路易。汤德斯要高出一点,是个能做速写模板的大鼻子。
再往细看,他的眉毛颜色也比路易。汤德斯要浅,肤色也更接近玉色而非路易。汤德斯的苍白。
走贵族路线的马甲似乎自动上了“花花公子”的buff,见面不过三秒就开始夸赞珍妮的美丽:“请别人是抽出空,请美女是腾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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