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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话我们就回到了大队,一进来老大爷就笑着说道,哎呀——孩子们,你们这准备是在这过冬呀?
我苦笑了一下,说道,这些东西其实也没多少,等上了山,三四个人一天可不少吃东西。
老大爷点点头说道,是啊,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你们说的这些我明白走吧,先帮我把眼下的事情解决了!我点点头说道,那咱们就走吧!
我回到屋里,把枪背在了肩上,连带着背包也挎在了后背上。然后三个人一起出了门!
我们四个人由老大爷带着弯弯拐拐很快就出了村子,然后向着北方的一条沟走去,而这条沟也是战马沟村子东面的一条沟,这条沟一直向里延伸,也能到达大嘴的村里。还有一点,这条沟也正是最开始给大嘴家守夜的那条沟。只不过大嘴家的地在最下面。
大爷,还远不远?老大爷回头笑了下,说道,还在里边呢,不然的话,獾子又怎么能去我家地里害呢?
我一边走一边四下观望着,这里人们种的玉米也不少,或许是这里的玉米地处在河沟的下方,所以浇水并不是那么方便,也是因此,这里的玉米的长势并不是很好。
或许大家会好奇,玉米地处在河沟的下方,为什么浇水不方便呢?这是因为最里面的玉米地往往能最先浇水,等最里面的人浇了以后,最下面的人才能轮得上。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玉米地也是靠人经常打理的,种地的人越勤快,玉米地的长势往往也会越好。在我看来,也许就是这几个原因吧,总之,下面玉米地的长势并不是很好。
而獾子就是这样,它会每天去到地里打探那一块玉米地的玉米长势最好,长势最好的也代表着这块地的玉米能最先可以充饥,只要找到了,那么,接下来的时间獾子会每天光顾这一块地,雷打不动,直到玉米干了,咬不动了,獾子才会住手。
山里的景色很美,尤其在这个季节,在河沟两旁的山脚下,郁郁葱葱的开满了各种颜色的野花,在金黄色阳光的照耀下,红的花朵显的是那么的鲜艳,黄色的花更显的是那么的妖娆,整个山里都是浓浓的花香,让人心旷神怡,流连忘返!
哈哈哈,还是山里好啊!大嘴由衷的赞叹道。陈殿英也笑着说道,大嘴哥,你还别说,要说起来,山里的空气是真的好,像我们在城市里早晨起来跑步,跑上两公里就感觉嗓子和刀子割的似的那么干。在这里我就是跟你们走了这么远,但也没感觉到嗓子里面不舒服。
什么?你还跑步?陈殿英点点头说道,是啊!跑步,是为了减肥,早以前我二百来斤,跑了几年后,瘦到现在一百三十多斤。说着话他还撩起衣服我们看他的肚皮,这时我才现他肚皮上的肉皮很松,一层一层的,就像是犀牛的皮那样。
大嘴看着他吃惊的问道,公子,你的肚皮为啥是这个样子的?陈殿英苦笑了一下,说道,我减肥减的太狠了,把皮下的脂肪全部烧掉了,然后就成这样了呗!那你还能恢复成我们的样子吗?陈殿英想了下说道,听医生说应该是可以的,只不过需要时间,三年或者是五年。
大嘴紧走了几步,来到他身后问道,你每次跑步跑多少公里?陈殿英说道,一般十公里吧!我靠,二十里地呢!厉害呀?看不出来呀,你一个富家公子这么能跑?陈殿英苦笑了一下,说道,没办法,我每天四点就得起来跑,不跑的话,我父母真的会打我的……
到了,我回过神来,抬头看向了老大爷,老大爷也加快了脚步,上了一个坡,就进了一块玉米地,站在地头上对着我们说道,就这里,你们快上来看看吧!
我背着枪快步来到地头跟前往里一看,心里就不由得一阵抽搐,妈的,从看地上被獾子丢弃的玉米芯也能看出来,玉米棒子上的颗粒也是刚刚长出来,白白的嫩嫩的,就像是人身上被开水烫起来的水泡那样,这么小,这些畜牲就开始祸害了!
我靠,这不止一只獾子祸害吧?你看地头上的玉米都被吃完了,然后看着生着闷气的老大爷问道,大爷,吃到哪里了?大爷叹了一口气,说道,吃进去四十五十步了,唉,我半年的辛苦也白费了!
大嘴在安慰着老大爷,而我一个人走进了玉米地仔细的观察了起来!就这么一看,就连我也忍不住骂了起来,妈的,这块地都快被吃完了吧?看玉米棒子的情况,獾子下来也没有多长时间,最多也就是个四五天,而四五天能吃掉这么多玉米,这也就预示着这里并不只有一只獾子在这里祸害,因为我知道,獾子就是再能吃,短短四五天的时间,也不可能吃掉这么多的玉米。看来这是一个獾子家族。
为了确定这一点,我从玉米地里退了出来,寻找着獾子踩出来的道一直往沟里走去!很快,我就在河沟里的沙地上现了一条一拃多宽的小道,在这条小道的沙地上,密密麻麻的都是獾子的脚印,有大的也有小的。抬起头来观察了一下地形,寻找着晚上埋伏的地方?因为我知道,獾子每天都会从这条小道上下来,然后来到玉米地。而我只需要埋伏在这条小道的附近,就绝对能等到它们。
老大,怎么样?到底有几只?我回头看去,只见陈殿英笑嘻嘻的弯着腰看着我问道。
我站了起来说道,这或许是一个獾子的家族吧!起码在五六头只。五六只?我靠,这么多?我点点头补充了一句说道,从这条道上的脚印判断,这并不是一只母獾子带来着几只幼崽那么简单!很可能这是几只f獾子组成的队伍。
陈殿英挠了挠后脑勺说道,哎呀,这个我不太懂,我笑了一下,问道,大嘴呢?陈殿英直起腰来要回头看了看玉米地说道,和大爷进了玉米地,也不知道他们干啥去了!
我点点头,再次观察了起来,寻找着我们的藏身之所。可陈殿英还是忍不住的问道,啊,你有把握打一只獾子吗?我点点头说道,如果我和老三在一起的话,打两只绝对没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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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绡虞穿成了一本仙侠文中的炮灰狐狸。书中这只狐狸被反派魔尊派去引诱他的死对头闻钰,却引诱失败,被刀了。绡虞穿过去时,原身正在引诱闻钰。闻钰看着她,眼神淡漠妖?绡虞搂紧漏风的衣衫,马上叛变道长饶命!我是好人!呸,我是好妖!书里的闻钰当时放过了原身,没下杀手。绡虞想着,比起被刀了,不如供出反派诡计,取得闻钰信任,先保住小命然後跑路。闻钰听了她的供词,似笑非笑派你来引诱我?绡虞连连点头,谁知他话语一转那就引诱给我看。绡虞震惊JPG书里没这句啊?本以为自己说了反派诡计後就能逃脱,结果她被闻钰勒令跟在他身边。接触下来,绡虞觉得这人怪怪的。白日里的闻钰清冷克己,与她保持距离,偶尔揉碰她的狐狸耳。夜晚里的闻钰黏人肆意,与她耳鬓厮磨,总是抚摸她的狐狸尾。时间一长,绡虞有些吃不消,想跑路,却不小心撞见闻钰在夜色中肆意杀戮的模样。白衣染上绯红,脚下血流成河。世人皆称我为闻钰剑尊,他走到绡虞身前,俯下身来却不知我还有一名,唤作晟漓。绡虞被他这副模样吓得脑袋有点晕,随即脑中一个激灵。书中的那个反派,大名就叫晟漓。见鬼,她肯定是见鬼了。闻钰自认为自己算是个君子,从不僭越。直到某日清晨,见到身旁小狐狸尾巴上凌乱的绒毛,以及乌青的眼底。小狐狸醒来,满脸的疲倦与埋怨。这才发现,他的身体里住了只魔,这只魔在黑夜中占据他的身体,做的却是他渴盼已久的事。于是他不再克制,手掌抚上。小剧场多年後,绡虞受着身後之人的力道,咬着唇,腹诽书里都是骗人的,明明这个时候他早已经死了那人双臂环住她,亲昵地贴于她耳畔小鱼儿又看了什麽画本子,且说与我听听,我去学一学。11V1,男主两个人格,人格会融合2白天闻钰,夜晚晟漓,後期会颠倒3感情剧情五五分4私设较多,非女强非爽文!!!推推预收恋爱脑他被我攻略了文案祁九琏看完追了三年的文後,隔着屏幕无能狂怒。死洱子,你居然写死了楼煜!作为书中人气远高于男女主的男三,楼煜真身是世间独一无二的蛟。却被作者写成了痴爱女主丶为女主掏心掏肺,最後因剖心救女主而死的恋爱脑。气得她怒码千字长评,还没发出去,穿成了书里的角色。祁九琏我马上就改了你的破剧情。她开始花式隔绝楼煜与女主接触,纠正楼煜的恋爱脑。楼煜要为女主挡伤,她一把推开女主楼煜要挖妖丹救女主,她抢了女主就跑。终于等到他变得正常,一激动不小心受伤,醒来一睁眼,就看见楼煜在她床边放他胳膊上的血。她吓得一骨碌坐起来你干嘛呢?楼煜扬起唇你喝我的蛟血,可以养伤。祁九琏震惊不是,你怎麽又开始恋爱脑了?楼煜的一生都被剧情控制,爱女主无法自拔,为女主而死。重来一世,他拾起刀,只想毁灭这个虚假的世界,却被一名少女扑了满怀。少女满眼都是他,眸中的欢喜多得溢出,野蛮地闯入他阴暗泥泞的世界。可他不满足那一丁点的碰触,贪婪地想要更多。那些觊觎她的日日夜夜,想的全都是将她锁在自己身边,任由自己索取。正常是装给她看的,不这样,又怎麽将她诱到自己身侧?楼煜用尽了这辈子所有的柔情与卑劣,只求他的太阳,永远只照在自己一人身上。内容标签仙侠修真穿书成长炮灰绡虞男主南城毁端木颖燕子穹其它狐狸,反派一句话简介可恶,他竟然有两个号!立意好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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