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最喜欢的人是哥哥。”
要上小学的时候,元月特别高兴,因为这样,她就是和哥哥同个学校了。哥哥比她大五岁,已经六年级了,但他还会升上隔壁的初中部,他们还是能一起上下学。
要写作文了,无论什么主题,元月最爱写哥哥,写他高高的、帅帅的,温柔阳光,成绩优异,帮她辅导作业,背受伤的她去医院,还会念故事哄她睡觉。
元月班上大部分同学都见过他。在小孩特别是小女孩心里,有一个宠爱自己的哥哥,简直就是公主身份的象征。面对朋友们的羡慕,元月心里头也是有点小骄傲的。
不过这些作文让爸爸妈妈瞧见却是会被笑话,比如这次考试的《我最喜欢的人是__》,妈妈抖了抖卷子:“爸爸妈妈呢,小满只喜欢哥哥,不喜欢爸爸妈妈吗?”
“喜欢啊,都喜欢。”
“那怎么这次又只写哥哥啊?”
元月答不上来,说下次写他们,妈妈说她上回也是这么说的,元月完全不记得自己的承诺,写哥哥写多了,写起来顺手。
妈妈说她伤心了,元月赶紧搂着妈妈撒娇,被轻轻捏了捏鼻子,她笑着直躲,开饭前,妈妈故意让她站在餐桌旁把作文念给大家听。
多让人害羞啊,元月捏着卷子,瞅一眼哥哥、念一句作文,在哥哥弯弯的笑眼里,她的心越跳越快,好像真的要从嗓子里跳出来一样,声音也变高变亮,到了最后,不由自主地就像念课文似的,大声而抑扬顿挫:“我的哥哥是世界上最好的哥哥,他就像他的名字一样,是冬天里温暖的阳光,我爱我的哥哥。”
哥哥的掌声最响,他站起来抱起她,说他很感动,说谢谢妹妹,你也是世界上最好的妹妹,我也爱你。
元月在他怀里咯咯咯地笑个不停,爸爸妈妈也宠溺无奈地笑看着他们,只有一个人的反应冷冷淡淡,她嘟嘟嘴,别开脸去。
那个人住在对面,还是哥哥的同班同学,因为父母工作忙碌,经常在他们家吃饭,元月听大人的话,喊他“绪青哥哥”,但她有点怕他,因为他看起来凶凶的。
她记事晚,对李绪青最早的记忆,应该是六岁的生日。
那天爸爸妈妈给她买了一个特别可爱的糖果蛋糕,关了灯,她闭上眼睛吹蜡烛,再睁开眼时,灯没及时亮起,一片黑,她胆小,一下子就有点害怕,即使灯很快就亮起来了,还是喊着要哥哥。本准备给她拍照的哥哥只好把相机递给了他旁边的人,也就是李绪青。
元月姿势还没摆好呢,李绪青按了两下快门,照片就算拍完了。
她目瞪口呆,年纪再小,也可以感觉到李绪青的不耐烦,其他人给她拍照可不是这样的。她嘴一瘪差点要闹,哥哥摸了摸她的脑袋,从李绪青手中接过相机。他们说了什么元月不记得了,就记得后来爸爸给他们重新拍了照片。
“三、二、一,茄子——哇,好可爱呀!再来一张再来一张,元煦你把手放在妹妹肩膀上,好——”
这才对嘛。
元月左右中找那个不会拍照的男孩,后来很多年,即使彼此的面庞都有了变化,元月对李绪青的印象,往往还是那张落在人群里面无表情的脸。
不过虽然她有点怵李绪青,但她黏哥哥,起初自然而然地亲近哥哥的朋友。直到有次在外头玩,哥哥给她买了一个甜筒,她边吃边跑,不小心撞到迎面而来的李绪青,甜筒也掉到了他的鞋子上。
“我的冰淇凌……”
一抬起头,李绪青黑沉沉的眼像朵乌云似的盖住她,元月被吓到了,喃喃道歉:“绪青哥哥,对不起……”
李绪青让她把甜筒尾巴捡起来,她立刻弯腰,残留的冰淇凌汁水滴滴答答,他微微皱眉:“还要我说才知道要扔掉吗?”
元月脸涨红了,人生第一次感到羞耻。
扔完垃圾再回头,看到哥哥,嘴一瘪,想哭又不敢哭,委屈巴巴地喊他。
哥哥招呼她,从包拿出湿巾。
“等会回家你把鞋子脱下来,我让阿姨送店里帮你洗。”哥哥一边说一边低着头仔细地帮她把每根手指都擦干净,无论什么事,他说话一向温和带笑,又哄她,“小满不是故意的,鞋子能洗干净就好了嘛,干嘛这么严肃?是吧。”
元月狠狠点头,点完头,觑一眼李绪青。
那双鞋子长什么样、最后是这么处理的,元月也不记得了,她只是惊讶于发现原来绪青哥哥不喜欢她,所以他总是对她爱答不理的,从不会像家里人一样抱她夸她,她喂他吃零食也都会躲开。
元月深受打击。
爸爸妈妈已经在培养她独立睡觉,但那天晚上她吵着要和哥哥睡,躺在哥哥的怀里,元月说自己再也不要理绪青哥哥了。哥哥应了一声,她郑重地又说了一遍。
“小满不想理就不理,不过呢,绪青哥哥是喜欢小满。”
“哪有,哥哥骗人。”
“哥哥什么时候骗过你?本来呀,谁会不喜欢小满?”
黑暗的房间里,几乎什么都看不清,但哥哥的眼睛弯弯的,盛着光,她情不自禁伸手去摸,摸到他的睫毛,不由得嘻嘻地笑起来。忽得门被敲响,妈妈警告:“还不睡?”
元月猛地噤声,像兔子打洞一样往哥哥怀里钻,哥哥轻笑着抱住她。
半晌,感觉妈妈走开了,元月才敢用气声继续抱怨。她说她也不要李绪青喜欢,她以后再也不喊他哥哥了。哥哥附和她的话,说是啊,多少人想当小满的哥哥,小满还不愿意呢。
元月哼哼。
哥哥哄睡似的轻轻拍着她的背:“乖,不生气了,本来小满的哥哥就只有我一个人嘛,哥哥会一直对小满好的。”
元月心满意足。
但大人不知道他们的矛盾,或者说知道了也不当一回事。隔天妈妈还是差使她去隔壁喊李绪青来吃饭,元月不想去:“为什么他老是来我们家吃饭?”
“元月。”妈妈生气了。
元月扛不住,不情不愿地去摁对面的门铃。
一觉醒来,她其实气性大忘性也大,但此消彼长,没那么生气了,反而更委屈了,说不在乎也是嘴硬,不禁想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如果说是冰淇凌,那她确实是不小心嘛。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