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两个小家伙被放在了摇篮里,穿着长袖长裤,头上还戴着可爱的小帽子,比起刚出生的时候,现在他们长大长胖了许多,皮肤又白又嫩,大眼睛,双眼皮,这会儿正不约而同地伸出手去抓挂在摇篮上方的小玩具。
“宝宝,妈妈回来了。”
程方秋坐在沙发上,俯身靠近,语气温柔的不像话。
或许是察觉到了熟悉的气息,小家伙们的眼睛闪烁着亮光,要去抓程方秋的头发,年年更是咿咿呀呀要抱。
程方秋就将他抱起来,在怀里哄着。
只是刚抱起来,那边的月月就瘪起嘴巴要哭不哭地看着她,长长的睫毛眨啊眨,像是染着一层水雾,显得可怜又委屈。
“这么小就争宠了?”刘苏荷看得好笑,将月月抱起来,放在程方秋身边,她抓住了她的衣角,方才又勉勉强强地笑了起来。
程方秋也有些哭笑不得,见他们精神都好的不行,一点儿都没有困的迹象,不由问了一嘴。
刘苏荷答道:“今天白天在老宅那边睡太多了,现在都没瞌睡。”
家里的大人白天都在上班,没人看管两个小的,杨桃心和周复强就自告奋勇地主动揽下了这活,他们便顺水推舟将年年和月月送了过去,晚上才接回来。
只是老人容易惯着孩子,想睡就让他们睡,想抱着走就抱着走,时间长了估计会养成不好的习惯,孩子只会越来越难带。
想到这儿,程方秋抿了抿唇,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见刘苏荷道:“下午的时候亲家母打电话过来问年年和月月,我看她和亲家公都很想两个小家伙,要不提早把他们接过来?”
“孩子一直让他们太爷爷太奶奶带着,也不好,所以……”
这话可谓是说到了程方秋心坎上,她早就有了这个想法,只是一直没找到机会提,现在刘苏荷主动提出来,再合适不过。
于是便点头道:“我也是这么想的。”
“那这事也不用应淮忙活了,我和你们爸来安排。”刘苏荷松了口气,脸上带上些许笑容。
“嗯,只是到时候要辛苦亲家母带两个孩子了。”
周志宏有些不好意思地开口,本来带孩子他们这些当爷爷奶奶的应该要出大部分的力,结果到最后这份重担居然压到了孩子外婆身上。
思及此,他沉压片刻,道:“我有沪市的朋友跟我说最近在查当年的旧案,关于丁家的部分,我会尽全力帮忙。”
闻言,程方秋抱着年年晃悠的手顿了顿,眸光亮了亮,惊呼道:“爸,这是真的吗?”
话出口,又觉得问的有些废话了,要不是真的,周志宏怎么会开口提及?但听他的语气,这事恐怕没那么好办。
可只要有些苗头,她就很开心了,而丁夕梅肯定会更开心。
“谢谢爸!”程方秋真心实意地道谢,其实就算周志宏不帮忙,丁夕梅也会乐意帮忙带孩子,毕竟她是孩子的亲外婆,她又很喜欢年年和月月……
可现在周志宏提及,就表明了他的态度和诚意。
他也绝对不是仅仅看在丁夕梅过来带孩子的份上才出手帮忙的。
程方秋心中暖洋洋的一片,有种说不出的感动和炙热。
“你这孩子,都是一家人,说什么谢不谢的?”周志宏摇了摇头,脸上的表情有些严肃,但是程方秋却不怕,笑着弯了弯眸子。
心里琢磨着定要在明天一大早就跟丁夕梅说一说这个好消息!虽然不能百分百确定一定能给丁家翻案,但是有希望总比没有强。
这可是丁夕梅盼了大半辈子的事情。
果不其然第二天丁夕梅在得知这件事后,泣不成声地哭了很久,语气里带着说不出来的释怀。
两母女在电话里聊了很久,方才挂断。
周志宏和刘苏荷的动作很快,在京市下了第一场雪没多久,丁夕梅他们就到了京市。
程保宽调到了京市机械厂的后勤部,干着跟之前差不多的活计,没什么变化,日子舒坦。
程学峻则是转学到了清大附中,刚开始不能很好地跟上班级节奏,有些焦虑和沉闷,还是周应淮这个学长跟他谈了谈心,又帮忙调整了一下学习计划,方才逐渐适应。
丁夕梅白天带两个宝宝,下午和晚上就得了空闲,跟程方秋学了拍照,带着家里的相机和程保宽一起将京市大大小小的景点走了个遍。
在春节前夕,从周家搬了出来,住进了程方秋和周应淮给他们准备的四合院。
程方秋和周应淮也搬进了小洋楼。
虽说各自住着不一样的房子,但是距离很近,骑个自行车都不到十分钟的距离,每天互相窜门,想睡在哪儿就睡在哪儿,想去哪儿蹭饭就去哪儿蹭饭,日子逍遥又自在。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悬疑侦破的故事,因为那是一场场智力的角逐与挑战也很喜欢武侠小说,因为那里充满了男子汉的豪情与潇洒当然,最爱的还是情色文学,它使我的本能和欲望得到了某种宣泄和满足。 这三种截然不同的通俗作品,基本上构成了我休闲时阅读的全部内容。看多了以后,有一天我突奇想,能不能把这三种体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部兼具特色的小说呢?于是就有了任东杰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