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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卡斯瞧他一眼,笑道:“您今天真不对劲。”
“少废话!”赫伦面带红晕,“作为主人,我有权知道这些。”
卢卡斯静默一会,沉定地开口:“我是个纯粹的奴隶,父母也都是。我出生于穷乡僻壤的日耳曼尼亚。那里有古老的黑森林,也有被罗马贵族鄙夷的啤酒。在我小时候,读书识字被当成笑话,日耳曼人以拳头衡量一切。他们非常崇拜武力。”
“那你为什么会来罗马?”赫伦抬眼,“这里的人很鄙视蛮族人,包括凯尔特人和斯拉夫人。定居在罗马似乎不是个好选择。”
“原因很简单,因为穷。”卢卡斯平静地说,“我的父母生性老实,他们以制造陶罐为生。在我的印象中,他们的手从来没干净过。我们一家四口挤在石头堆成的小房子里,只要一下雨,我的床铺就遭了秧……”
“一家四口?”赫伦惊疑,“你还有兄弟姊妹吗?”
卢卡斯顿一下,有点忧伤地说:“我曾经有一个妹妹,但她在三岁时就死了。她得了病,家里却穷得连诊断的钱也没有。我只比她大一岁,连她的长相都记不得。”
“老天爷!”赫伦喟叹,“真没想到还有能穷成这样的家庭……我以为没钱吃药就已经是魔鬼的诅咒了!”
卢卡斯笑笑,“我十岁时,有一次差点被饿死。一开始还只是饥饿,后来就是浑身无力,连走路都抬不起腿;最后连饥饿感都消失了。那段时间,我觉得自己的灵魂飘在头顶,眼睁睁地看着肉体死亡。”
他转过头,微笑着说:“所以,您不用受那种苦,真是太好了!”
赫伦神情复杂。他的脑际象挤进了一个搬石添泥的建筑工,一点点将卢卡斯的形象建造起来;他的苦难,他的无奈,也撕下所有遮掩,血淋淋地显现,被他的主人感知。
赫伦忽然觉得,他从未了解过卢卡斯。
“再后来,我们就来到了罗马。为了生存,我的父母卖身为奴,每天看着主人的脸色行事。但他们从不抱怨,因为他们结束了食不果腹的日子。”
卢卡斯给赫伦掖好斗篷,继续道:“没有什么比活下去更重要的事了。出于这个本能,人可以忍受很多事。在生存面前,没有原则这个说法。”
“哪怕要忍受主人的鞭打?有时还要承受无端的谩骂?”赫伦皱起了眉。
“我的主人,我真希望您永远这么纯真下去。”卢卡斯笑两声,“老实说,您的一生都过得象无忧无虑的童年。”
赫伦沉默起来,攥紧了卢卡斯的衣服,指节泛白。“你的父母对你好吗?他们是什么样的人?”他问。
“我的父母一生都活在贵族的手里,温顺而善良,就像弗利缇娜那样。不要惹是生非,这是他们总对我说的话。我谨记他们的教诲,所以我的皮囊之下,从来就没有可称之为高贵的东西;我的思想也是。”
“他们还活着吗?”赫伦问。
“他们都死了,就在我十五岁成年的那一年。”卢卡斯定定地说,“您知道,奴隶生来就是短命的。他们一生操劳,蓄养过动物,帮大人们挖地窖,为年幼的贵族洗衣。他们承载了世间所有的苦难,却还觉得自己很幸福。”
“在我看来,奴隶是世上最不堪的生命。”赫伦不解,“幸福与欢笑于卑微的奴隶似乎毫无关联。”
卢卡斯笑了笑,“但人什么都可以忍受。我敢说,人最大的本能不是吃饭睡觉,而是无论身处什么环境,都能学会苦中作乐。”
他用指头点点自己的胸膛,笑道:“我的父母一生都很相爱,从不吵架。母亲会把赐予的首饰典当,给父亲和我买鱼肉吃;父亲就辛苦存钱,给她买丝绸。可以说,我有个非常幸福的家庭,尽管我们的生命低贱。”
“噢!别这么说自己,卢卡斯。”赫伦不满,“你虽然是奴隶,但是和那些人都不一样。你甚至还是我的朋友……”
他又想了想,抬头问道:“那你怎么会去剧场?你可是一个有家籍的奴隶。”
卢卡斯耸了耸肩,轻松地说:“在我父母死后不久,家主也去世了,新家主就把我卖给了格斗场。他对我最大的赏赐,就是没在我身上烙印。”
赫伦沉默着,情不自禁地挪了挪,依偎在他身旁。卢卡斯即使浑身湿透,体温都一如平常的温暖。赫伦不由地贴紧他,双臂环住他的腰,脑袋贴在他胸前。
“格斗场就是人间地狱。”他咕哝一句,“妇人小孩死于车轮之下,手足之人被迫刀剑相向,贵族的笑声源自于鲜血与死亡。你是从冥神手中挥剑而出的人,卢卡斯。”
卢卡斯以为他冷,搂紧了他,继续道:
“如您所言,我曾经杀死与我同分一块面包的兄弟,也曾砍掉一个不满三岁的孩子的头,还把一个罪犯拦腰斩成了两半。我甚至还剥过人的脸皮,将失败者的后背剥下来,披在自己身上。当然,我也曾险些被老虎咬死,差点被车轮碾断双腿,骑兵的刀曾刺穿我的胸膛;在受伤昏迷时被抛弃到死尸堆里,乌鸦把我啄痛才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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