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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我也
不信,可怜他死后,还落了个污名,镇国公夫人也着实惨,被流放了十年,就算现在,被赦免,之前受过的苦,算什么?”
傅煊揽住了她的肩膀,低头吻了吻她的发。
陆晚将脑袋埋在了他胸前,闷声说:“我想娘亲了,你若有时间和我一起去江南,接娘亲回来,好不好?”
傅煊摸摸她的脑袋,一口应了下来,“好。”
爹爹的衣冠冢立在后山。
后山的松柏长得郁郁葱葱,枝叶遮天蔽日,爹爹的衣冠冢就立在一片开阔处,墓碑是青黑色的,上面刻着一行小字,是母亲亲手刻下的。
墓前还摆着一束刚摘的野菊花,花瓣上还沾着露珠。陆晚刚走近,就瞧见了弟弟的身影。
小少年跪在墓碑旁,一身蓝色锦袍,领口还绣着一朵小小的兰草花——那是母亲以前亲手绣的。
他眉眼俊秀,和陆晚有两三分相似,只是此刻眼眶红得像兔子,睫毛上还沾着未干的泪珠,鼻尖也红红的,显然刚哭过。
听见脚步声,他转过头来,瞧见陆晚和傅煊,先是愣了一下,圆圆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惊讶,随即才小声开口,声音有些沙哑:“姐姐,你们也来了。”
陆晚颔首,拉着傅煊,在坟前跪了下来,说:“我带世子来见见父亲。”
傅煊却不合时宜地瞥她一眼,“还叫世子?”
陆晚嗔了他一眼,又想起他那个磨人的吻,说:“爹爹,这是子璋,也是我的夫君,是个很好的人,你若在天有灵,肯定会喜欢他。”
傅煊也郑重磕了三个头,他平日里总是带着几分清冷的眉眼,此刻也变得格外认真,连眼神都透着坚定,声音沉稳有力:“岳父,以后囡囡和阿辰有我照应,您不必担心。”
这一日,陆晚絮絮叨叨,和父亲说了许久的话,阿辰和傅煊也陪了她许久。
天色逐渐暗了下来,他们的故事还有很长。
《正文完》
番外
陆晚一直以为他这么忙,很难抽出时间陪她一下去洛阳,在马车上,陆晚本以为他之所以答应陪她,不过是为了哄她高兴,没想到他竟陪她来了洛阳。
陆晚已好几年没见过娘亲,此次重逢是在洛阳城郊的一处小院。娘亲怕给姨母添麻烦,前年坚持搬来了这里。
院内的老桂树落了一地碎金,风一吹,桂花香飘了过来,透着几分清寂。
娘亲坐在窗边的藤椅上,身上盖着海棠色云纹薄毯,阳光透过树缝在她银白的发丝上镀了层浅光。
陆晚刚走到跟前,就被娘亲伸出的手轻轻攥住,那双手长而瘦削,细的几乎皮包骨头,此刻却仔细地摸着她的脸,摩挲了许久,才笑着说:“我的囡囡长成大姑娘了。”
她年轻时是京中有名的美人,一双桃花眼熠熠生辉,瞧着总是温柔似水的,如今一头乌发已大半染了白,随意挽了个圆髻,只用一根木簪固定着,眼角的皱纹深了不少,原本清亮的桃花眼也没了神采,只有笑起来时嘴角的梨涡还能看出几分当年的模样。
她和夫君感情一直很好,婆母在世时,还给他张罗过妾室,却被他拒绝了。
他的死,对她打击很大,若非还有两个孩子,她说不准早就随他去了,她的眼睛就是思念亡夫时哭坏的。
当天晚上,陆晚趴在傅煊怀中,掉了许久的眼泪。傅煊心尖软成了一团,低头一点点吻掉了她的眼泪。难过的情绪,很快便融化在他的亲吻中。
他很喜欢亲她,尤其喜欢用指腹捏住她的下巴,轻轻抬起,低头去啃咬她的唇。
他生了一张谪仙似的脸,眉骨高挺,眼尾微微上挑,平日里总是覆着一层冷淡,可吻她时,那双墨眸会沉得像深潭,眼尾泛着淡淡的红,连带着平日里紧绷的下颌线都柔和了几分,或炙热或温柔或霸道的吻,全凭他的心情,却每一次都能让她心跳失控。
任谁也想象不到,他私下会是这种模样。
她不再矜持,攀住了他的脖颈,也去回吻他,带着一点笨拙和小心翼翼。
纵使如此,仍能让傅煊轻而易举失控,他将她压在了身下,近乎急切地撕碎了她的衣衫。刚刚还心疼她掉眼泪,亲热时,却又恨不得弄哭她。
第二日醒来时,陆晚身上遍布了红痕,脖颈上也留下不少,瞥一眼,就脸红心跳,幸亏已经到了秋季,天已经凉快了些。
陆晚翻出一件藕荷色交领襦裙,领口绣着细密的缠枝莲纹样,裙摆还坠着小小的珍珠流苏,穿在身上正好衬得她肤色愈发白皙。只是脖颈上的红痕实在显眼,她只好取了脂粉盒,用指尖蘸了厚厚的粉,细细地在脖颈上涂了一层,连耳后都没放过,确认红痕完全遮住了,才提着裙摆,和阿辰他们,去见了姨母。
他们在洛阳待了三日,返回京城时,先走的陆路,抵达运河后,又走的水路。
船的生活并不枯燥,陆晚白日陪娘亲说了说话,会听娘亲讲一些她和阿辰小时候的事,会和阿辰比赛钓鱼,傅煊像个影子,默默陪着她,话也不多。
到了夜晚,运河上的风渐渐凉了,船篷外挂着的灯盏晃着暖黄的光,将水波映得粼粼发亮。
直到此刻,陆晚才抽出时间陪他,陆晚靠在傅煊肩头,他身上的墨色锦袍还带着夜露的微凉,指尖正漫不经心地摩挲着她腕间的翡翠玉镯。
陆晚窝在他怀里,搂住了他的腰。
人的习惯真可怕,短短一段时间,她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夜晚,习惯了他身上的雪松香气,习惯了主动拥抱他,也越来越喜欢和他亲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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