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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睡觉最好睁着一只眼。”奚临声还有点发颤,“我要以主的名义烧死你。”
兰朝生不理他,兀自闭眼睡了。
第二天起床时,身旁床铺已空了,兰朝生早就不知道去了哪。奚临望着那半边的床铺发了会呆,再移到天花板上。半晌,一头扎进被子里,克制地喊了一声。
如果南乌阿妈真的显灵,此时应该能听到一颗清纯处男心的破碎声。
奚临活到如今二十岁,高中时早恋也交过几个女朋友,可哪一个都是青春懵懂的欲语还休,哪一个都是止于礼的浅尝辄止。没有一个是像兰朝生这样不通人性上来就啃的,他的生平头一回也就在这个与世隔绝的苗寨里,不清不楚地交到一个男人手里了。
天上要真有神,快降个雷劈死兰朝生吧。
窗子外的翠鸟欢快地叫了一声。
门被人推开了,奚临猛地抬头,见是兰朝生进来,将手里的早饭放到了桌子上。
他身上的婚服已经换下来了,当然还是苗服,对襟的墨黑苗衫。肩膀袖口处皆有彩绣。奚临注意到他身上几套衣服的花纹都是同样的,像是兰花蝴蝶,阿布身上的也差不多,只不过比兰朝生的简化了些。
这应该就是他们这一族氏的家纹,兰朝生作为族长身上的要更繁复精巧一些。奚临的眼睛盯在他衣裳上的纹路和衣领处嵌着的银饰上,兰朝生看见了也当没看见,将碗筷摆好了,“下来吃饭。”
不知是不是因为他身份的原因,也可能是因为兰朝生习惯了发号施令,他脸上总没什么表情,做什么都有些肃正的压迫感。南乌山的苗寨是个大族群,其他边上还有几个聚集地,加起来估摸得有小千人。奚临心想这么大个族群代代相传,岂不总有近亲结婚的时候?那是怎么繁衍下来的,还是说他们这里的人其实也会跟外面的其他苗人通婚。
兰朝生看他没动,也没再催他。淡淡说了句:“吃完出来,跟我去山里。”推门出去了。奚临看着那扇门合上,半天猛地一掀被子爬起来,套上了自己的冲锋衣,抓起背包。
跑,真得跑。
他从窗户谨慎地往外看了一眼,没看到兰朝生在哪。但以防万一,奚临还是从侧窗翻了出去,意料之内的无人发现他,赶紧飞快地跑下了山。
山里的晨雾朦胧,奚临凭着记忆摸到了昨天兰朝生带他去的打电话的地方,他昨天有意记着路,记忆力也强,找回信号后,拿手机地图截了几张地图,定了几条路线,找了个大概方向,开始往山下走。
只是南乌山真是出了奇的大,在你以为前头就是尽头的时候,后面总还有更多的惊喜等着你。他来时是坐轿子上来的,根本不认识下山路在哪,走着走着路不是断了就是弯的亲娘不认,还好指南针还能用,顺着往出山路走。结果走了会,指南针又开始失灵了。
奚临活到现在还是头一回见着这情况,指南针跟抽风了似的,指哪都是北,欢快地叫他快去吧亲,死了我可不负责哟亲。奚临和它大眼对小眼片刻,推断这要么是中毒了要么是有东西克他,这会拿在手里还不如一块板砖实用,砸了算了。
奚临把手机揣回兜,抱臂仰望着面前的杉树,认真思考着爬上去能不能找到方位的可能性。好在时钟功能用不着信号,这会中午十一点,暂时还不用担心晚上会不会遇见狼的问题。但是另一个问题也就随之而来了——比方说夜晚是注定要来的,能不能在天黑前走出山那可就是不一定的事了,他对自己有信心吗?
奚临说:呵呵。
山林长得实在太茂盛了,把太阳也遮了个七七八八,啥也看不清。奚临抛手机定了个方向,决定闭着眼就往那走,实在不行快要天黑爬到哪棵树上待一夜,总不至于一点办法也没有。
这样想着往前走,结果就看见前头茂密的绿林中,隐隐有个黑影站在那。
山里的雾气重,那个人站在雾蒙蒙的树影后,黑漆漆的一团,活像个来索命的山村老尸。奚临看见的那一刻心脏都停了一拍,有时候人受到极度惊吓时是连叫也叫不出来的,只能傻在原地干愣着。奚临还稍微强点,他愣了个五秒钟反应过来了,下意识把手里的指南针使劲砸过去,倒抽一口凉气拔腿就跑,额上冷汗哗哗狂冒,满脑子就一个念头——卧槽见鬼了!见鬼了卧槽!
要不说人家有信仰呢,多少真是有点邪性。奚临心中狂喊南乌阿妈菩萨上帝哈利路亚,随便哪位来者不拒,只要这会真能显灵救他狗命奚临回头就视为亲妈毕生供奉。他狂奔半天,转头一看,卧槽了那影子居然还在跟着他!寸步不离地跟着他!
奚临听着自己的肾上腺素在“哔哔哔”直报警,实在跑不动了,心一狠脚一停,气势汹汹转过头,心想拼了。
大不了你先把我弄死我也当鬼,到时候看看咱俩谁的怨气更重,我手撕了你个王八蛋。
树影哗啦啦动了几下,黑影慢慢出来了,缭绕在他身上的山雾散去,于是奚临便看到了一个高大清晰的男人影子,对襟的蓝纹黑衫,淡漠俊美的脸。兰朝生活像个没事人似的走到他面前,居然连气都没喘一下,居高临下地说:“不跑了?”
奚临:“……”
兰朝生:“我早说过,你走不出去。”
奚临:“…………”
垂死病中惊坐起,老子真想杀了你。
“……王八蛋。”奚临颤巍巍地冲他伸出一根手指,不太礼貌的那根,“遛我好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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