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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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第1页)

但这是她们最后一次加满车厢了。她们偷摘果田未成熟的果实,

“要么学塞尔玛抢钱吧。”年锦思开玩笑般提起。

“你疯了?那和现在都不是一个年代。”庄晓蝶说,“我不要抢劫,再说,现在去抢,十分钟后就被警察追上车屁股了。”

年锦思长长叹了口气:“对,我们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剩了。”

她们都没有提起回去找申屠海或者农家小饭馆的老板,默认不打扰她们。能够远离,让无辜者保持无辜,那么她们就没什么可遗憾的了。

警方暂时没找到庄晓蝶头上,这给了她们更多的喘息时间。

现在生活的每一天都像在倒数,她们睡在车里,白天躲在山上,夜里在河边擦洗身体、清洗衣服。她们吃得很少,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频繁交流,不断彼此说话,好像明天就是最后一天。

如此过了一周左右,某天早晨惯例在山间走动,年锦思听见不远处的山坡有什么动静,庄晓蝶和她一起前去查看,发现是一个摔倒在地上爬不起来的老人家。她竹篓倒在一边,里头的野菜洒了一地。

庄晓蝶和年锦思对视一眼,这山头人迹罕至,她们在这里待了一礼拜才第一次看见人,如果放任这个老人家不管,夜里她会冻死在这,或者被山上的动物蚕食。

最终年锦思把车开出来,两人一起把老人家搬到车上,照着老人的指引,开到她在山间的小屋里。老人自述家里就她一个人,养了几只鸡,种了点地,家里就剩她还有她儿子,而儿子远在外省,就她独自生活。

年锦

思看她这样大年纪,问为什么不去和儿子一起生活,或是去养老院,至少还有人照应。老人摇头,说能走动的没有几个人愿意去养老院,比起去儿子那,她自己每天在家里喂喂鸡,种点小菜,还能到处走走看看,不比去那俩地方自由?

想法很好,但庄晓蝶看她的伤,总觉得这样生活非常危险。人老了骨头脆,摔一跤不得了。幸好老人家摔在草地和灌木上,脚崴了,但没有更大的伤害。这个年纪,如果骨折,又是独居,如果不是她俩恰好遇到,未来会如何不言而喻。

车子照着老人的指引在某个拐弯处拐进另一条小路,没开多久就是老人的小瓦房。不大,只有一层,前后都围了小院,总共一厅两个小房间,厕所建在后院。

后院里几只鸡啄地,前两天下过一场雨,地上还有些潮湿。年锦思把车停在前院,和庄晓蝶一起扶着老人家进了屋。老人家坐下来没多久,年锦思还在找药,她就非要站起来去后院,庄晓蝶以为她要方便,扶着她去,老人单脚着地,却要弯腰去捞一只鸡。

“杀给你们吃,现杀,熬汤。”老人家说,“这种鸡肉嫩,香!跟你们城市里的饲料冻鸡不一样!”一边说一边比划,罗列种种城市鸡不好吃的地方。庄晓蝶一度扶不稳她,好言劝她回屋里坐着,她来代劳。

因此年锦思找到红花油出来,就看到庄晓蝶在院子里扑腾鸡。

也不怪她动作慢,两个人都没怎么正经吃东西,刚刚又是搬运老人,还要扶老人走路,耗去不少精力,这的鸡吃好喝好,跑得快能扑腾,庄晓蝶跟在后头跑,俯身去抓,鸡左躲右闪,又快又灵活,一时间院子里鸡飞狗跳,羽毛乱飞。

年锦思坐下来给老人擦药前她在抓,年锦思擦完药了她才将将逮住一只反应慢的鸡——还是在老人的指点下。

虽然庄晓蝶和年锦思都杀过真人,但没杀过活鸡,起初老人家颤巍巍握着菜刀要动手,她俩看着倍觉危险,拦下来,把活揽到自己身上。但等真扭了鸡脖子在手里,又是另一番感觉。

反抗一个要杀死自己的人,和杀一只脖子毛被拔掉、毫无反抗力的鸡截然不同。庄晓蝶手指抚过鸡脖子露出来的皮肤,轻微的颗粒感,鸡在手里,连扑腾翅膀的力度都变小,底下兜一个塑料盆,盆里镇一只白瓷碗——用来盛鸡血。

就是一刀的事。老人家说,但动作要快。

庄晓蝶握着菜刀,抵在鸡脖子,狠心划了一刀。鸡翅膀剧烈扑扇挣扎,血却没流几滴。

太浅了,要划深一点。老人家比划着。

有了第一刀,第二刀下手就容易多了,庄晓蝶下了些劲,没想到用力过度,脖子切开半拉,热血涌出来,流了她满手。她手忙脚乱将裂口对准瓷碗,浓稠鲜红的血涌进碗里,将那纯白打破。魏达合的尸首、红车男人的伤和农家小饭馆男人的碎头壳顺着这血一起流淌出来,庄晓蝶浑身僵硬,手中的东西抽搐,男人们的尸体抽搐,眼珠子齐刷刷望过来,她下意识甩掉手里的东西,鸡砸在盆里,踩翻了碗,血洒了满盆。

鸡翻出盆外,在泥地里扑腾,拖出好几道血印子。其余的鸡惊慌失措,躲往棚里,咕咕直叫。

最后那鸡抽搐几下,摊在地上不动了。

老人用事先备好的开水烫鸡拔毛,剖开清理,斩成小块,整只炖汤,鸡下水切碎了炒酸辣椒。庄晓蝶在厨房里打下手,年锦思在外头择小菜,酸辣椒呛得两人咳嗽,眼泪鼻涕直流。

三个人围一桌吃午饭。大概许久没有和人一起吃饭,老人家拿来白酒,连喝好几杯。她和她们谈起她的儿子,从小读书省心,不用管,上大学了有奖学金,还会自己打工,不用她操心,她们连连点头,捧场。老人家喝了两杯,又说,儿子早说接她去,她不想去,儿子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得空回来。又问她俩有没有结婚,说自己儿子已经成了家,有个小孩,说着掏手机出来给她们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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