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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发生的事情就更多了,慧娘一直也没有找到机会给家里人去信。“我本想着等到了王都,有了落脚的地方再给您传消息。”慧娘忍不住庆幸:“幸好那日怀仲陪着妹妹在院子里玩看见了您,要不然就要错过了。”甘怀仲雌雄莫辩的脸上带着愧疚,如果不是他将护身符的事情忘了,娘早就和祖母相认了。“说到这个,还真是要好好谢谢仲哥儿,如果不是他的话,你大哥恐怕就要死了。”“那时候我们被抢了所有的钱,你大哥又中了刀,那附近连个医馆都没有,幸好仲哥儿请了苏大夫来,不然你就见不到你大哥了。”甘怀仲自认并没做什么,当不起这样的夸赞,于是变得无措起来。甘甜还是第一次见到大哥这样。【大哥脸红的样子实在太可爱了。】慧娘听到女儿的心声,悄悄看向了大儿子。大儿子脸红了吗?印象中大儿子一直是一副不骄不躁的样子,情绪极少会有波动。她时常会想是不是自己对大儿子太严厉了,所以才会将大儿子教成这副无趣的模样,没想到大儿子居然也会脸红。有了余家人以后,三轮车后面链着的小推车再次派上了用场。甘甜本来还有些担心李志带不动这么多人,没想到李志连眉头都没皱一下。【这就是大佬的实力吗?恐怖如斯。】【上天果然是公平的,给了大佬一拳打死牛的神力,又让大佬的智商很是堪忧。】【若是大佬的脑子好了,还让其他人怎么活啊。】甘梵仁对女儿的话深表认同。现在人多了,那些不怀好意的人也就不敢将坏心思打在甘家人的身上了。心心念念的王都啊这一路他们没再遇到什么麻烦,顺利的到了王都。看到王都两个字的时候,所有人的精神都振奋起来了,甘甜甚至差点哭了。【我们这一路走来和唐长老取经差不多,如今终于到了。】【话说书里好像说过,唐长老虽然取得了真经,但还少了一难,眼看着就要到了,还遇到了阻碍,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甘甜一边想着,一边呸了几口。【呸呸呸,想什么呢,这可不兴想啊,怪不吉利的。】入城的队伍排的很长,和他们进潼门关时的队伍一样长,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有了潼门关的教训,甘梵仁谨慎的派李志去前面打探了一下情况。不一会李志沉着一张脸,骂骂咧咧的回来了。“俺以为这是天子脚下,应该是天底下最繁华最好的地方了,没想到比潼门关还黑。”“入城须有路引,还要检查包裹,只有身家超过五十两的才能入城,而且入城还要交每人三十两的保金。”饶是甘梵仁有钱,还是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这是要把流民和穷人挡在王都外,伪造成欣欣向荣的假象?】【给爷气笑了,把穷人拦在王都以外,就能代表大云没有穷人了吗?】这样掩耳盗铃有意思吗?甘甜不自觉的鼓起了腮帮子,气鼓鼓的看向守城的差役。【算了,他们也是听命行事,就算整治了他们也没意义。】甘梵仁这才恍惚的想起来,这样的事,他在梦中也遇到过,上辈子他得势不久,就将涉事的官员砍了脑袋。他虽然不是甄知县那样清廉,但也做了不少的好事,他之所以会被陛下宠爱,正是因为做出的功绩。如今他倒是想要看看,没了他,大云将会变成怎样的国度。慕青兰看着自己这一大家子人,退缩了。“女婿,这王都我们还是不进了,一个人三十两,我们六个人就是一百八十两,有这些钱,够我们在其他地方生活许多年了。”她手里只有五十两,这五十两还是女婿给的,她怎么也不好意思再要女婿的钱了。儿子是读书人,就算是不进王都也能找到活计,没必要非要进王都。“娘你不能这么想。”甘梵仁的眼神炙热:“王都的收费越贵,我们就越要进王都。”“这证明,王都的人都很有钱,我是个生意人,这样的地方才适合我做生意。”公孙越的神情恹恹,看着王都两个大字,眼神阴郁。在没有遇到挫折之前,他曾无数次肖想过王都,这座城在他的心中是神秘高贵,天底下最公平的地方,可没想到居然也是这样腌臜,竟比其他地方还要让人作呕。这可是王都。大云的王都。公孙越无比庆幸,他早就对这个王朝失望透顶,早就已经没有了期待,也很庆幸和甘大哥做出了那些大逆不道的选择。既然这个朝代已经烂透了,不如推翻重来,还百姓一片河清海晏。“甘大哥说的对,越是这样,我们就越要进。”就算是不赚百姓的钱,也要赚到那些贪官的钱。甘梵仁做主,强势的带着大家一起进了王都。即便王都每个人要收三十两银子,也依然有许多的人排队。进了王都后,王都的样子才展露在大家的眼前,外面的百姓们如此艰难,可王都却是一副载歌载舞的盛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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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