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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好东西,秦淮和沈嘉星就准备出发去镇上了。出发前秦母给了秦淮一百文带着,要是身上没个钱也不安心。“等会你们俩就去村头一人花个两文钱坐个牛车,这样会比较方便,然后再坐牛车回来。”秦母嘱咐道。村离镇上有点远,走路大概会走个五公里,如果不坐牛车的话,估计要一个时辰,所以一般大家都会选择坐牛车去。村头第二户是林铁牛家的,家里买了头牛和牛车,他每天早晨都会赶车去镇上,傍晚再回来。因为大家都是是村里的,收钱也不收的很贵,统一一个人收两文钱。秦淮把该带的东西点好,就准备好了,沈嘉星也带上了他这段时间空闲时候绣的帕子,两人赶忙向牛车走去。远远地就听到林铁牛就在牛车上招呼大家坐下,打算去镇上的人都纷纷给钱后入坐,秦淮也赶紧给了林铁牛四文钱,拉着沈嘉星上了牛车。这时有个女子的声音响起:“秦淮!你怎么又跟着我,我早就说了我们是不可能的,我一点也不喜欢你,你怎么就听不懂人话是吗?非要这样纠缠我。”听到有人喊他的名字,秦淮顺着声音的方向抬头看,开口说话的是一个年轻的女子,她头发整齐地束在一起,插着一根银制的簪子。身穿一件颜色鲜艳的衣裳,腰间系着一根布制的腰带来显腰身,这样的装扮吸引了不少牛车上的年轻小伙。她的脸色带着厌恶,皱着眉头盯着秦淮看。从秦淮的记忆中翻出这一人物,这个人叫陈静静,是杏花村里最有钱的人家—陈家的女儿,因为会打扮而且也有几分姿色,所以追求者很多。穷书生都会幻想着自己能和富家女成亲,枝头变凤凰,原主也不例外,每次都是有了什么好东西就来找陈静静献殷勤,每次陈静静就是收了原主的东西之后还是对他态度很差,嫌弃值不了什么钱,每次都叫他滚。可能是得不到的才香,原主就一直巴巴地热脸贴冷屁股,陈静静越是这样对他,他越是不放弃,可是陈静静哪里会搭理这样的穷小子,每一见一次骂一次。这段时间秦淮娶了夫郎之后没去找她了,她还以为秦淮已经改了性,没想到还是这个德行。秦淮虽然很憋屈,但也不得不又背上一个锅道:“陈小姐,之前对你多有冒犯是我的错,不过现在我也娶了夫郎,你放心,往后我不会再纠缠你的。”陈静静翻了个白眼给秦淮,明显对秦淮这话是不信的,这不是一听说她今天也去镇上,就也跟着她来了。陈静静身边的一个女子也转头对她道“静静,咱们才不理他。”这个女子正是陈静静的好朋友李佩文。她不信,秦淮也没办法。不过之后还是要尽量减少相处,避免误会。一旁的沈嘉星本来一听说这是秦淮以前的心上人,一颗心都揪了起来,后来又听到秦淮表态,他还是微微松了口气。不过还是觉得有点失落,毕竟他以前就是说只喜欢女子,不喜欢哥儿。牛车走了一路,不知不觉就到了镇上。大家纷纷从牛车上下来,然后林铁牛大声说道:“大家记得卯时依旧在这里集合,一起回去!”大家都各自去忙自己的事情了,这个时候一般都是带着自家的东西出来卖,补贴一点家用。秦淮带着沈嘉星去找了个摊位,一开始就要交十文钱当做一天的租金。这还是有点贵,所以一般赚不到钱的,就不会来摆摊了,别人也舍不得交那十文钱,这可是能买三个肉包呢!选好位置,两人就准备开始卖田螺了。生意很火爆集市上人头攒动,摊位繁多,琳琅满目的商品和吃食让人眼花缭乱,各种吆喝声此起彼伏,很是热闹。他选的这一处的摊位很宽敞,和沈嘉星一起摆放好带过来的食材。他认真地观察一下四周怎么叫卖之后,也大声跟着吆喝:“卖田螺了,卖田螺了,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各位叔叔婶婶来试试我这美味的田螺了。”沈嘉星刚开始也放不开声,后来就慢慢跟着秦淮一起叫喊了。他卖的是新鲜的吃食,很快吸引了许多好奇的人围观。有人问道:“这不就是田螺嘛,我以前吃过,味道腥的很,肉里头还有沙子,不好吃不好吃。”一堆人也跟着点头示意附和道。秦淮还微笑着邀请他们品尝,并耐心解答他们的疑问道:“各位叔叔婶婶,我做的这个田螺可不一样,味道可是香的很,不信的话可以尝一点试试,真的很适合你们买回去配饭下酒去。”一位叫张磊的大叔一听能来拿配酒,第一个就来尝试这新吃食,他立刻尝了一口,眼睛一亮,觉得确实很不错味道很好,他赞赏道:“你这小子确实有两下子,这田螺处理的很不错,也没有腥味。你这怎么卖的?”秦淮答道:“螺肉十文钱一斤。”他走的就是薄利多销的路线。那个大叔一看就是不差钱的主,一听才十文钱,大手一挥道:“给我来三斤。”秦淮立刻就给他量了三斤,看他买的多还多送了一点点,用荷叶都包好了递给他。张磊听到多送了一点乐呵呵地伸手接过,然后掏出钱递出去,他示意让沈嘉星把钱收起来。就这样,有了第一个来买的人,在周围观望的人也尝了以后,纷纷赞叹不已,争先恐后地开口道:“给我来一斤,给我来五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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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