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夙星给蓝禾打气:“肯定能,咱们有灵泉,多喝灵泉水能升级异能,等异能等级高了,妈你想做到那些都不是事。”
蓝禾高兴完自己,又问夙星:“对了,小星,你觉醒的是什么异能啊。”
夙星根本没觉醒异能,因为她把能量都用来修炼了,根本没留下觉醒异能的能量。
异能觉醒其实是最低级的修炼方法,几乎不成章法,只靠本能吸收灵气修炼,也就灵气复苏的世界能够这么奢侈。
这时候的灵气主动往人身体里钻,只要想修炼,随便一个粗浅的修炼方法都能提升。
这要是在修仙界这种已经规则完整的大世界里,那灵气都傲娇的很,你不捕捉到对应自己灵根的灵气,想让灵气进你身体里,真的是想屁吃。
夙星肯定不可能这么糟蹋灵气,她就干脆用这些灵气锤炼自己的神魂,顺便改善一下身体素质。
灵气复苏时初次出现的灵气,可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用来改善任务者的身体太浪费了。
夙星伸手,灰色的死气出现,一挥手,死气落在旁边原本只是一个小苗,现在已经爬满了整个屋子的绿萝上。
那绿萝接触到死气,只一瞬间就枯萎消融成灰,夙星勾勾手指,死气返回夙星的手上,下一瞬间,绿色的生气出现在夙星手上。
夙星一摆手,生气落在枯萎成灰的绿萝上,绿萝很快再次恢复翠绿,生机勃勃的攀爬在墙壁上,再次占据了整个屋子。
蓝禾看的张大了嘴巴,震惊:“小星,你这异能也太厉害了,这,这是什么异能?”
夙星收回手,接着包包子:“我把这异能叫做生死二气,灰色是死气,可以寂灭一切有生命的东西,绿色是生气,可以拯救一切有生命的东西。”
蓝禾表情严肃的看着夙星:“小星啊,你这个异能有点太厉害了,无论是死气还是生气,都容易被人盯上。
那死气用来杀人不要太方便,生气还能救人,万一知道的人多了,说不定哪个厉害的人就盯上了。
到时候把你圈起来当自己的专用医生都是好的,就怕遇到那种搞科学的怪人,想研究你异能为什么这么厉害。
以后咱们用异能的时候,一定要小心点,要是有别人用异能咱们就用,没有咱们就别在人前用异能。”
不得不说蓝禾的担心是对的,没有国家控场的私人基地里,这种研究异能者异能的实验室遍地开花。
这辈子国家有准备,应该会最大限度避免这种事发生,不过夙星也没多说什么,对蓝禾保证:“放心吧妈,我会小心的。”
就在这个时候,一枝桃花突然从窗外塞了进来,伸到夙星的面前,摇摇晃晃的,在那树枝上,有两颗非常漂亮的红色小豆子。
末世女主12
桃花树枝上的两颗小红豆非常漂亮,如同两颗极好的宝石,蓝禾看了好奇:“这两个小珠子这么漂亮,是什么东西?”
说着,就想要伸手去拿,夙星急忙拉住蓝禾的手:“妈,这东西是虫卵,而且在虫卵的时候就会吞噬灵气,你伸手小心被它吸了灵气。”
蓝禾震惊了:“这什么虫子,还会吸人灵气呢?”
“这个啊,是噬灵虫,天地异变之后,动植物大多都是往大了变的,但也不是没有体大小变化不大的变异虫。
这噬灵虫就是没有变大的虫子,它是由红蜘蛛进化来的变异虫,是变异种植物的天敌。
变异种植物,开灵智会思考,智商高,防御高,甚至还能改变植物特性,枝条可以行动,拥有灵活的攻击性。
变异种植物堪称老天宠儿,无论是变异虫还是变异动物,很难是变异种植物的对手。
唯有噬灵虫,个头极小,藏在变异种植物身上不容易发现,变异种植物攻击力再强,枝条再灵活也无法精准打击到身上的小小噬灵虫。
同时噬灵虫咬合力极强,口中自带酸液能腐蚀变异种植物的防护,轻松破开变异种植物的防御能力。
这噬灵虫孵化条件极高,刚变异的有毒植物它根本不能生存,没毒无灵气也不行。
只有无毒且身体里灵气充盈的变异种植物,才能让噬灵虫食用生存。
噬灵虫的虫卵也只能吸收变异种植物的灵气孵化,所以噬灵虫天生就和变异种植物相依相伴出生。
噬灵虫繁殖力强,只要孵化出来就开始啃食变异种植物,不过几天就能成熟繁衍下一代。
更麻烦的是,噬灵虫的繁育速度快,繁育量还大,对变异种植物来说,遇到噬灵虫就是死。
这变异种桃树连着两次变异,生长的速度过快,难怪会引来噬灵虫寄居,不过它聪明,竟然会向我求救。”
蓝禾忍不住爱怜的摸了摸桃树枝:“这虫子真可恨,看这桃树可怜的。”
对于爱养花爱种菜的人来说,各种害虫绝对是养花种菜人最深恶痛绝的玩意,恨不能杀灭种了才好。
夙星伸出手,将上面的两个噬灵虫卵取下,轻松碾死,两个小红珠子看起来红豆大小,其实里面孕育了至少上百只噬灵虫。
碾死两个虫卵,夙星和蓝禾又仔细再桃枝上翻找,竟然很快又找到了七八个噬灵虫的虫卵。
蓝禾有点担心:“只是这么小小的一节桃枝就有这么多噬灵虫卵,整棵树上不知道会有多少噬灵虫卵。
咱们这么一个一个找得找到什么时候去,这噬灵虫这么小,也不可能挨个都找出来啊,但凡漏下一个,那还不很快就又繁衍起来了。”
说到这里,蓝禾又看了一眼把整个窗户都堵住的巨大树干,担忧:“这桃树这么大,咱们就是找一天也捋不完一遍吧。”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悬疑侦破的故事,因为那是一场场智力的角逐与挑战也很喜欢武侠小说,因为那里充满了男子汉的豪情与潇洒当然,最爱的还是情色文学,它使我的本能和欲望得到了某种宣泄和满足。 这三种截然不同的通俗作品,基本上构成了我休闲时阅读的全部内容。看多了以后,有一天我突奇想,能不能把这三种体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部兼具特色的小说呢?于是就有了任东杰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