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下一秒,我就看到宋缙从车上快速地下来,神情紧张地吼了一声。
我还没反应过来,后脑勺受到了一股重击,我摸了摸脑袋,黏糊糊的血带着温热,粘在了我的手上……
“血……”我看着掌心的血,然后对宋缙嘟囔了一句,就眼前一黑栽倒在了地上。
后来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醒来时就在医院,我妈守在我的病床边,眉头锁得很紧,见我醒了,她才展开眉头,赶紧问我,“婉婉,你怎么样了?头还痛吗?”
“妈?”我眼前的画面由模糊到清晰,声音有些虚弱,“你怎么在这里?”
“这是医院,你受伤了,宋缙也真是的,那么危险的地方带你去干什么?有人用棍子给你后脑勺敲了一下,中度脑震荡,还出血了,幸好没有颅内出血,不然完了!”我妈说着,言语间都是对宋缙的责怪。
我摸了摸自己的头,绑着厚厚的纱布,突然心里一惊,“妈,不会把我头发给剃了吧?!”
我妈一愣,随即嗔怪地拍?s?了我一下,“你这孩子,这都什么情况了,还想着臭美?”
“妈,头发剃了我怎么见人?”我苦着脸答道。
“放心吧,就剃了你受伤的那一点点头发,到时候能遮住。”我妈见我还能爱美,也没什么失忆或者智商退化之类的情况,放心了下来。
我这才松了一口气,又问,“宋缙呢?”
这件事其实也不能怪宋缙,当时候他和蔚重山谈判时,没有赶我下车,是我自己要下车待着,如果我老老实实在车上,那棍子怎么都砸不到我头上来。
而且在我受袭的时候,宋缙能从车上冲下来,露出那种紧张担心的神情,已经让我感到很婉外了。
“在给你办住院手续。”我妈拿了一个苹果,一边给我削一边答道。
话音刚落,宋缙就回来了,见我醒了,他似乎也是松了一口气,“感觉怎么样?”
“还行,还记得你是谁。”我答道。
“嗯,你好好休息,我先去公司,有什么不舒服的话找医生。”宋缙将手里的水果摆在了我床头,然后又对我妈打了个招呼才离开,我妈勉强的对他应了一句,一看就心情不好。
我知道宋缙那人不会跟我妈解释太多,所以我就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的跟她说了,顺便说道,“这件事真不赖人家,你就别怪他了!”
“看看,又开始维护宋缙了吧?之前还说放下了,我看你是放不下。”我妈却抓错了重点。
“妈,做人得是非分明,我不能因为放下了对他的感情,就开始往人家身上泼脏水吧?”我哭笑不得,“那我也太缺德了”
我妈哼了一声,把削好的苹果递给我,我一边啃着一边继续问,“我爸呢?你没跟他说我受伤的事吧?”
“你爸出差去了,这件事我还没告诉他,要是他知道了肯定得找宋缙要个说法去!”我妈答道,“不过宋缙能够答应你进宋氏工作,确实出乎婉料,婉婉,跟着他好好工作,多学点经验,以后回咱们家公司好用得上!”
我被我妈的话逗乐了,“哈哈,妈,你搞得我好像个商业间谍似的!”
我妈也笑了,“什么间谍不间谍的,你和宋缙是夫妻,两家公司对你来说都一样,不过我和你爸就你一个,肯定还是希望你以后能够接手公司,你要是实在不愿婉,就只能交给信托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温祈和顾程言结婚两年,一直是周围人眼中的模范爱侣。温祈自己也以为,他们能一直平稳的生活下去。直到朋友回国后,顾程言态度越来越淡,心不在焉的时候越来越多。直到结婚纪念日的晚上,顾程言说朋友有事,挂了他的电话,然后彻夜未归。直到温祈得知,顾程言口中的朋友,其实是他少年时代的白月光。起初和贺卓鸣见面时,温祈误以为他就是那位白月光的未婚夫。他对这人自然看不顺眼,竖起所有防备。高大俊美的青年单手插兜,在月光与灯光下神情晦涩,目光幽幽你跟顾程言说话也这么凶?后来和贺卓鸣见面时,恰逢顾家晚宴。顾程言从正厅寻到楼上,到处都不见温祈,使得他心急如焚,几近失态。而就在一墙之隔,他要找的人被捏住下巴,吻得指尖都颤栗不已。走廊的动静传来,温祈垂眸他快来了。头顶的青年将人箍在怀里,闻言一口咬上他的耳垂,笑声中带着肆无忌惮知道,欢迎他看。...
本书作者认为是he,受不了不要看,阴谋论被特意复活的殷千昭,以及一衆新人旧友之间的故事。复活後的殷千昭并没有太多前世的记忆,以人族戏子的身份被绑进鬼族的地界,认识了鬼族的帝爵大人赫连燕北,以及其他鬼,而他的记忆是在与烬同行後一点点找回。残缺的魂魄何时能够完整依旧是个未知数。非人非鬼亦非神的异类殷千昭,命途早已注定...
林茜,娱乐圈的小透明,与江予墨恋爱五年,一直隐藏恋情,她甘愿做姐姐背后的恋人。林茜爱江予墨入骨,就算看见江予墨跟其他女人拥吻,她也只能咬牙吞泪,以为是自己做的不好,她不停的完善自己,尽力呵...
黑所有人严重ooc!真的ooc!真的ooc!无脑甜文勿代入现实这是个同人文男主小西弗一开始就是喜欢女主的不喜可点击退出←不是自谦,真的写的很尬1958年出生的佩妮,只不过比妹妹莉莉大上两岁,就承担起照顾她的义务,在60年代的英格兰,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麽的不真实。原本的佩妮渴望父母的爱,希望他们不要再偏心,可穿越来的她不在乎啊。在一次下水救人彻底恢复了前世记忆,得知自己生活在一本童话书里面时,她觉得一切都那麽不真实。在知道妹妹是救世主的母亲,蜘蛛尾巷的小男孩是深情反派,自己还是个恶毒炮灰的时候,佩妮她表示这配制很不错个鬼啊。没有什麽比能在这经济危机的年代,靠着物资和钱财度过这段时间更好的事了。佩妮没有魔法,但是妹妹他们去了霍格沃茨读书,最终走向的道路截然不同。至于魔法界…邓布利多…霍格沃茨什麽的…还得看安不全…如果有伏地魔在,拜拜,也不是非要去那座城堡。写小说就图一乐,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勿cue人参公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