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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那天,宋缙就毫不掩饰的告诉过,我们之间只是合作关系,长期室友,他对我没有一丝感觉。
“没什么,只是没想到你在家。”我弯腰去换拖鞋,爱马仕大象灰拖鞋,简约的设计,稳重的颜色,除了穿的舒服点,似乎没有其他好看的地方。
我想起了咖啡厅里穿蓝色围裙的女孩,围裙上别着一朵红色小花笑脸,其他人围裙上都没有,就她有。
相比之下,我所有的衣服都是昂贵而单调的,不变的简约,不变的沉闷。
我突然就很厌恶这双拖鞋,将它扔在一边,赤脚走进了客厅。
宋缙看到我赤脚走过来,眉头微微皱起,眼神里闪过一丝婉外,“不穿鞋?”
“嗯,不想穿就不穿了。”我在他对面坐下,很平淡的答了一句。
“挺稀奇,受什么刺激了?”宋缙竟然笑了一声,难得用这么轻快的语气问我。
受到你未来真命天女的刺激了,我心想。
我低头看着自己洁白的脚,因为太过清瘦,显得有点干巴巴的。
蔚蓝不一样,她虽然瘦,却肌肤紧致有弹性,不像我纯粹是皮包骨头。
五年的孤独婚姻,让我的身体出了不少问题,对吃的更是毫无兴趣,于是越来越瘦,越来越像白骨精。
“宋缙。”
“嗯?”宋缙正在看手机,头也没抬。
他穿着黑色衬衣和西裤,质感极好,修长的体型和完美的头身比,让他有一种十足的俊朗,加上流畅的脸型和精致深邃的五官,称得上是亿万少女的梦。
我收回看脚的视线,凝视着对面的男人,声音有点沙哑,“我们离婚吧。”
话音刚落,我就听到了宋缙的嗤笑声。
他把手机往沙发上一扔,用一种熟悉而凉薄的眼神看着我,问,“周思婉,你又玩什么花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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