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楼下传来了粗暴的关门声,随后汽车的引擎声在窗外响起,我知道是宋缙离开了,但是这一次我心里很平静。
这时,我的手机响了起来,是好友邓晶儿打来的。
“婉婉,出来嗨皮,唐歌苑走起!”邓晶儿的大嗓门一下子冲散了我的忧郁,她和我差不多年纪,但是一直单身。
结婚后我很少出去玩,邓晶儿邀请十次我能拒绝九次,但她还是非常执着。
“好啊!”我一口答应了下来,爽快得让手机对面都出现了漫长沉默。
“今天可是你和你家宋缙的结婚纪念日,你确定你要出来玩??”邓晶儿终于又开口了,语气满是质疑和震惊。
我连着四年用结婚纪念日这个理由拒绝过邓晶儿。
“对,纪念日又不是忌日,我马上就来。”我很确定的回答了邓晶儿,随后就挂了电话。
打开我的衣橱,我看到了一片白黑灰,连蓝色都是比较少见的颜色,每一个奢侈品牌背后,都有各类精彩的设计,而我这个大冤种,花了大价钱买下了其中最沉闷的款式。
选了十分钟,我才选出一条没那么沉闷的吊脖黑裙,丝绸的质感,大V领一路开疆扩土,快到了肚脐眼的位置,腰间自带松紧,勾勒出我过于纤细的腰身,洁白的手臂没有任何遮掩,背部裸露大半。
我记得这件裙子,还是我买来特地色诱宋缙的,结果,那一个月他连家都没回。
此时唯一让我觉得不满婉的是,胸口过于平坦,有点配不上这条裙子的风情万种。
凑合着穿,以后多吃饭就好,我安慰自己。
换好衣服化完妆,我便去车库开了一辆红色的保时捷,直奔唐歌苑。
唐歌苑是A市的一家夜店,名字有种狂野的文艺感。
我停好车以后,进去了唐歌苑,在约好的一处吧台那里,找到了邓晶儿她们。
大学时期,我和邓晶儿、欧阳甜、李悠并称音乐系四大才女,所有人都以为我们四个毕业后会一展宏图,结果我英年早婚,邓晶儿成了夜店海王,欧阳甜现在在她家公司混到了一个副经理的位置,只有李悠尚在坚守本分,到处参加音乐比赛,发誓要当歌星。
“稀客稀客!”邓晶儿拿出了领导会晤的架势,从高脚椅上一跃而下,握住我的手激动的说。
其他两人也是连连点头,因为我婚后就几乎销声匿迹了。
为了宋缙,我放弃了自己的社交圈。
几杯酒下肚,欧阳甜感叹起来,“婉婉,你这次要是再不出来,我都要怀疑五年前我参加的到底是你的婚礼,还是你的葬礼了。”
死的彻底。
“奇怪,今天没在家弄个烛光晚餐?”邓晶儿好奇的问,她扒开我的眼睛,“来,我看看,是不是宋缙那个人渣还是不理你,哭了没?”
“别把我假睫毛扒拉掉了好不好?”我拍开了邓晶儿的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温祈和顾程言结婚两年,一直是周围人眼中的模范爱侣。温祈自己也以为,他们能一直平稳的生活下去。直到朋友回国后,顾程言态度越来越淡,心不在焉的时候越来越多。直到结婚纪念日的晚上,顾程言说朋友有事,挂了他的电话,然后彻夜未归。直到温祈得知,顾程言口中的朋友,其实是他少年时代的白月光。起初和贺卓鸣见面时,温祈误以为他就是那位白月光的未婚夫。他对这人自然看不顺眼,竖起所有防备。高大俊美的青年单手插兜,在月光与灯光下神情晦涩,目光幽幽你跟顾程言说话也这么凶?后来和贺卓鸣见面时,恰逢顾家晚宴。顾程言从正厅寻到楼上,到处都不见温祈,使得他心急如焚,几近失态。而就在一墙之隔,他要找的人被捏住下巴,吻得指尖都颤栗不已。走廊的动静传来,温祈垂眸他快来了。头顶的青年将人箍在怀里,闻言一口咬上他的耳垂,笑声中带着肆无忌惮知道,欢迎他看。...
本书作者认为是he,受不了不要看,阴谋论被特意复活的殷千昭,以及一衆新人旧友之间的故事。复活後的殷千昭并没有太多前世的记忆,以人族戏子的身份被绑进鬼族的地界,认识了鬼族的帝爵大人赫连燕北,以及其他鬼,而他的记忆是在与烬同行後一点点找回。残缺的魂魄何时能够完整依旧是个未知数。非人非鬼亦非神的异类殷千昭,命途早已注定...
林茜,娱乐圈的小透明,与江予墨恋爱五年,一直隐藏恋情,她甘愿做姐姐背后的恋人。林茜爱江予墨入骨,就算看见江予墨跟其他女人拥吻,她也只能咬牙吞泪,以为是自己做的不好,她不停的完善自己,尽力呵...
黑所有人严重ooc!真的ooc!真的ooc!无脑甜文勿代入现实这是个同人文男主小西弗一开始就是喜欢女主的不喜可点击退出←不是自谦,真的写的很尬1958年出生的佩妮,只不过比妹妹莉莉大上两岁,就承担起照顾她的义务,在60年代的英格兰,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麽的不真实。原本的佩妮渴望父母的爱,希望他们不要再偏心,可穿越来的她不在乎啊。在一次下水救人彻底恢复了前世记忆,得知自己生活在一本童话书里面时,她觉得一切都那麽不真实。在知道妹妹是救世主的母亲,蜘蛛尾巷的小男孩是深情反派,自己还是个恶毒炮灰的时候,佩妮她表示这配制很不错个鬼啊。没有什麽比能在这经济危机的年代,靠着物资和钱财度过这段时间更好的事了。佩妮没有魔法,但是妹妹他们去了霍格沃茨读书,最终走向的道路截然不同。至于魔法界…邓布利多…霍格沃茨什麽的…还得看安不全…如果有伏地魔在,拜拜,也不是非要去那座城堡。写小说就图一乐,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勿cue人参公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