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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速的大雨落在位于英国北部的苏格兰高地上,黑云沉沉压在天空顶端,能见度极差,一列红色的蒸汽火车沿着蜿蜒的河流边行驶着,远远望去只能看见数个小小窗口映照出的灯光。b字包厢里坐着两个年轻人,女孩穿着尼龙格子裙,披着厚厚的毛呢斗篷,脚上的龙皮靴子还沾着一点未干的水渍,她把长长的头发盘在脑后,只留几缕落在脸颊边,正是前往霍格莫德参加赫奇帕奇商会的斯黛拉,她理了理自己的围巾,有些紧张地看着门口来来往往的旅客。“放松点。”她对面的男人有着日耳曼血统的脸庞,即使穿着夹克也能看出他紧实的胸肌,斯多吉·波德摩抱着双臂,漫不经心道:“你记住自己是去参加商会的就好,我们只是顺路。”“我没做过这种事。”斯黛拉低声道,又去打量男人:“没想到您会选择他,我以为会是莱姆斯。”“莱姆斯从西南部回来了,最近总出现在对角巷,我不能假装成他。”伪装成斯多吉的布莱克说:“恰好斯多吉要在格里莫要待几天,我就用他的头发了。”“您要记得准时服用。”斯黛拉提醒道,看着布莱克口袋里露出一角的方形金属酒壶:“还好斯多吉喜欢喝酒。”“到地方之后,我们先各自办事。”他们没有把包厢拉门上的帘子拉上,布莱克盯着窗外,嘴上不停:“我会去猪头酒吧,你结束之后去找猪头酒吧的老板,暗号是米布米宝,他会带你来找我。”斯黛拉记下了,还没有开口说话,一个人从走廊穿过,伸头看了眼他们的包厢,是丹吉。“噢,斯黛拉!”他站在门外冲她打招呼,女孩心里一惊,第一时间看向布莱克,男人朝她微微点头,斯黛拉才站起身来拉开包厢门,男巫挤进来兴高采烈道:“我刚刚就说好像看到你了——弗洛林他们呢?”“进货去了,过两天从爱尔兰坐飞毯过去。”斯黛拉尽量表现正常:“真巧,我还没碰到其他商会的人。”“嗯哼,他们基本都定了后天的火车。”丹吉说:“我以为你会跟他们一起——提前去是有事?”斯黛拉含糊着,心下有些慌,她没想过提前三天坐火车去参加商会也会碰到熟人,理由还没找好,布莱克在一边说话了:“是我要她带我提前去霍格莫德转转的。”“噢。”本以为他只是陌生人的丹吉看了看两人:“斯黛拉,这是?”“斯多吉·波德摩。”布莱克站起来与他握手,不着痕迹地把斯黛拉拦在身后:“我对英国魔法界不熟,基本上都是在欧陆——我没想到这儿还有火车可以坐,可太有趣了。”“是啊!我也说这是英国独一份的旅行方式了。”说起旅行,丹吉兴奋起来:“看起来您是个专业观光客?波德摩先生。”“叫我斯多吉就好。”布莱克请他坐下:“当然,我喜欢到处闲逛。”“那可太棒了。”丹吉说,开始欢快地问起布莱克关于欧洲的一些风土人情,还有他们魔法世界有趣的地方。斯黛拉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她紧张地快晕过去了——梅林!布莱克又不是真的斯多吉,怎么会知道丹吉说的那些奇奇怪怪的地方?但她多虑了,布莱克像是真的在欧洲大陆生活多年似的,介绍起来头头是道,不比丹吉这个专业旅行社老板了解得少,到最后丹吉越来越激动,直言要去布莱克提的那几个地方实地考察,合适的话就加入到明年的目的地清单里。“——我建议你先去贝希特斯加登,在德国和奥地利交界,景色非常漂亮。”布莱克有些好笑地扫了一眼坐立不安的女孩,甚至当着两人的面大喇喇地喝了一口复方汤剂——丹吉完全没发现,还在和他探讨开辟路线以及和当地魔法部交涉的问题:“哦不,只要不去黑森林去找恶尔精,他们倒是不怎么在意这些。”布莱克说:“按流程办手续就好了。”火车渐渐减速,蒸汽在雨夜里拉出长长的一道,斯黛拉不敢相信他们俩居然聊了一路,最后丹吉满足地站起身,显然已经把布莱克当成靠谱的新朋友,他热情的拥抱了他,高大的礼帽歪在一边:“我身上没带什么好东西,下次让斯黛拉捎点阿伯加文尼产的威士忌给你,我和那儿的酒吧老板很熟——”“当然,我记着了。”布莱克说,大力拍了拍瘦高的男人,趁他不注意朝斯黛拉得意地眨了下眼,女孩抿着嘴,脸上红红的。“你不会以为我连这点小事都瞒不过去吧。”送走丹吉,布莱克伸手帮斯黛拉拿下车顶上的行李:“哈德温小姐,你实在太小看我。”“那可真是对不起,布——呃,先生。”赫奇帕奇嘀咕着,为自己刚刚的大惊小怪而难为情:“如果想要我夸您的学识渊博,我可以为您说上一个小时不重样的。”“洗耳恭听。”布莱克帮她拎起箱子,与她一起走下火车,冷风毫不留情地肆虐着,斯黛拉打了个哆嗦。“我住三把扫帚。”女孩仰起头说,呼出一口冷气,嘴唇立刻冻得发白,布莱克看了她一眼,他抽出魔杖给两人施了个避雨咒和温暖咒。“我送你过去。”他说:“酒吧老板给我叫了辆马车。”“啊?不,我自己——”斯黛拉吓了一跳,连连拒绝,而对方显然不会听她的话,他戴上帽子,拎起女孩的行李大步朝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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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西林作为沈成渊的好兄弟,亲眼见证了他和涂雪微数年来的爱情。每回涂雪微生病,沈成渊都会喊陆西林过去看诊。陆西林本以为自己的角色永远都会是庸俗故事里,霸道总裁身边的那个医生朋友。直到有一天,涂雪微问他,愿不愿意和她结婚。陆西林答应了。不负责版文案婚后有一回,陆西林和涂雪微吵架,他细数了那些年被沈成渊喊去给她看诊的情形,从感冒发烧到蚊虫叮咬,巨细靡遗。涂雪微...
上一世,姜亭月喜欢尚书府庶子陆慎,卑劣的靠她爹权势强逼陆慎娶她。可成婚後,她才知晓,原来他另有心上人,甚至连恢复太子身份登基後的第一件事,也是娶那人为後。而姜亭月,被囚禁在冷宫,有人给她送来一杯毒酒。毒酒入肠後,她没死,而是重生回了尚在闺阁时。这一年,她还未定亲,一切都未来得及发生,姜亭月果断放弃陆慎,转头准备改嫁旁人。宫中盛宴,他却强行掳走她,将她堵在假山後,语气冰冷,怎麽?你以为,招了我,还能嫁旁人?姜亭月雪腮花容冠绝京城,奈何上辈子是个恋爱脑,日日绕着陆慎转,一朝重生,她躲他比躲鬼还厉害。而探花郎陆慎,清冷矜贵,不假辞色,冷的仿若雕栏玉砌上的一堆雪,分外不近人情。姜亭月本以为陆慎会一直这麽冷下去,直到她开始准备嫁人,他一反常态,死缠烂打,非要娶她。後来,春宵酒暖,她面色酡红,酸软着腿从陆慎怀里醒过来,少年天子将玉玺塞她手中,嗓音喑哑,小月牙,江山给你,再跑,腿打断。...
专栏主攻预收求收藏~第一篇练笔之作,感谢喜欢,欢迎交流~季明是个幼稚鬼,长得高高大大,内心住着只二哈。十八岁那年他看上了高岭之花,揣着一颗少男心去表白,结果不仅被拒还被人摁墙上嘲讽了,玻璃心碎了一地,恼羞成怒绝了交。如今季明二十六岁,家里安排他去和高岭之花相亲,他心里又有了小想法。尽管高岭之花已经有一个谈了四年的男朋友,但在心底里季明已经管高岭之花叫老婆了。充满莫名自信的季明往高岭之花面前一戳,臭不要脸地说你好老婆,我们结婚。高岭之花?第二次被拒绝的季明心想,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结果不知怎麽回事,高岭之花老是出现在他生活里,慢慢地季明心里妒忌如野草般生长,他妒忌着高岭之花的现任,他想让高岭之花当自己的对象。经过一番努力挖墙脚後,好消息高岭之花跟现任分手了,季明上位指日可待。坏消息高岭之花是一本垃圾虐文里的渣攻,高岭之花的现任和高岭之花才是官配,而他自己只是一个背景板路人。那本垃圾虐文里主角分分合合,最後终成眷属达成happyending。季明内容标签强强都市天作之合青梅竹马轻松反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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