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4章(第1页)

姜艾盯着他,忽然慢慢、慢慢的勾起了嘴角,眼神里满是恶意,她轻轻的对着霍天青说:“她呀,好像刚刚死在水台小榭之中了。”

霍天青的脸立刻扭曲起来。

他早知闫铁珊会死,因为这是他与飞燕计划好的,但飞燕……飞燕怎么会……

他似乎能把自己的牙都咬碎了,从牙缝里挤出了一句:“是你?”

姜艾很开心。

他刚刚眼睛都不眨一下,就杀了这样多的年轻女孩子,此刻却因为另一个年轻女孩子的死而痛成这样。姜艾只觉得他活该的很,甚至还想多刺激他两句。

于是她便说:“你放心好了,上官飞燕做了那么多恶事,而我却让她死的很痛快。”

霍天青爆喝一声:“妖女!”便攻了上来。

他本就功夫深厚,此刻带着浓重杀意,招式更是凌厉。姜艾不动,人间的招数与她本就是无用。

只见树林之中,黑影婆娑,如蛇一样的在地上穿行。霍天青冲向姜艾,哪里注意的到脚下的异动,见姜艾不动,只当她是自暴自弃,自己不想活了,运气于掌上,欲要将她一掌击毙。

姜艾微笑了一下。

霍天青心中惊觉不对,正要后撤,黑蛇已经爬上他的脚踝,刹那之间,一条一条,一缕一缕的黑影已然将他紧紧缠绕。霍天青手腕一痛,已然被卸了力气。他被拉扯着向后退,乍见怪力乱神之事,心中惊恐已然大于愤怒,只觉后背一片冷汗。

膝上一痛,他趔趄了一下。立刻意识到,这妖物是想让他下跪,让他用一种屈辱的方式面对于她。

他愤怒的看着姜艾,牙齿紧紧的咬住了嘴唇,有血从他唇边滴下,膝盖的剧痛让他难以忍受,可是他仍然不愿意屈服,不愿意屈从于姜艾的意志。

骄傲、不愿屈服本是一种极好的品质,可这种品质放在他这样的人身上,姜艾只感觉到一种割裂感。

她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气。

霍天青血的味道钻进了她的鼻子,她鼻子动了动,忽然睁开了眼睛。

她盯着霍天青的眼睛,一字一顿的说:“浊气逼人,恶心。”

霍天青冷笑了一声,朗声说:“非人的下贱东西,也敢在此大放厥词。”

姜艾笑了笑,道:“你们人,好像总觉得自己是万物之灵,傲慢的很。”

霍天青哼了一声,不欲与她多言。

姜艾也不想与他这种人多说什么,便很直接了当的问道:“这兽首玉玦是哪里来的?”

霍天青微微怔了一下,冷硬道:“这乃是我送予飞燕的礼物。”

上官飞燕与他,相识已有一年之久。飞燕乃是一个十分倔强的女孩子,她很落魄,心中却憋着一股子劲儿。霍天青见过太多清风霁月的女子,无欲的近乎仙子,可是总觉得她们缺少了一股人的味道。

直到遇见了上官飞燕。

老实说,她是个有很多缺点的人。她爱财,见到宝玉美石,眼睛就挪不开。她的心中又充满了仇恨,提起折辱自己的伯父和堂姐,她总是那般的咬牙切齿。

她曾说过一件事,乃是同剪裁新衣有关。

幼时,她与丹凤同住,大金鹏王的王府之中日渐匮乏,无好料可裁缝,故而飞燕常穿丹凤的旧衣,飞燕不愿意,便闹着要新衣穿,丹凤便将自己的一件新衣给了她穿。

谁成想,穿上当日,被飞燕的父亲发现,大发雷霆,不管小女孩的脸面,大冬天在院子里将她外衣脱了,只余里衣。江南的冬天没有北方那样冷,可是却有绵绵细雨,冷到骨头缝里。

飞燕大哭求饶,他父亲却告诫她说:丹凤才是真公主,她永远不能僭越到去讨要公主的衣裳穿。

当时,霍天青与她不过新鲜,见她穿衣一定要穿新衣,又多惦记珠宝首饰,顿觉她俗气。飞燕夜半,喝醉了酒,将这件事哭着讲给他听,霍天青才知道她竟有过这样痛苦的童年。

于是怜惜与同情顿起。

一个男人,若是开始深切的同情一个女人,那么距离他死心塌地的爱上她也就不远了。

或许,是因为他身边的人都太干净、太伟光正,所以见到飞燕这般的女子时,他就无法自拔的陷了进去。

所以与她狼狈为奸,设计杀上官丹凤、杀大金鹏王,骗陆小凤、花满楼,借刀杀人,取闫铁珊性命,接下来,他们的计划还有好多好多步,谁成想……

飞燕竟是死了。

他只觉得心抽动的痛着,想到飞燕音容笑貌,痛苦已经爬上了他的脸庞。

那妖女没有任何感情的话又传进了他的耳朵,她说:“我又没问你送没送她,我只问你,这东西哪里来的。”

他忽然吼道:“杀了我!我绝不会告诉你的!”

姜艾不理他,自顾自道:“你送给飞燕这礼物,怕不是自己拿了好玉雕刻的吧?此玉之上,带着煞气,与闫铁珊所带的鸽血红扳指之上一模一样,二者同出一处,霍天青,你乃是珠光宝气阁的大总管,难道此物,乃是你偷盗阁中之物?”

霍天青不肯说话。

他这样的人,又不缺什么东西,怎么会去偷珠光宝气阁的东西呢?可惜的是,他虽然如此,上官飞燕却并非如此。他与飞燕在阁中相会,飞燕看见了那一样东西,她被吓了一跳,可是随后便被那东西的华美所吸引。

“那东西”是一具宝石骷髅。

森森白骨之上穿着华服美裳,两个黑洞洞的眼眶如此深邃,好像可以通往什么不可名状的地方。那骷髅的牙掉了几颗,被用上好的白玉镶嵌,光泽温润。它的手骨上,每个指节都套了红宝石的戒指,手背上缠着一串大小、色泽均相近的珍珠。而它的华服之上,更是点缀着无数珠宝首饰。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弦音许长夏

弦音许长夏

双洁救赎双向暗恋美术生设定日久生情为了躲避校园霸凌,朱弦抱上了校霸许肆的大腿,久而久之,发现这个表面高冷的大佬,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挖掘秘密的过程中,朱弦也渐渐的迷失了自己。高三暑假结束後,成为过去的不仅仅是曾经的高中时光,还有许肆,这个曾经给她带来曙光的人,在她艺考後,就消失了,就像是从来不曾出现过一样。九年後,消失的混蛋又再次出现,黏在她的身边,像牛皮糖一样。某人浑身淋透了,可怜巴巴的敲响她家的门,黑色的衬衫打湿在身上,那身材,堪比米开朗基罗的雕塑一般。开门的朱弦像极了古代被狐狸精勾引的书生。许肆委屈道小满,我无路可去了。朱弦嗤笑一声谁说的,你不是还有死路一条呢吗?牛皮糖改换战术,变成了田螺姑娘,硬挤进了她的家门,时移势易,角色颠倒,变成了校霸极力的讨好,时不时还偷吃个豆腐。朱弦忍无可忍你能不能把你脑袋里的黄色都清掉?许肆我认为人生就该是五颜六色的。朱弦在此承诺,稳更,绝不断内容标签都市校园美强惨暗恋HE救赎其它双结,相互奔赴,少年少女相识相知...

离婚(H)

离婚(H)

冯榕榕嫁给易瑾恒十年了,他帅气多金,被评为女生心目中最具性幻想对象第一名。  两人性生活和谐,他也不出轨,不像其他霸总玩明星网红,给她一张附属卡,高定随便她买,钱随她花。  婆婆把她当女儿,哪怕她一直没怀孕...

假少爷要当万人嫌

假少爷要当万人嫌

遇事不慌稳的一批真少爷攻×阴暗爬行浪的一批假少爷受方辞作为真假少爷文中的假少爷,虽然是主角,但一点剧情不走,以至于世界差点崩溃。作为惩罚,他重生了,并沦落为短命炮灰,失去主角光环×1万人迷光环×1。按照故事走向,他会变成猫嫌狗憎的万人嫌,被养父母赶出家门净身出户,被逼迫捐肾,最后遭遇车祸横死街头。虽说只要他老实做人,不作妖不搞事,完全可以衣食无忧过完下半辈子。可惜方辞摩拳擦掌人之将死,就得无恶不作放飞自我。如果一定要下线,那肯定要变成主角这辈子都忘不掉的心理阴影啊。于是剧情还没开始,他就把真少爷林宿堵在和爸妈一墙之隔的门口,把人强吻了。面对流着眼泪认亲的生母,方辞说知道你为什么重病吗?这叫报应。被未婚妻撞破接吻现场,方辞淡然一笑在我面前,林宿就得夹起尾巴做人,任我摆布。被好兄弟发现身世,方辞面不改色就你这样的蠢货,我动动手指就能让你身败名裂。经过一系列作天作地的为非作歹,方辞终于刷满主角团的厌恶...

一品侯爵

一品侯爵

大明末年,朝堂党同伐异,一片混乱。国家风雨飘摇,四面楚歌。  李沐不过一介白身,姻缘巧合之下,有幸成为宁远伯李成梁的世孙,靠着祖上爵位混军功,居然已经官居...

[HP/斯内普]十四行诗

[HP/斯内普]十四行诗

文笔不佳,为爱发电。激情産物,预计中篇。段评已开,欢迎建设。有益探讨,拒绝挑刺。如果我在今晚死去,我愿承认我爱你。1971年,西弗勒斯斯内普拥有一个美丽又丑陋的镜像。他不爱看她的眼睛,因为那里充斥着不真实,且一点也不像太阳。1978年,多尔芬罗尔不相信姐姐说的话。斯内普跟她是两位天才,也是桃色新闻的主角。他知道他们可以做情人,可以做敌人,但绝不可能成为夫妻。1979年,纳西莎马尔福猜测她会背叛组织。她会在胜利前夕做出不明智的举动,与她那对爱一窍不通的丈夫一起。1980年,黑魔王依旧不懂爱是什麽。如果西弗勒斯狠下心杀了她,万事大吉。但他们交换魔杖,成为了预言里曾三次抵抗的家庭。1997年,阿不思邓布利多将所有计划和盘托出。而他此时才终于了解,西弗勒斯与她有个约定她替他在狱中忏悔,他代她拯救曾无力相救之人。1999年,伊莫金弗利用几段记忆拼凑父母的一生。她只能凭着那些只言片语推测,他们相爱,也爱着她。但他们太过愧疚,于是连告别也不曾留下。阅前必读双死BE谁都别想洗白两位主角性格都不怎麽好!感情有点病态!!两位主角都有杀人情节(不是AD)有吸烟饮酒类隐晦描写,有害健康勿学。非传统意义救赎文,主打自己救赎自己,悔过来修补灵魂。男主视角,男主的心理描写较多。无女主视角,女主得到的第三人称叙述较多。角色立场不代表作者立场,一个角色所思所想也仅仅是从他自身角度出发的,并不能代表任何事实,但上帝视角的我们可以思考更多。中篇作品,时间线比较跳脱,不影响阅读。群像回忆视角。封面画师业界毒瘤相关的两篇预收文在专栏,感兴趣的大人可以看看→HP斯内普指骨丶HP哈利我不是救世主内容标签西方名着英美衍生悲剧群像其它HP...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