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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是这条街最会偷的仔(第1页)

1.我是这条街最会偷的仔!

方简,人如其名,简简单单的,作为混迹市井的小小混混,十岁的他只用一招,就能偷遍整条街,失主还不会察觉。直到失主回过神一看,哎呀,我的钱袋玉佩手镯呢?!而方简呢,早就带着东西逃之夭夭了~不是方简吹,这一招,除了他,没有其他人会!

方简是个孤儿。据捡到他的老瞎子乞丐回忆初次遇到方简的时候说,那是在一个飘雪的冬天……

那一年的冬天,天空中飘着鹅毛大雪,气温降到了极致。家家户户都躲在屋里烤炭火,街上行人稀疏,有一个老乞丐窝在墙角,已经十来天没有人施舍一分钱,一点口粮了……眼瞅着老乞丐快要撑不下去了,有个衣着华丽的女子过来,抱了个婴孩放在他的面前……

婴孩用上好的布料裹着,脖子上戴着一个玉佩,玉料看着极好。那名女子将钱袋和一些吃食给了老乞丐,对老乞丐说,“此子名方简,望先生好好待他……”然後就转身离去。

方简一直以为这老乞丐是瞎编的,谁家送孩子不送个普通人家,哪有人送乞丐的!还是个瞎乞丐!他肯定是这个老乞丐从哪里拐骗来的,老乞丐怕他报复,就编个说辞蒙他!

但是老乞丐虽然人不靠谱,也确实没怎麽亏待过他。从小带着他行乞,老乞丐总是等他吃饱了再吃他剩下的,也没让他饿着;虽然说不能穿上什麽好的新衣服,但是还是有好几套,不像有的小乞丐,一年到头都是那一套。

老乞丐一直想送他去学堂,好不容易攒够了钱,就盼着他去学堂读书。可是他呆不住,隔天就在夫子那儿把学费骗到了手,然後退学混迹市井。气的老乞丐抡起打狗棒就要打他,可他跑的快,老乞丐又看不见,就在他们常住的小破庙里转圈圈,惹的其他乞丐哈哈大笑。

除此之外,方简还无师自通了一门绝技,偷东西。

他偷东西最喜欢先观察好目标。最好下手的是把东西露在外面又没有警惕心的女孩子。一般女孩子都喜欢把漂亮的钱袋啥的露在外面,又不注意观察环境,极容易被他得手。其次就是看起来呆头呆脑的书生,粗心大意的。但是他一般不偷读书人,他知道寒窗苦读的不容易,他自己读不进去书,也不能断了别人的路呀!还有一种就是纨绔子弟,衣着华丽,说话吊儿郎当找不着北的,十句话有九句话不离他家谁谁谁,这种的,就是冤大头!

他看准目标後,先悄悄接近目标,要麽趁对方不注意一下子拿了东西就走,要麽和对方擦身而过的时候手一下子就伸向看好的物品,拿了就梭边边,一溜烟消失无影。

一般情况下,方简没有失手过。一来,他个子小,不引人注意;二来,他手速和跑的速度都快,再加上他在这条街混了这麽久,这条街哪里多了只蚂蚁他都知道,即使对方被偷了之後反应过来了,转头来找他的时候他早就凭借着对地形的熟悉和抹油的脚跑远了。但是今天,他以为自己挑了个软柿子,没想到他遇上了个铁板……他被对方逮住了……而此事就说来话长了……

今儿个一大早,按方简平日里的习惯,他到了他的根据地,城西最繁华的一条街,嘴边叼根狗尾巴草坐在墙边开始观察今天的开张目标。他的身边坐着几个和他差不多大,甚至比他小些的小乞丐们,他们殷勤的给他捶腿捏肩,都张着星星眼看着他们的老大,从未失手的“神偷手”!

方简得意的看着他的小弟们,试图找个机会给小弟们露一手,显一显他的“神威”!然後从城门过来了一个疑似目标人物的公子。来人着一身白色的缎子衣袍,袍内露出银色镂空木槿花的镶边。腰系玉带,手持象牙的折扇。方简一眼就看中挂在身旁的玉佩,这个公子哥,就是他的目标!

他擡手,示意他的小弟们安静下来。他的小弟们知道这是大哥的目标来了!然後压着一颗紧张激动的心就看着方简开始悄悄接近目标公子哥了!小弟们眼中浮现出崇拜的神色,他们眼睛瞪的大大的,不愿意错过方简的一举一动,要是能从方简的动作里学会一招半式,他们偷一次得的钱抵他们行乞几日了!

方简按着平日的套路,悄无声息的接近那个公子哥,然後在对方看着路边摊位上货物的时候他伸手一掏,玉佩轻轻松松得手~但是他还没来得及高兴撤离,一只手就握住了他拿着玉佩的手腕……

“小小年纪,就学会偷盗了?”对方开口,是极好听的男中音,声音清冷中不带任何情感。方简手腕一阵刺痛,玉佩稳稳当当落在了对方手中。

方简大脑极快的转了个弯,“救命啊!非礼啊!”他捏着嗓子开始吼,果然,其他路人都被他吸引了注意力。他本来样貌生的好看,虽然是个乞丐,穿的蓬头垢面,但是依旧掩盖不住他乖巧的五官,而他捏着嗓子一喊,十成十的像个被调戏的小姑娘。

这一招他以前用过,那是个看起来五大三粗的汉子,也是他第一次失手。他当时扯开嗓子一喊,路人的注意力都被他吸引了过去,纷纷开始对那个大汉指指点点,反而弄的那个大汉难堪至极,他便顺势跑了。但是他没想到,今天遇到了个铁板?

“不好意思,家妹让大家见笑了,家里人想让她去学堂,她不肯,逃了家扮成乞丐躲避家里人,这下好不容易被我捉住了,打扰大家了。”

路人听他这麽说,这是人家的家务事,哪里管的着啊,就又纷纷散了……

“?!”还可以这样吗?方简顿时感觉大祸临头……他向他的小弟们看去,想给小弟们递个求救的眼神。结果没想到他的那群小弟们,在见他被捉住了之後,早就作鸟兽状跑了……鸟兽状跑了……跑了……

“哈哈哈,这位大哥,我呢,是个男孩子,也不认识你那个什麽家妹,我们……是不是有什麽误会呀?嘿嘿……”方简讨好的笑笑。

“哦?误会,什麽误会?偷东西当场被抓,还能有什麽误会?”对方看着他,神色依旧清冷,语气平稳连变都不带变的。

“此言差矣啊大哥!这怎麽能叫偷呢!我……小弟就是看大哥您这玉佩长得好看,想借来观摩观摩而已嘛……”说到最後方简的声音愈发小了下去……阴沟里翻船啊这是!偷东西当场被抓……老天呐!这是要亡他吗?!他英勇的“神偷”生涯就要这样结束了吗?!

“哦?你现在看到了,好看吗?”对方拿着玉佩,看着他。

“好看!好看!”方简忙不叠点头,生怕对方一个想不开给他扭送到官府去了。他们乞丐堆堆里之前有个人偷了个嚣张跋扈的纨绔,本来就只偷了个不值钱的小玩意儿,但是那个纨绔非拧着他不放,最後送到官府,弄了点手段活生生打死在了大牢里……一想到对方被送出来时候的血肉模糊的样子……他当时吓得好几个晚上没睡好觉……

“说吧,私了还是公了?”对方开口的声音依旧不带一丝情感。

“啊……?公……公了怎麽了?去……官府吗?不不不!我不去!打死我也不去官府!”方简一听公了,吓得舌头都捋不直了,差点想拔腿就跑!夭寿啦!官府那个吃人不偿命的地方!他宁愿被一抹脖子杀死死的痛痛快快的也不愿意进去被活活打死!

“哦?”没想到天不怕地不怕的少年也会怕官府,林抚风突然来了兴趣。

林抚风此次过来厉京本来是为了来参加十年一次的武林大会。老盟主年事过高,到了该退位的时候,此次武林大会就是为了选出下一任武林盟主。而他作为正然盟掌门,被邀请来参加此次武林大会。

他昨日刚到厉京,武林大会于明天开始,那会遇到一位许久不见的好友约他晚上吃酒。他本想今早逛逛厉京,结果没想到遇到这麽个有趣的事。

他看着被自己逮住却丝毫不露怯的少年。他以为自己抓住了对方对方就会束手就擒,没想到这少年伶牙俐齿的,差点给他带来麻烦的时候还不忘给自己洗脱罪名,真是有趣的少年,“既然如此,就私了吧。”

“私……私了怎麽了?”方简一听,不禁松了口气,只要不把他送去官府一切好说!

“做我的贴身小厮,每月二钱银子,每个季度两套新衣服,食宿随我。”

“……啊?”这……方简打量了一下这个看起来挺大款的公子,莫不是有钱人脑子都有问题?

“不行就去官府吧。”

“不不不,行行行!特别行!可以!绝对没问题!”方简顿时又点头捣蒜,官府!夭寿啊!“但是,那个……我……我是由一个老乞丐带大的,要是跟了公子的话,我得跟老乞丐说一声吧……”

“那是自然,我随你去吧。”对方淡淡的回应。

然後方简就苦逼兮兮的,拔腿带对方去他们的乞丐堆堆了……他为什麽就失手了啊!他的自由生活啊!从此不再啊!他的内心在滴血哀嚎啊!这该死的自信啊,让他心在痛泪在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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