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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只会爱一个男人一次,每当人死爱消,我就会选择在“相遇”之前复生,从一开始就与他们互不相识、毫无交集,他们不明原因的二次死亡自然也就与我无关,哪怕是上帝都不能判我有罪。
我不会记得那些死去的人,但我会铭记每一段被我亲手葬送的爱情。
于是透过那半颗被人捧在手中,还在流淌鲜血和脑浆的残破头颅,我再一次回忆起多年前怦然心动的一瞬间。
他是我历任男友中最为鲜明的一位。
我们交往的时间不长,我承认最初只是贪图他的美色,和所有缠绵悱恻的爱情一样,区别在于他是他们之中唯一一个货真价实的人渣。
他的真实身份是字面意义的少女杀手,资历比我更为久远,偏好温柔多情的女性,处心积虑地接近她们攻略身心,待到她们深陷情网之后才会露出原型,最终将她们雕琢成连我都会在赞叹之余略感反胃的艺术品,早已在通缉榜上赫赫有名,简直与我天生一对。
我们互为猎物与捕手,既不追究彼此的过去,也不期盼共同的未来,只是在虚伪的爱情中周旋起舞,活在当下假装甜蜜热恋。
他美丽的容颜与腐朽的灵魂令我深爱,但始终没有萌生让我饥渴与战栗的悸动,我的心一直静如止水。
就在我打算结束这段日渐无味的恋情时,他突然在某次出差后为我带回一份惊喜大礼——
一对泡在福尔马林里的火红眼。
非常新鲜,非常美丽,瞳孔中痛苦憎恨的火焰仍有余烬,刚刚从一个人的眼眶中挖出来没几天。
他说火红眼与我同样像火一样热烈的红发极为相称,让他一看就觉得必须为我妆点,这对眼睛是他亲手摘除,亲自封存,甚至为此跟他的同伴打了一架,因为他让他们少了一件交差的任务道具,而火红眼在黑市上更是千金难求。
我喜欢人类由生到死的瞬间,没有收藏尸体及其零部件的偏门爱好,那对火红眼也没有打动我。
但奇怪的是,我的灵魂依然被他点燃,就像我觉醒能力那天杀死的第一个男人,他们都让我的心脏砰砰作响。
眼中不由自主涌出泪水,我与他紧密相拥,在他看不见的后背,我脱掉从不离身的第二层皮肤般轻薄的手套,哽咽着问出那能够让我无上幸福的话语——
‘亲爱的,你愿意和我一起下地狱吗?’
‘当然,亲爱的。’
他同样喜悦地回道。
我们几乎在同时动手,利刃从后方刺穿我剧烈跳动的心脏,而我双手间黑色的日月印记已经先一步重叠触发。
粉身碎骨的剧痛将我送上至福的巅峰,当我重新睁开眼时依然残留在体内,经久不散。
我再一次完美地获得了爱与安宁。
屈指算来,那已经是将近七年前的事。
当时我选择的复活时间要更早上半年,我没有理会他在街边咖啡馆的搭讪,而是转头离开与他邂逅的城市,前往另一片大陆。
他二次死亡时我正处在能力冷却期,刚刚决定在一个合我心意的新城市落脚,重拾平静安稳的工作与生活,短短半年就让我付出三倍代价,连环杀手和普通人的利率就是不一样。
这个世界每天都在发生匪夷所思的离奇死亡,他的死期就像所有前男友的生日,想起来时才发现已经过了点,我再次得知和他有关的消息是在特殊群体内部流通的网路上,却并非他本人。
当时有大量火红眼流入黑市,让全世界的人体收藏家过节般沸腾起来,好事者追根溯源,查出窟卢塔族已经遭人屠灭,据说现场惨不忍睹,遭到虐杀的遗体旁留有疑似凶手留下的讯息,上面写着我非常熟悉的一句话——
‘我们不拒绝任何东西,所以也别想夺走我们任何东西。’
看到这里我不禁头皮发麻,生出一种劫后余生的庆幸。
我的故乡非常封闭,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因为封闭,所以无力又尖锐,抗击外界伤害的方式只会以暴制暴,当然我并不反对血债血偿。
其中有一个团体可以说是故乡意志的集中体现,他们自称旅团,别号蜘蛛,神出鬼没,无人知晓其真容,包括我。
何其凑巧,何其倒霉,我那死鬼男友竟然是幻影旅团的成员,虽然我在他身上见过蜘蛛刺青,但谁能想到一个本该和故乡一样排外的团体居然会吸纳外人。
还好他已经死透了,而我远在天边,全无关联。
——这是七年前天真又幸运的我。
如今的我再次重回那个节点,但是非常不幸,我出现的地方是我本该不在的男友去世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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