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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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里树下,墨发女人立于石桌前,正扶袖运笔,面上敛色,唯剩点聚精会神的淡漠。

祝卿安只见到师尊,周身疲惫便散去大半,不由已放柔眉梢,血色眸子满含温润。

她就这样默默在不远处候了许久。

原本,香囊的事算是遮掩过去,祝卿安刚刚舒了一口气,就被沈三娘突如其来的问题问住。

做了几根?什么意思?

“三娘这是何意?”连当家也不叫了,改直呼对方的名字。

那手绳虽然比不得金器银器,可末尾的那颗珠子可是她从耳坠上卸下来的——虽然最初逃婚之际,祝卿安在挑选值钱收拾的时候并未选中那对耳坠。

耳坠做工粗糙,不过上面坠着的两颗珍珠色泽还算莹润,祝卿安便将两颗珠子拆下,一颗编进越尔的手绳,另一颗穿了做了吊坠,现在就藏在自己颈间。

万一哪天突然跑路,来不及收拾细软,戴着跑倒也方便。

如今于她来说,一毫一厘皆是宝贵。那可都是她的保命钱啊!

虽然心里这般想,但祝卿安面上不显,仍旧一副质问的模样:“难道在三娘心中,卿卿是什么很闲的人吗?平白无故地,随便来个人我便要编一条长命绦?”

所以我真的不觉得无聊,你别再没事找事让我做什么香囊了!

“卿卿只是一届弱女子,不是普度众生的菩萨,精力只有那么多,做不到越及那么多人!”

祝卿安故意气呼呼地转过身去,又补了一句:“卿卿心粗手笨,日后,当家还是莫要在从卿卿这里讨东西了。”

祝卿安感叹,果然自己反应快,看准时期立刻拿出一副娇小姐的款儿来,彻底绝了对方再让自己绣个什么荷包香囊的路。

不过,祝卿安敢这般得寸进尺,也是因为刚刚越尔没有将手绳当场扯下来,反而细致地藏进袖口的缘故。她看得出来,这份礼物沈三娘很喜欢,问得那句大概率也只是气话。

另一边,越尔倒是第一次见女子这般。

在她的成长经历当中,最娇弱的应当就是表妹沈蓉了。但越尔与她私交并不多,平日里身边除了那些军营的武士,便就只有苏昭云、蓝溪和紫莹三人了。

蓝溪、紫莹自小跟着她习武自是不必说,至于苏昭云,乃是自己父亲从南疆救下的一个女子。

当时桑邪频频来犯,与桑邪相连的南疆又瘟疫连连,朝堂上各家都不愿前往,唯有越尔的父亲永宁侯只身率军前往,带着五百人,用自己的血肉为大周朝拼出一条血路来。

听归来的副将说,刚一进入南疆的地界,便看见尸横遍野。倒下的人们皮肤溃烂,血肉模糊。

而在这其中,有一个小儿侥幸还有一口气。永宁侯当时出征,除了五百精锐外,还有一支十位医官组成的队伍。

苏昭云,就是当时被救下的第一人。

她的父母亲早就死在瘟疫中,待人康复后,永宁侯看她与越尔年岁相近,便将其带在身边。

苏昭云便跟着那十位医官一起,帮着他们打下手。

后来,永安侯被从沙场就回来的时候,只剩下一口气。敌军意欲用火将其捆住,永安侯骑着战马,带着身后的战士,冲出火焰的包围圈,以至于最后,浑身反而皮肤都被烈火灼伤。

看着骇人。盛京,将军府。

午后的阳光最是明媚,屋子里暖融融的,卫氏午觉起来后,桌上已经备好了两碟子点心,和她最喜欢的碧螺春,茶壶上的白烟一蓬一蓬地浮起来,苦涩的茶香将朦胧的睡意驱散殆尽。

午后用些茶点,是盛京城贵夫人们的习惯。

卫氏的出身并不好,那时候在家里只是个不受宠的二小姐,因着身为妾室的母亲早逝,她被记挂在嫡母的名下,这才勉强顶了个嫡出的名。

嫡出归嫡出,到底是名不正言不顺,在娘家的时候,衣食住行皆是下等,就连嫡长姐身边的贴身丫鬟,穿戴都比她体面些。

好在,她给自己搏了一个好前程,那时候祝老爷还只是个安抚使司副使,这些年来一路高升,成了如今的镇国将军。

她跟着一并,成了如今的将军夫人。

说起祝淮安,虽然对她冷淡了些,但这些年到底是没领回来什么莺莺燕燕,甚至连个侍妾都不曾有。

这盛京城中,无人不羡慕她的好福气。

可就在那年,外出凯旋的祝淮安抱回一个襁褓里的婴孩,说是吃醉了酒,与一女子所生。

可惜,对方生下孩子便撒手人寰,所以这孩子要记挂在她的名下,跟自己的女儿一样,入族谱,取名卿安。

渐渐地,卫氏发现自家老爷的注意力全部落在这个祝卿安的身上,自己给他生下两儿一女,可他却最偏心那个野女人的孩子。

每次征战归来,也定是先去看那个野孩子,而且自从她的出现,夫君跟自己相处的时间就更少了。

渐渐地,祝卿安成了卫氏眼里的一根刺。

但无所谓,眼下,这根刺却再也不会伤害到她了。

想到这,卫氏的胃口都敞开了几分,愈发觉得桌上的茶点香甜诱人。

接过侍女递来的茶盏,卫氏吩咐:“去大少爷那问问,负责送人的王武回来没有。”

这边,捉住了祝卿安的王武,可谓乐开了花,忙笑着抱拳:“可不是么!这俗话说得好,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公子今日所为,真是功德无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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