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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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来自地狱的猎人(第1页)

讲到这个故事,必须还要再一次地剥开我的伤口,说实话,我不想再去回忆,回忆一些人,回忆一些事,因为对于我来说,这辈子再也没有比这更悲哀的事情了。

但生活还要继续,人总是要向前看的嘛!毕竟事情已经过去了,但愿她们也能看见。也但愿她们也能知道。他们一家,我从来都不曾忘记。接下来重新讲我的故事!

这一年,也是彩凤一家离开的这一年下半年。由于彩凤一家突然离开。事情也太过于突然。在我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的情况下,给我的心灵上狠狠一击。让我猝不及防!因此,我生病了。什么病?当时那个年代也没有去医院检查过,就是心疼并伴随着严重的嗜睡,疼起来生不如死的那种疼。只要缓过来,我就会昏昏睡去。就如死了一样。而这一次对我来说无异于死过一次,因此,我也一直都认为我死了一次,只不过我又重新活了过来,所以我们也认为,我来自于地狱,一个来自地狱的猎人。

至于学徒?还学个屁呀!妈的,因为这我和我父亲大吵了一架,以后半年都没有说过一句话,若不是他给我找地方学徒,也不会生这样的事情。对他,我只有恨,浓浓的恨。无法原谅。故事也是生在我重新活过来的这几年。

事情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也吃了两个多月的中药,我的病也好了许多,我的身体也慢慢的恢复了过来。就是到了现在,我也不知道那一段时间我是怎么熬过来的。真的感觉死过一回,若不是我有着强大的内心。说不定当时的也会疯掉,就如兵兵一样。死!大概也不过如此吧!而我却觉得,死了也许比这样活着舒服多了吧。

这一天下午,也是两个月以来,我第一次走出了家门,而这段时间我一直在家里的尿桶里上厕所。也是我妈一直开导我,侍候我,陪着我度过了那一段不堪回的时光。

我来到了院子里,秋日的阳光十分耀眼,刺的我睁不开眼睛。等适应了院子里强烈的光线以后,我才慢慢的睁开了眼睛看了看这熟悉的天空。今天的天气格外晴朗,蔚蓝的天空中没有一丝丝云彩,院子里纹丝不动的大树也代表着此刻没有一丝丝风。枝头上成群的麻雀叽叽喳喳不厌其烦地叫着。可能是秋天到了,它们也能吃得饱了,也就有了力气尽情地歌唱了。

刺眼的阳光毫不吝啬地照耀着大地,好像是催促着庄稼快点成熟一样!嘎——嘎——一群大雁排着人字从天空中飞过,留下一阵阵清脆的雁鸣。好像是提醒着人们秋天到了,我们该回南方去了。

多么美好的季节啊,秋天,代表着收获。人们大半年的辛勤付出,也到了该收获的时候了。秋天,也是农民最喜欢的季节。当然,也是我最爱的季节!每当这个季节,我就是不用带任何干粮出去,三五天也不会饿死,地里的玉米棒子,土豆等等都可以拿来烤熟了充饥。

我暖暖的晒着太阳,却突然间想起来,半年没有擦过枪了,也不知道锈成啥样子了。想到这里,我快步走向耳房,把枪拿了出来,果然,枪管上早已锈迹斑斑!我心疼的吹了吹枪身,把落在上面的灰尘吹去,又一次仔细的打量起这杆老枪来。它曾给过我多少的快乐,陪着我度过了多少愉快的时光,也见证了我和兵兵深厚的友谊和彩凤刻骨铭心的爱情。我把枪搂在怀里,用我火热的脸颊贴着它冰凉的枪身,凉凉的,很是舒服,我闭上眼睛体会着它的温度,心里很是舒服。

过了一会儿,我睁开眼睛,轻声对着枪说道,老朋友,又见面了。我知道,它永远不会背叛我,若是法律允许,我多么愿意永远留着它。那么,如果将来有一天我不在了,它也就可以永远地陪在身边。一起腐烂。一起重生。

说起来也是奇怪,当我把枪拿在手里的那一刻开始,一种熟悉的幸福感油然而生。至少,我还拥有它,至少,它还可以陪着我驰骋在一望无际的荒野,也可以穿梭在人迹罕见的山林。有了它,我可以说走就走,可以信马由缰,可以无所顾忌的几天不回家,更可以就地搭个窝棚过夜,不惧怕任何狼虫虎豹,不惧怕任何的魑魅魍魉。它,是我的依靠,也是我活下去的信念。

我把它紧紧的抱在胸前,再一次闭上眼睛,去享受着这种别人无法体会到的幸福,也享受着这种别人无法体会过的安宁。学徒有什么用?也许不去学徒,结局也不会是这个样子。我的眼睛又不知不觉的湿润了,眼泪不争气的流了下来。心,又开始隐隐地痛了。我赶紧转移着我的思绪,不能再想她,不然,这种病永远不会好。

我提着枪出了院子,拉了拉枪栓,锈了,拉得很费力,我心疼的看着它,把枪管靠近我的唇边,轻轻的亲吻着它,我的思绪又让我想起了和她接吻的那一刻。熟悉的硫磺味道把我拉回了现实。我自嘲地笑了笑,唉!也许忘记她可能真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甚至是一辈子吧。

我来到屋檐底下,慢慢的坐了下来,把枪搂在怀里,掏出一根烟来,猛吸几口,浓烈的烟雾划过我的气管,再经过我的肺,然后融入到血液,再从我鼻腔里源源不断地喷出来,这种感觉让我很是舒服,一阵酥麻的感觉传来,也让我禁不住浑身软。

我喜欢抽烟,早已经习惯了烟雾划过咽喉感觉。也喜欢它带给我浑身酥麻的感觉,因为它能让我在最短的时间里平复我激动的内心。尽管很多人都说,吸烟有害健康,但不得不承认的是,它对吸烟的人来说,有着任何东西都代替不了的地位。直到现在,我都无法戒掉。

我把枪端了起来,瞄着树上的麻雀,枪感还在,我很自信,若是装好了打一枪,树上至少能掉下二十只麻雀来。若是等它们落在地上,我保证一枪能打五十只以上,这种自信是自内心的。因为,现在的我,是一个真正的猎人了。

我曾经打过很多狍子,打过獾子,也打过狐狸。甚至还有凶猛的山狸子(猞猁)。哼哼!只要枪在手,就是狼,老子一人也敢打。现在,死亡对于我来说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那控制不住的回忆和让我无法承受的心疼。其它的又有什么可怕的呢?男人本就该无所畏惧,男人本就该勇往直前!

一根烟抽完了,我扔了烟头,看着院子里几棵即将变黄的杨树叶子,我突然有了一种出去走几天的打算,背上枪,信马由缰。去看看那五彩斑斓的山川,去看看那流水潺潺的小溪,再去享受一下一个人在窝棚里孤独。对,我站了起来,自言自语的说道,走——走到哪算哪!让自己真正的放松一下。让自己重新回归山林。回归到大自然。突然想起一句电影里的台词,我——国栋又回来啦……。

我找来擦枪的毛巾和枪油,把枪拴卸了下来,用枪油仔仔细细的涂抹了一遍,又抽了一根烟,我才拿起毛巾仔细的擦拭起来。一个小时以后,枪,恢复了它本来的颜色,光滑油亮的枪托也恢复了它本来的细腻。黝黑的枪管也散着阵阵寒光。我一直认为,枪是有灵性的,只要你对它好,它也绝不会辜负你。当你端起枪的那一刻,熟悉的枪感和自信也会随之而来,让你得心应手,弹无虚。此刻,我的内心无比的平静,毫无波澜。等枪收拾好了,我看了看表,已是下午五点多了。我又开始整理着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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