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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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第1页)

小炒店的门面,正对一间青砖色的小教堂,由二十世纪初传教士所建,门时常敞开着,早已失去礼拜功能。它就那样张着口,任由人们进出参观,不再发出任何声音。教堂的北侧伏着一堵更显斑驳的土色墙壁,上缘爬满长势喜人的三角梅,一帘瀑布般垂下,玫红色混着绿色延伸到更北侧的两层楼建筑,那就是他们的下一站——捞月酒吧。怪事一桩,无论花开得多繁茂,也始终爬不到这家酒吧的招牌上。

叶一舟提前跟老板预留了位置,吃过晚餐,九点钟前后,初颉第一次走进林祖清的酒吧。一层大门开着,右手边有间杂物室,从正对着门口的楼梯上到二楼,才是酒精的主战场。初颉环顾四周,觉得这里在陈设上与其他酒吧没有太大差异。但很快她便发现了一处舒服的所在——二楼东南侧角落那个只放得下一张二人桌的小阳台,想安静地聊天就把木门关起来,想放空就看看楼下那些有东张西望慢悠悠的游客,想认真喝酒就打开门在对面驻场歌手的吟唱中随机抓取一点酒兴……

叶一舟找老板留的就是这张桌。他认为初颉即使想要主动置身在热闹中,此时仍是需要独立空间的。初颉心满意足地坐下,除了偶尔传来旁边那桌本地人大声地吹牛些闹心之外,一切都很美好。听着歌手从调动气氛的摇滚唱到引人愁肠的苦情歌,再到假装看淡的民谣。一套流程下来,时间转到十一点,古城管理部门规定每晚从这个时间起,城内不允许用音响演出,防止扰民。而所有酒吧都会继续他们的表演,大都只需要吉他、手鼓和喉咙。

林祖清手里握着一瓶罗斯福10号向小阳台这边靠近。全场喝到只差最后一口气就尽兴时,酒吧老板往往会挨桌敬酒,关照大家今晚一定喝好。同时也会顺便观察各桌客人的情况,有没有喝多需要处理的,或者气氛不对需要调解的。

“能不能离我远点,今晚碰到我腿三次,过分了吧?”

独自坐在小阳台左边第二桌的女孩子,对着那桌吹牛的本地人其中的一位大声责备。

“怎么,你是泥巴做的一碰就变形吗?碰一下都碰不得?也是,都怪我腿长了,你看这样一不下心就碰到你了。怎么样,对哥哥的大长腿感兴趣吗?”

“你妈也有腿,你怎么不回家去碰她呢?问问她对你有没有兴趣。”

女孩子声音清冷地回击。

“一个人来这喝酒不就是找艳遇的吗?装什么装啊?”

这男的边说着,一边撸起袖子要向女孩伸手的节奏。

“哥们儿,别冲动哈,都是来喝酒图个开心的,别因为这么一点事情搞得大家都下不来台。既然不小心碰到人家了,一个大男人,就主动赔个不是,也不会掉块肉,对吧。”

林祖清快步走过来,拦住忽然站起身的满嘴下流话的男人,说了和稀泥的软话,希望大事化小。

“老子这辈子还没和谁道过歉,谁看到我碰她了?你看到了吗?别给脸不要脸!”

这番话一出,同桌两个男人站起身,原本嬉笑着的脸横起两坨肉来,为兄弟撑场。

“我看到了!他也看到了!三个人欺负一个小姑娘,到底谁不要脸啊!”

半清醒的正义感加上半酒精冲动的作用下,目睹全程的初颉拍案而起。不像蜘蛛侠、超人,她行侠仗义从不需要换装,这是她性格的显色。

“对,我们都看到了,这酒吧的监控也看到了。大哥,你怎么都不占理,收手吧。”

被迫加入战斗的叶一舟也站起来,指着几个监控摄像头硬气起来。

“我怕你们?我怕监控?你们也不出去打听打听我是谁。”

这个本地男人的脸沉得比桌面的乌木还要黑,边拿起酒瓶边威胁来主持正义的三人。

“你赶紧滚吧,别在这狂了。骚扰姑娘,你还有理了?法治社会,我管你是哪根葱啊!”

林祖清已经不耐烦,他一打眼就知道这种人是喝上头了开始硬吹。说着把自己的酒瓶放在初颉的桌上,去夺流氓哥右手里那个酒瓶,二人推推搡搡,酒瓶从手里滑脱,摔到两人身后的地面碎成大小不一的玻璃块,酒水从碎裂的瓶底流出,简直一滩坏水。

“你干什么你,敢动我兄弟!”

流氓二号忽然暴起,林祖清冷不丁地被他一推,顺势后退一步,刚好踩到那滩酒水,脚下踉跄两步,即将摔到献身给酒瓶碎尸之际,初颉看到地下酒瓶的碎块,眼疾手快地又推了林祖清一把,让他的躯干倒向另外一侧干净的地面。初颉自己却踩到酒瓶的小碎渣,薄底被扎穿,大脚趾开始流血。在大家忙着扶起林祖清和初颉的时分,流氓三人看到有人受伤,立刻互使眼色,一溜烟逃出升天。

自差点死在自家的酒瓶子上这晚以后,林祖清对外称初颉对他有“一推之恩”。也因为他们的正义感,始终对初、叶二人有着散发不完的善意。

那个差点被欺负的女孩叫宁芙,面容清清淡淡,外表看来无甚攻击力。为了感谢大家的帮助,她拉了小群,表示这几天初颉有空的话一定要请他们吃饭,另外两位爱交朋友的男士倒也没有推辞。大家开始都觉得她不是能开口反抗那种人,进群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初颉牵头,纷纷对宁芙一挑三保护自己的行为表示赞赏。那时,他们还以为这个小群会很快在沉默中消失。

他们见义勇为之际,朱蜜在酒吧的另一边,正拉着她的大学同学钟云和歌手互动。看到大家没什么事情后,就没有当场发作。事后她问林祖清要了酒吧监控视频,托她本地有点路子的朋友打听了一下,果然就是三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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